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2, 2009

胡 泳:谣言作为一种社会抗议

作者:胡泳  转自:http://docs.google.com/View?docid=dgmsnhvw_465f9wgkpfw

谣言作为一种社会抗议

胡泳,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学系副教授。研究兴趣包括新媒体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及网络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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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媒体事件中,谣言发挥了种种颇具争议的功能。中国许多学者的研究倾向于否定谣言中的真实性,从而将谣言定性为「虚构」、「捏造」、「毁谤」,其中甚至不乏动机判断。本文认为,谣言常常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而出现,并指出,对谣言内涵的演变以及谣言在现实中发生的相关语境进行认真考察和研究,将有助于提示官方文本、主流思维之外的另类谣言观,解读特定历史时空中造谣、传谣的群体心态和社会氛围,描绘出更加多维度、多层次的历史图像。

关键词:新媒体事件、谣言、社会抗议

 

Rumor as Social Protest

HU Yong

Abstract

Rumor has several controversial functions in new media events. This paper takes a theoretical analysis approach to study how Chinese researchers stress the false, unverified, and defamatory nature of rumor, with a special focus on the ways researchers’ emphasis on motivational factors tend to demonize rumors.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role of rumor as a social protest in various new media events. The paper further contends that a careful examination of the definitions of rumor and its social contexts will help form an alternative view that challenges the official story and questions the authorities of mainstream media.

Keywords: new media event, rumor, social protest

最古老的传播媒介

谣言是最古老的传播媒介,也是新媒体事件中常见的传播现象。在出现文字之前,口传媒介是社会唯一的交流管道。「谣言传递消息,树立或毁坏名声,促发暴动或战争。」(卡普费雷, 19915)现代对于谣言的首次系统研究兴起于二战期间的美国,最初的着眼点是战争期间谣言对军队士气产生的不良影响。无论是政府、媒介还是民间机构,无不把谣言作为腐蚀士气甚至产生破坏的一个潜在源泉,谣言控制的想法也随之提上日程。

美国谣言控制学说的代表人物是罗伯特.纳普( Robert Knapp)、戈登.奥尔波特( Gordon Allpost)和利奥.波斯特曼( Leo Postman) 等人。基于其二战期间在麻省公共安全委员会的工作,纳普分析了战争中流行的超过一千条的谣言,认为谣言是社会失序的一个结果,是社会态度和动机的一种投 射。纳普提出了五条控制谣言的建议,包括:应使公众对所有官方传播媒介予以无保留的信任,应使公众绝对信仰他们的领袖,有效地对工作和闲暇加以组织等(Knapp, 1944: 2237)。 这些建议令我们可以反推二次大战中美国的晦暗情境:人们对官方传播媒介缺乏信任;对领导毫无信心;官方对特定事件的信息讳莫如深,大众茫然无知;很多人失 业,无以打发无聊的日子。如果说,在大战的背景下,一个民族尚可被全体动员起来,实施上述的建议,那么,在和平时期重读这些建议,「就好像是在描写一个极 权国家」(卡普费雷, 199110)。

受惠于纳普的经验分析,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合着的《谣言心理学》一书,对谣言的起源和散播进行了第一次科学的解释( Allport & Postman, 1947)。 他们采用实验法研究谣言个体传播者的心理过程。但与纳普不同,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把谣言视为一种更加日常的行为,既在战争中也在和平年代出现。但值得注意 的是,他们和纳普一样,举出的所有例子都是涉及危机情形的谣言。卡普费雷发现,这些研究人员所举的例子都是有倾向性的。「他们只是就那些毫无根据的谣言进 行发挥,他们对谣言所下的定义,没有参考谣言所传达的信息中的任何真实性成份。……他们闭口不谈后来谣言核实的结果。」(19917)这牵涉到谣言的定义问题。

谣言的定义及其条件

谣言的定义向来众说纷纭,心理学、社会学、传播学都有不同定义( Pendleton, 1998: 6986)。尽管各执一词,研究者们还是对作为传播媒介的谣言存有某些共同的认识。从上世纪四十年代迄今,一些代表性的定义可以总结如下:

