全球互联网倡议书出台,三大网络公司认可签署

来源:RFA
 
美国谷歌、雅虎和微软三大网络公司星期二就如何在限制言论自由的国家拓展业务原则上达成行业共识,宣布签署《全球网络倡议书》。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全球网络倡议书》是由多家组织共同起草,历时近两年时间完成。倡议书的目的是要求网络公司今后无论在全球哪个国家或地区经营,都必须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在一个国家开始展开业务之前,认真评估准备开展业务国家在人权和言论自由保护方面的纪录。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闻学院中国项目互联网主任肖强表示,《全球网络倡议书》的制定和实施既有进步的意义,同时又存在不足:

"一方面,确实这些全球和美国这几个大的网络公司在中国的运营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面对审查。这个标准的制定是一件好事,这还不仅仅是对于中国。但是,这个方案有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在媒体、公众的批评下,在国会的压力下,这些公司面临很大公关的负面影响,想这次来改变自己公共关系形象。所以,究竟它是不是能够确实起到一些保护网络自由、抵制信息审查的作用?还要看它具体执行的时候。"

美国谷歌、雅虎和微软三大网络公司同意由独立专家监控他们对倡议书中原则的遵守情况。这三家美国公司由于有协助过压制言论自由国家,如中国实施信息审查的纪录而受到公众和媒体的批评。参加《全球网络倡议书》的制定和实施的主要组织包括"人权第一"、"保护记者委员会"等人权组织和非盈利组织"民主、技术暨商业社会责任中心"。不过,美国世界人权组织这家主要人权机构没有参与倡议书的起草和制定。该组织负责人斯科拉向记者解释了不参加的主要原因:

"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参与这项行业准则的起草和制定,因为我们有一项进行中的控告雅虎的诉讼案件,参加起草和制定这个行业准则对我们来说是不恰当的。"

不过,斯科拉同时表示,即使他所领导的人权组织没有与雅虎公司的诉讼他们也不会参与并同意倡议书的内容,因为倡议书无法制止三家网络公司今后再次犯曾经犯过的错误:

"这些互联网公司承认并签署这项准则,是进步的表现。然而,这项准则制订得过于宽泛,并没有具体的细则和要求使这些公司今后如何具体实施准则。从这一方面讲,这些互联网公司同意签署这一行业准则,是进步的表现,但行业准则本身的内容远远没有达到一个行业准则应有的高度。"

斯科拉举例说,倡议书没有回答网络公司在遵从某些国家政府的要求的同时是否考虑到违反美国及国际法的问题。此外,《全球网络倡议书》还间接地批评了中国在互联网审查方面的政策。肖强认为,美国三大互联网公司是否会有效地遵守倡议书, 有效地应对对互联网审查最严厉的国家中国, 现在还很难做出判断:

"可以说这个方案遇到的最大挑战是中国,最大的对外压力是中国。中国的互联网市场是最大的互联网市场。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靠这样一个行业规则的方案,能在多大程度上顶住中国政府的压力,是非常令人怀疑的。虽然这是往正确方向的一步,但是,究竟在中国的互联网空间,这些公司的这样做法是有一定程度地抵制中国的言论审查?还是仅仅是一个对付自己国会和公众的公关游戏?这还有待观察。"

虽然雅虎公司负责人杨志远赞扬《全球网络倡议书》为互联网公司今后在压制言论自由国家的经营指明了方向,但是倡议书还是承认谷歌、雅虎和微软三大公司必须遵守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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