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有了“网瘾”标准后,是否该研究“官瘾”标准?

作者:刘晓原   来源:http://blog.163.com/liu6465@126/blog/static/7563345820097298492635/

有媒体报道称,年初,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酒瘾的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5名湖南专家组成员之一的高雪屏博士介绍,“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

    早在2008年11月,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就通过了专家论证。

    专家们称,这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 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 个月。

    我以为,除个别沉迷于游戏的网瘾君子,绝大多数人上网并不是因为“瘾”在作怪。在现实生活中,有人热衷于玩麻将,有人热衷于跳舞,有人热衷于捞钱,这些问题只是个人生活方式不同而已。为何热衷于上网就成了“疾病”了呢?

    “网瘾”属精神疾病的范围,有了病就需要去医院治疗。据称,全国有几亿网民,按照网瘾标准,也许有几百万瘾君子吧。有了网瘾标准后,医院有了治疗权,也就广开了财路。

    不论是按总后卫生部、北京军区总医院制定的标准,还是北大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制定的标准,我这个每天上网不少于十个小时的人,肯定是属于典型的瘾君子。

    虽然患有严重的“网瘾”,但我感觉对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也没有因为沉醉于网络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如果一定要说有损失的话,那就是自己的电脑消耗太大,如此看来网瘾并不可怕呀?

    由卫生部门制定网瘾标准,使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现在崇拜权力的人很多,为了捞取官位,有些人日思夜想,不顾廉耻,不顾纪律,拉关系,走后门,送钱送物, 投机钻营,跑官要官,败坏了党风,腐化社会。一句话,他们一门心思琢磨着如何往上爬。这类人明显是患有“瘾”病,叫做“官瘾”。因此,建议组织部门制定出 “官瘾”标准,对他们及早诊断,尽早送进医院,以防止他们误入歧途。

    据说,治疗“网瘾”最有效的办法,是十分痛苦的电击疗法。但治疗“官瘾”方法比较简单,只要给民众真正的选举权,让民众来决定官员的升迁,一些人的“官瘾”自然就会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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