一、谣言是一个参照当前时事、旨在使人相信的命题,在未经官方证实的情况下广泛流传( Knapp, 1944)。

二、谣言是一个与当前时事相关联的命题,意在使人相信,一般以口传的方式在人与人之间流传,但却缺乏可靠的证据标准( Allport & Postman, 1947)。

三、谣言是一种在人与人之间流传的,对公众关注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叙述或阐释( Peterson & Gist, 1951)。四、谣言是在一群人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 Shibutani, 1966)。五、谣言是在社会群体中流传的有关当前时事的信息,完全通过口传,往往没有任何事实根据( Morin, 1971)。六、谣言是一个未经证实的、广泛流传的命题( Rosnow & Fine, 1976)。七、谣言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辟谣的信息(卡普费雷, 1991)。

依 照这些定义,谣言具有自身的结构与逻辑,定义者们无不试图解释这些结构和逻辑。他们大多确认,谣言是一种信息或命题,它赋予与现实有关的某人、某事或某个 条件一些新的因素。其次,谣言是口传的,且未经证实。再次,很多定义认为,谣言是为了使人相信。这些定义为我们勾画了谣言的轮廓,例如,它的传播方式(口 传)、所传播的内容(有关时事,这在某种程度上同那些琐碎的、私人的话题区分了开来,谣言因此被归入了公共范畴)和传播的目的(为了使人相信)。但是,在 一些关键问题上 谣言所传递的信息的实质为何,以及谣言为什么会持续流传,各位研究者却莫衷一是。

有 关谣言流传最广的定义是把它当作这样一种命题:它没有清晰的来源,其真实性也大可怀疑,所传递的信息不能很快或从来也不能被证实。这种定义符合人们常识性 的看法,往往导致一个简单化的公式:谣言=虚假的信息。例如,中国学者周晓虹把流言和谣言作了如下的区分:虽然都是无根据不确切的信息,但严格说来,流言 是无意讹传的,谣言则是有意捏造的(周晓虹, 1998427)。

如 此定义谣言会导致两个窘境:其一,对那些起因于某个事实,在传播过程中被心存疑虑的人像滚雪球一般不断「兑水」和夸大的谣言,该如何解释?其二,如果把谣 言等同于不实之词,那它就必然留下这样一种印象:谣言是病态社会的反映,是某种程度上的集体精神病。莫兰在分析谣言时就使用了不少医学名词,如病菌、病理 学、潜伏期、转移期等,甚至把谣言直接称为「心理癌症」(Morin, 1971)。

坚持谣言没有根据,就等于宣布那些信谣和传谣的人都是不理智和反常的,对谣言的解释因而只能从属于精神病学,或者是勒庞开创的对情绪化的群体行为予以蔑视的传统( Le Bon, 1982)。这种认知在中国大陆存在巨大市场,尤其在新媒体领域,如《城市快报》所言:「如今,通讯和网络的自由度让一些不负责任的话语、别有用心的言论都可能轻易传递,如瘟疫般迅速蔓延,最后成为洪水猛兽,直至淹没了事实的真相。」(葛艳茹, 2008

但 谣言未必全是虚假的,有大量谣言后来证明并不失实。而谣言之所以有人相信,正因为它经常最终被发现是「真实的」。因而,如果单纯用「虚假」来概括谣言,显 然有失偏颇。有学者用「未经证实」来修饰谣言。然而,这其实也经不起推敲。首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去证实我们从他人处得到的信息。其次,证实概念与 人际关系不可分。人们常根据向他们提供消息的人的信任程度,而不是原始消息来源的可靠程度,来判定一个谣传的可信度。在谣言的传播中,我们总是由朋友、同 事或亲戚那里听到某个事件的发生,而他们往往并非事件的直接见证人。尽管见证的链条并非直接通到我们这里,但由于有朋友等对消息的背书,我们就会相信。相 反,如果我们对证实者心存疑虑,我们就会对被此人证实了的消息产生怀疑。证实的标准包含着很大的主观性。这样看来,以「未经证实的」,尤其是「虚假的」信 息为标准而确立的谣言定义,都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反映了对谣言的偏见以及劝人为善的意愿」(卡普费雷, 199111)。

