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新政:快报事实,少贴标签,买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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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云南省陆良县发生一起在建煤矿与当地村民因施工引发的纠纷,百余群众与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冲突。

     陆良煤矿施工纠纷发生后,当地媒体记者在采写报道时,习惯性在稿件中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农村恶势力煽动下,围攻煤矿施工人员和公安民警”,“村民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等等。

     作为中国特色,宣传部又要忙了,一般是发禁令。但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却有创新。8月28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云南省委宣传部称,发现了新闻报道中这些“刺眼”的用语,因此下发了紧急通知,提请有关媒体予以纠正。

      云南省宣的这份通知说,“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矛盾的焦点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上,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

      通知罕见地承认,“实践证明,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绝大多数群众是讲道理的。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 一味指责群众,甚至给上访群众乱扣帽子。”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公 布的说法,新闻媒体也应该拒绝报道。

      通知还要求,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媒体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不能在有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作出的情况下就随意给事件和群众定性,要尽量避免使用定性式语,禁用、慎用“刁民”“恶势力”“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容易激化矛盾、群众反感的用语。

      而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群众诉求未得到圆满解决时,还应尽力克服“目前群众情绪平稳”等想当然的强加于群众、代群众表达的模式化官话、套话。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说,“新闻媒体是社会公器。”在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新闻报道中,居高临下、判官断案。“官字两张口,说啥就是啥”的 官话式表达,不仅无助于疏导公众情绪,无助于公共事件解决,反而时常起到激化社会矛盾、加剧事态发展的反作用。“甚至把把群众甚至推到对立面上。”

      他还建议,“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话语方式,不仅新闻媒体要摒弃,也要从文件、会议、报告、讲话等官方话语体系中努力清除。”

      该措施的推动者伍皓是记者出身,原来是新华社云南分社的副总编辑。出任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后,屡有创新,颇受国内媒体圈瞩目。

     在中国,属于党务系统的宣传部职能宣传和粉饰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和政绩。而为了掩盖负面问题,发布秘密的禁令,钳制舆论是家常便饭。云南省宣的这一举措,独树一帜,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对于地方党政的宣传部门,除了管制本地的媒体外,往往争取中央媒体的正面报道也是重要的工作。

     而最近,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河南当地的分社和记者站等陆续向河南省委宣传部提交报告,要求资助用以购买价值上百万的“卫星采访车”。

      有了解内情者告诉记者,新华社河南分社的报告中说,新华社于2008年为河南的形象宣传报道发稿子若干条,比07年同比增长了若干,使河南的经济社会和形 象突飞猛进。为此河南省向新华社总社发去感谢信,希望可以一如既往的支持河南,为河南的宣传锦上添花。因此,要继续做好河南省的宣传工作,使河南的形象能 更好的展现在全国乃至世界眼中,河南分社决定配备价值约126万的丰田考斯特卫星新闻采访车,现把所要的车辆品牌和价格附上,希望支持。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赵刚处长则对记者表示,不知道此事,并称,即便有类似的情形,也应该是省政府财政出钱,与省委宣传部无关。


      不过,知情者告诉记者,除了8月初递交报告的新华社外,最早申请“资助”的是人民日报河南分社,这几家“中央媒体”的报告除了车型价格略有不同,措辞和金额相差无几,似乎是有所协调。


      看来,云南省宣的“快报事实,少贴标签”,河南省宣的“买新车”,一正一反,都可以算是宣传系统的“创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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