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多几分道理 少一点蛮横

作者:谢文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3a2b800100gc8k.html

 年关将近,网络业不少人多少都有点传说中的杨白劳的心情,准备外出躲债了,无论采取的方式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低调煎熬,盼望着好歹混过年关(估计至少 是阴历年关啊)再做打算;还是改变商业模式,绝不再碰游戏,视频,无线或者域名经营;或者干脆关门大吉,改行开个餐馆什么的。总之,形势如果没有一个很快 的扭转的话,2009年冬天在中国互联网史上将留下灰暗的一笔,甚至成为网络业由盛而衰的转折期而载入史册。

   这两天媒体传来越来越多的坏消息,坏到了连我这个自认为算不上什么好人的人都理解困难了。试举两三例:


媒体发布一条消息:“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查处违规视听网站答记者问”(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9/12/14/20091214110827280104.html)。 文中回答记者关于此次查处工作将持续多长时间的问题时说:“我们对侵权盗版、传播色情低俗节目、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的查处工 作将一直持续下去,明年还会进一步加大力度。”看来只要在侵权盗版,色情低俗和无证经营三个条件中满足任一条件的视频网站都在被关闭之列。那么有多少视频 网站能不被关呢?不多吧?这些尚能苟且偷生的网站有多大的经营空间?不大吧?算来算去只有买来那些经广电部门批准在电视台或影院播映的作品的网络经营权, 那凭什么那些在电视或影院里没什么人看的东西放到网上就有人看了?所以,经过这样的查处(我刚学到的新词),网络视频市场还能火爆吗?不大可能了吧?文中 继续回答记者关于打版权擦边球的被关停网站是否可以申领许可证后重新开放的问题:”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申领许可证的条件, 网站在侵权盗版、传播低俗色情节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就不可能重新开放。” 这就变得有几分滑稽了,一个网站没有获得许可证就不可能上线服务,不上线服务也就没了侵权盗版和传播低俗色情节目的机会,那怎样才能让网站表示自己的清白 呢?像上海钓鱼案里那个民工一样断指明志?再看看查处运动的法理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网站具备获得许可证的条件一共八条,其中第一条 最硬,最不好糊弄:“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终于图穷匕首见了,民营网络公司是没资格做视频服 务的,即使你没有侵权盗版或者低俗色情,扯上这些问题无非是个借口。看来真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春风不度广电关。至于一些民营公司为何也有许可证,为何规定 出台2年多却时至今日才查处,我就懒得考证了。反正一句话,出身不好,无论有证没证,能不能活下去全看领导心情了。

媒体发布又一条消息:“14日起个人用户无法申请注册“.CN”域名” (http://tech.sina.com.cn/i/2009-12-14/02593674119.shtml)。 报道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加强域名监管再出重击,于11日晚间发公告称从今日(12月14日)9时起,用户注册.CN域名需提交书 面申请,之前用户网上申请即可;并“停止”个人用户域名注册。CNNIC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国一直未开放过个人域名注册,但存在用户利用虚假资料注册并 获得个人域名的行为。” 又是一条让人看不明白的消息。既然过去从未开放个人域名注册,那停止一说从何而来?既然事实上过去允许个人注册,现在为什么不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进一步 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开放,反而走上倒退之路?理由好像是因为过去域名管理不严,有坏人利用大量注册的域名指向色情网站,增加了监管困难。所以,今后不能通 过网站注册域名了,必须有公司资质,书面申请,严审合格才给域名。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论证,逻辑上模糊不清。在道理上,域名是个公共财产,属于全体人民天 然所有,就像地球经纬度或者地名和门牌号码一样,是人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网络创造了一个崭新的虚拟世界,每个人都有天然权利在那里拥有一 个标识,一个户口,一个门牌,也就是所谓域名。个人用不用是自己的事,但基本权利却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剥夺。按我们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生存权是人权的基 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借专项整顿之名随意剥夺了13亿中国人在自己国家(.CN可以看成是网络中国的标志)的生存权,而理由无非是 一个或几个行政部门工作不利而找到个简单办法,好像有点过于简单粗暴,有点荒诞不经了吧?退一步说,即使从打击网络色情的实战效果看,取消个人而保留公司 注册域名也靠不住。谁说网络色情主要是个人而不是公司搞的?正因为个人网站的非盈利性和公司网站的商业性,公司更可能为赚钱而铤而走险,搞网络色情。如果 以为只让公司注册域名可以提高门槛,增加犯罪成本和降低破案难度,恐怕更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如果一个个人为了非法经营而积累成千上万的域名,那拥有几个或 几十个皮包公司有何难度?我把这事看作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产物。事情不可不做,不做对不起上级,明知做了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做了就没自己的责任 了。至于广大网络用户的基本公民权,小小侵犯一下也罢,毕竟他们不是我的上级。

媒体又发布一条消息:“出版署将清理进口游戏 《魔兽》或面临巨额罚款”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91214/15736141.html)。 这是个旧闻,借着年底西北风又卷土重来。问题不在于该不该审批,而在该怎么审批。审而不批,胡审乱批,不审不批算不算渎职?算不算滥用职权而侵犯运营商和 广大用户的正当权益?魔兽一家事小,就算彻底黄了网易也抗的住,问题是这种黑箱操作,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恶例一旦成立,今后新一拨创业者谁还敢碰网络游 戏?

  类似的消息还有很多,例如因为有些WAP网站涉及色情就停止一切WAP网站的服务权利,因为有个别坏人利用FACEBOOK或者TWITTER胡说八道就干脆封杀国内外一切类似网站,等等。我不是不知道有关部门的苦衷,职责所在,必有所为。但是,应该尽量把话说的有道理些,手法精准温柔些,实际效果好一 些。整治的结果应该是促进网络业的发展而不是萧条,是广大用户与现代文明的亲密接触而不是疏远,是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进步而不是倒退。小平同志在改革开 放初期就预见到,门户大开后,可能会有苍蝇飞进来,来了消灭就是了,没什么了不起,但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现在的问题是有人不会打苍蝇,索性把门户给关了。 不是说不折腾吗?怎么到了网络业就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折腾呢?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