涩谷保( Tamotsu Shibutani) 的定义与在他之前占统治地位的对谣言的认识很不相同。按照他的观察,谣言并非反常之举,而是一种日常的试图定义那些模糊然而关键的情境的社会行为。他不赞 同对谣言的心理学分析将谣言行为个人化的做法,这种做法在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谣言研究中十分盛行。无论是纳普还是奥尔波特、波斯特曼都假定,虽然有着鼓 励谣言在一个群体的层面上存在的条件,但谣言的实际运行却依赖于个人的主观偏见和谣言行为。这种研究范式建立在斯特恩和巴特利特的系列实验上,[1]但 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进一步强调投射(个人意念、欲望等的外化)是使个体相信并传播谣言的重要的心理机制。他们还研究了谣言的内容在传播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 其机理,比如削平和磨尖、同化作用、推断和歪曲等。在他们之后的大多数研究者往往遵循着同样的路径,把谣言材料的转换与个人的统计学和认知学特征相联系。

然 而,涩谷保却认为,这种把谣言的盛行归因为个人内心冲动的控制度和教育水平低的做法,很难解释谣言的勃勃生机,以及谣言为什么会经常突破个人边界而成为一 个「公共」的非正式媒介。二次大战时很多日裔美国人在加州被关进了收容所,通过对收容所中流传的谣言的研究,涩谷保主张,谣言是社会群体解决问题的工具形 式,而且是社会过程中的必要部分,让人们得以面对生命中的种种不确定。谣言因此是一种「集体交易」(collective transaction)之后产生的「即兴新闻」(improvised news),它是「一群人的智慧的结果,以求对事件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Shibutani, 1966: 5662)。因此,谣言既是一种信息的扩散过程,同时又是一种解释和评论的过程。谣言内容的演变并非源于记忆的失真,而是很大程度上源于谣言在整个传播过程中的解释和评论的演变和强化。

这 对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的研究路径是一个有力的拨正。涩谷保拒绝承认任何把谣言视作未经证实的、不可靠的或虚假的东西的命题。他把谣言过程视为社会生活中一 个正常的而不是病态的部分,等于给谣言正了名。他设想谣言是一种集体行动,目的是为了给无法解释的事件寻找一种答案,这个过程是合作性的,在某种程度上也 是功能性的。在这一点上,彼得森与吉斯特同涩谷保的看法相似,他们在谣言的传递过程中看到的不是「削平」与「磨尖」,而是「滚雪球」效应(snowballing),即寻找谣言中可给人安慰的因素和细节,对这些细节进行添油加醋( Peterson & Gist, 1951: 159167)。涩谷保强调谣言总是处于「不断的建构」中,谣言内容的变化不仅是对信息的歪曲,而且是达成一致的过程的一部分( Shibutani, 1966: 9, 16)。这样,涩谷保更多地把谣言看成理性行动的一种形式。

既然谣言被视为那些缺乏足够信息的人寻求解决问题的一种努力,那么,一个谣言的公式也就呼之欲出了:

    谣言=(问题的)重要性×(事实的)模糊性

这个公式来自于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 200317),在后来被广泛接受,也为涩谷保所承认。该公式是乘法而非加法关系,即是说,假如谣言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为零,或者事件本身并非含糊不清,谣言就不会产生了。谣言的出现是因为同时满足了重要性和含糊性这两个条件,而它传播的持久性也与这两个变数相关。

然而,倘若我们仔细分析,除了重要性和含糊性,至少还有两个条件构成谣言的前提。其一是,一群人需要行动但却迟疑不决,期待身边的形势得到充分的界定;其二是,形势要求在一些基本的层面上群体成员必须共同行动,而不是个人单打独斗。

在三种情形下,上述四个条件会同时具备,从而为谣言提供丰厚的土壤。首先,如果在一种社会秩序中,信息被当局严密控制,谣言就会非常激烈。假使对新闻的控制是一个持续而非暂时的行为,谣言就会变得定期化,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其次,当发生的事件威胁了正常生活的时候,谣言会不胫而走。一个大的灾难或丑闻都会引发这类挑战。同样地,在一个社会中,潜在的冲突对象或互相竞争的群体之间原有的适应和妥协如果被打破,惯常的行为模式也会受到影响。

第三,假如对一个有力的共同行动的推动受到阻遏,谣言也会生发出来。

从第一种情形来看,涩谷保指出,当对新闻的需求大于制度性管道的信息供应时,谣言就会大量繁殖。「为了明智地行动,人们对新闻加以寻求,而谣言基本上就是一种新闻。」(Shibutani, 1966: 17) 涩谷保把谣言与新闻并列,为我们开启了一扇理解谣言的新窗口。它显示了报纸和广播中的新闻也不一定是客观的和真实的,而是携带了很多价值观主导的意见和假 设。在中央极权的社会,制度性的管道控制了信息的散播,人们普遍寻求通过辅助管道获取信息,有时会逾越官方主张的特权。

卡 普费雷对谣言的研究起始于涩谷保的观察,两人同样认定,谣言并非是某种「真实」的偏离,而是一种人们达成何为「真实」的一致意见的努力。涩谷保写道,谣言 语境的存在,是在「对新闻的需求与集体亢奋的激烈度呈正向相关」的时候,此时谣言会大肆扩张来满足新闻无法满足的需求( Shibutani, 1966: 17)。卡普费雷直截了当地指出:「谣言不是从真相中起飞的,而是要出发去寻求真相。」(卡普费雷, 1991: 3)这种寻求发生在权威管道之外,因而谣言很容易离经叛道。人们一般向当局或是媒介吁请真相,把证实的责任交付给它们,但谣言却打击了这一过程。这就是政府当局为何常常会控制或否认谣言,因为他们担心谣言会引发公众的动荡、恐慌或是不满。

再 来看第二种情形。谣言活跃于特定的情景中,反过来又为该情景注入动力。这些情景往往与不确定、紧张和危机有关。猜忌、恐惧、仇恨、痛苦会因当下的冲突而进 入集体讨论,并塑造和改变冲突本身。在这种情形下,「谣言和闲话是搜集他人信息的重要工具,从中发展出一种公议,这种公议是关于谁应为死亡、疾病、不幸、 偷窃、『不正常』的天气承担责任。这种过程是渐进的,直到它们通过某种事件和人们的解释催化之后显现出来。」(斯特拉森、斯图瓦德, 2005 9798

此 过程中,谣言导致了人们交流中的不确定性,并与产生误解和冲突的可能性交织在一起。谣言在这些情景中试图让步于社会条件,或与社会条件协商。在极端情况 下,谣言会产生社会和政治暴力,例如,用言说将人定位于特定的社会价值体系中,给某些人或某些群体贴标签,对被贴上标签的行为进行道德评判,寻找特定的替 罪羊,甚至形成一种争取公众支持并用暴力惩罚肇事者的机制。「通过谣言,就像通过其他社会交流方式一样,冲突与延续共存,加强了生命中持续的斗争原 则。」(斯特拉森、斯图瓦德, 2005102

以上可以一般地解释谣言为什么会在动荡时期泛滥成灾 混乱产生谣言,谣言导致更大的混乱,差不多构成了一个「社会心理学的规律」,用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的话来说就是:「从未有一场骚乱的发生不带有谣言的鼓动,伴随和对激烈程度的激化。」(奥尔波特、波斯特曼, 2003141)例如,在法国大革命中,中外研究者都指出谣言与革命相伴相生的状况( Hunt, 1984;维诺克, 1989;高毅, 1991),而对中国的辛亥革命,甚至有学者极而言之地称「武昌起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被谣言激发的一场兵变」(黄岭峻, 2005)。

这 些分析很容易把非理性因素同大革命的群众现象关联起来,即认为情绪、感情、信仰等非理性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人们的政治行为,这不仅使大革命的进程扑朔 迷离、一波三折,也为谣言赋予一种独特的活力。然而,革命和骚乱只是社会运动的一种形式,除了大众的非理性造成局势失控的情形,还有一种社会运动是理性人 的联合行动。这些行动有一定的策略,因为行动者缺少财力和权力,不得不调动另类的资源以对政治和分配进程产生影响。这些另类资源包括罢工、静坐、占领、示 威、怠工、阻塞交通等。

由此进入第三种情形。斯科特在观察抵抗的政治时敏锐地意识到,在沉寂不动和激烈反抗之间还存在着一个广大的中间区域,在这个区域中,「事物的限度常常被测试……上次事端的尘埃尚未散去,尝试收复失地的探寻可能就又开始了」(Scott, 1990: 197)。谣言正是中间地带的抵抗中一种有力的手段,谣言武器在现代反抗者手中不像过往的革命者使用得那样强悍,但它又比斯科特曾经观察到的作为「弱者的武器」而发挥的功能更为强大( Scott, 1985)。

了解了谣言作为一种社会抗议的功用,我们才能深切地明白,何以卡普费雷对谣言的定义特别强调「官方的公开证实」或「官方的辟谣」。这是因为:

谣言既是社会现象,也是政治现象。谣言是与当局的一种关系:它揭露秘密,提出假设,迫使当局开口说话,同时,又对当局作为唯一权威性消息来源的地位提出异议。所以,谣言构成了一种反权力,即对权力的某种制衡。(卡普费雷, 1991: 14

作为「反权力」的谣言,反抗的是经济上的剥削、政治上的压迫,以及社会关系上的不平等。

 

被「妖魔化」的谣言

从 以上综述可见,只有对定义加以仔细辨别,方能全面认识谣言这一人类社会挥之不去的现象。但在中国语境中,谣言却几乎一边倒地被视为没有事实根据的惑众之 言,听信谣言者是受「蒙蔽」、「不明真相」的群众;传播谣言者是「别有用心的一小撮」。官方一向视谣言为不稳定因素而大加制止和弹压。很多时候,公民因为 传谣、信谣而遭训话、监视甚至拘捕。

在谣言问题上,学术视野的逼仄是造成和助长这种局面的原因之一。据周裕琼( 2008)统计,中国内地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表的近百篇相关论文,无不对谣言持否定态度。同时期出版的传播学与舆论学著作对谣言也多给予负面评价,甚至认为谣言就是谎言。例如,刘建明( 2001)认为谎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假话,谣言也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虚假消息,谣言和谎言都是虚的,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把假的说成真的,以假充真,以假乱真,以欺骗他人。郭庆光(199999) 认为流言是一种信源不明、无法得到确认的消息或言论,有自发产生的,有人为制造的,但大多与一定的事实背景相联系;而谣言则是有意凭空捏造的消息或信息。 姑且不论流言与谎言的区别是否准确,我们看到,郭庆光在其传播学教材中在给谣言下定义时,引入了一个更富争议的参数,即「动机」因素。

这在社会心理学领域也有体现。邓文初( 2008a) 曾以两部影响极大的教科书为例,指出国内学者始终强调「动机」(特定意图)与「真实」(缺乏事实根据)两个因素。沙莲香主编的《社会心理学》中称:「谣言 是某些人或团体、组织、国家,根据特定的动机和意愿,散布的一种内容没有得到确认的,缺乏基本事实根据的,通过自然发生的,在非组织的连锁性传播通路中所 流传的信息。」(2006283284)周晓虹主编的《社会心理学》则指出:「根据传言制造者的动机不同,传言可以细分为流言和谣言,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无意识传播,后者则是有目的地捏造,一般怀有恶意,为的是造谣生事。」(2008236

这里,「动机」二字都直接进入了谣言的定义中,周晓虹的定义甚至还突出了「恶意」的目的。邓文初( 2008a) 指出:「在这种溢出学术界之外的『研究』中,以『真实性』为标准,『谣言』成了『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消息。依据『动机』标准,谣言就不仅仅是『有意捏 造』而且成了『毁谤中伤』。谣言定定义过程中的情感色彩进一步强化,学术的中性完全丧失,『谣言』被完全『妖魔化』了。」

「动 机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由《春秋》曲笔生出的「诛心之论」,就是在批评对方之时,不针对对方的行为、语言谈问题,而是绕过去指责对方此行为、语 言的目的和动机。这种重动机判断(其后紧跟的是价值判断、道德判断)的思维方式长期成为桎梏言论自由和理性讨论的障碍。尤其在极左时期,「动机论」曾经是 一根万能的棍子。把「动机论」应用在谣言上,极其容易将谣言涂抹上伦理色彩,视同捏造、挑拨、诽谤、诬蔑,进而产生一系列可见的恶果:

一是当权者常以此为标签,「妖魔化」反抗和持不同意见的群体,化解和打击对方的舆论攻势,抹杀抗争和质疑的正当性。例如, 2007年,在厦门市民对 PX化工项目进行抵制时,《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接连发表文章,称在市民中群发的手机短信所散布的有关 PX危害的内容为「谣言」, [2]并把市民因在正常管道无法获知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而私下互相流通的传闻鄙视为「『路透社』消息」,指责它们后面「有双无形的、肮脏的手在操纵」,「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或蛊惑人心,或煽风点火,或惟恐天下不乱,总有着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夏仲平, 2007

这方面,官方已形成了一整套「义正辞严」的话语,被一位知名博客总结为「情绪都是煽动的,真相都是不明的,群众都是一小撮的」。[3]2008628日,贵州瓮安发生一起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新华网 6 29日 称,按照当地警方说法,事件缘起于一名女学生溺水死亡,其亲属对瓮安县公安局作出的死因鉴定结果不满,「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 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其中,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煽动」被认为是事件的起因,群众的「不明真相」则是导致事态扩大的原因之一。[4]

这 些词语和句式已沿用多年,凡是社会运动就必然有「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不明真相的群众」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它们成为执政者处理公共危机时必不可少 的话语策略,不是没理由的。对国家层面的执政者而言,这里关系到政权合法性这一致命的问题。现存政治哲学设定了一种能够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群体,在此基础 上产生的政府也就有了先验的正当性。然而在实践中,这套正当性推理日益瓦解。政府既难以推行一个为广大民众所接受的国家赖以建立其合法性的价值观,又由于 现存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仍然是绩效型的而非法律 选举型的,难以确立镇压的合法性,只有使用一套「冷战」的话语策略才能勉强维系统治的合法性。在这套话语策略之下,任何对政府的抗议,都会被用一种敌对的思维作出解读。

对 地方政府来说,这套话语则是官员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必然结果。近年来,中央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负责制,一旦出现公共事故,当地领导人就可能被撤职。结果一方面 促进当地领导人去防止公共事故的发生,但另一方面也使他们在发生公共事故时,第一反应就是如何封锁事故的传播,争取时间去自己处理、自我消化。在地方政府 不需向民众负责、而是向上级负责的政治传统下,官员被激励去选择封锁消息。民间称做「惟上不惟下,瞒外不瞒内」。一旦瞒不住了,地方政府就会转而把社会运 动说成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甚至具有「反党反政府」性质,这样的「上纲上线」在构陷群众的同时,可以把上级党委、政府也绑架进来,从而掩盖自身的严重 失职。

二是动辄动用法律手段,强力打压一些有一定事实依据、但又不甚准确的说法,导致在重大事件中,中国公民的言论具有极大的法律风险。中国《刑法》第105条第 2款、第 181条、第 221条、第 291条第 1款,分别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和明知编造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 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要承担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

就谣言在新媒体当中的传播, 2000年 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同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称,对于「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 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 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 2005年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中不得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这 些条款,由于缺乏具体判断标准而显得含糊不清。例如,要进行行政处罚,必须有「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但怎样才算「扰乱了公共秩序」,始终是一个颇有争议 的话题。而且,法律将散布谣言和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相并列,并涉及「故意」这样的主观因素,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对个人来说,如果并非出于「故意」而传 播了一些与事实并不完全相符的信息,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2006年的「张志坚事件」,到 2007年的「红钻帝国」,再到 2008年的「 SS山地师」,各地接连出现因在网上「转载」或「跟帖」,当事网友被逮捕或拘留的案例。还有因短信而获罪的,如 2007年,北京警方称,发「病猪肉」谣言短信可判 5年以上徒刑; [5]同年太湖蓝藻污染期间,无锡市民丁某向 130余人散发「太湖水致癌物超标 200倍」的手机短信,被无锡警方处以治安拘留。[6]

根据法律规定仔细辨别这些案例,不难发现,政府存在明显的滥用法律行为。首先,政府倾向于把凡是与事实不完全符合的传言都定性成法律意义上的谣言。「SS山 地师」在转发帖子时,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信息庞杂,虽转贴伤亡人数有误,但仍可证明事故造成重大伤亡。事实上,在大型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即 使政府也往往没有能力马上判断言论真假。当局严重混淆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与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传播小道消息的区别,后者根本不属于违法行为。在重大灾难之 后,许多人都曾传播不知真假的小道消息,提醒亲友注意安全,从现行法律来看,他们都可能被抓起来。

其次,谣言是否「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足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不是所散布信息的真假,才应该是处理谣言案件的出发点。「红钻帝国」和「 SS山地师」的帖子是转载和引述,虽然态度激烈,但是否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则需要视帖子的影响面以及造成的客观结果而定。

需 要强调的是,公众有权质疑、批驳任何报导乃至政府公告的真实性,公民发短信或者转发相关帖子,即使有不实之处,也应被视作自保或者行使监督权,政府部门只 能用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来平息大家的忧虑。灾难过后,人们尚未获知政府部门关于预警系统、抗灾能力和救援措施的检讨,却先发现普通市民因为参与灾难后果的 讨论而被警方拘留,这不能不使网络民意的焦点集中在权力是否滥用、言论是否自由等问题上。

杨支柱( 2007) 指出:「基于保护言论自由的需要,判断一种言论是否扰乱公共秩序,应该采用『明显而紧迫的危险』标准;因为允许政府因不明显的危险阻止或惩罚言论,将使言 论者发表任何言论都胆战心惊,而非紧迫的危险是政府有时间采取措施避免的。」之所以要对媒体在灾难和事故方面的报导以及公民的关注采取宽容态度,非常重要 的一个理由是这样可以及时避免更大的危害、抢救更多的生命,与之相比,「可能的恐慌混乱仍然属于较小的恶,是不得已的容忍」(顾肃, 2006)。

一方面,公权机关常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捕公民,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谣言案件中,诽谤罪成了公权打击私权的武器。 20087月,在上海闸北袭警案发生后不久,网上就流传,犯罪嫌疑人杨佳因遭民警殴打导致丧失生育能力才伺机报复。 714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编造、散布谣言的郏啸寅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称,郏啸寅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名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46条,涉嫌诽谤罪。

《刑法》第246条 的规定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必须注意的是,此条 规定放在《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当中。也就是说,诽谤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民而不是企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不可否认, 郏的造谣对上海警方和办案民警的形象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但并不一定就是应该动用国家强制力处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因评判公职人员的公权行为而获诽谤 罪入刑,其结果必然是任何人都不敢对公权实施监督,公民言论自由的崇高价值也无法得到保障。

言 论自由包含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这就要求公共官员面对批评甚至夸大事实的捏造时,不能动辄以诽谤为由主张名誉权和隐私权,更不能以国家暴 力机器来满足个人的私利。而一个又一个因发送短信、网络发帖获罪的案件,却多次显示一些地方长官借助手中的公共权力资源,把一切未经官方认可的信息当作谣 言来打击,甚至不惜顶着挟私报复的恶名钳制言论,由此制造了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谣言与大众媒体的对立

20085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开会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在会议要求中,「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依法处理」谣言是在同一个句子中出现的。 [7]由 于政府垄断媒体资源,「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往往是新闻封锁、新闻限制的同义词。毋宁说,正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行为,导致官方信息的匮乏和不可信,才 为「谣言」的传播培育了丰厚的土壤。官方一方面给谣言留下空间,一方面又声色俱厉地打击谣言,令自身陷入一种难以破解的矛盾当中。

2003年非典以来,突发事件中有关部门对媒体报导的压制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和危机的扩大,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媒体或者失语、或者成为强势话语的代言人,往往是造成谣言扩散、社会恐慌和危机加剧的主要原因。

20051113日,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当天吉林市环保部门就发现松花江水体受到污染,后来还递交了相关污染的监测数据。但几天内吉林市委、市政府仍未 做统一安排向公众进行解释与澄清。一周后,吉林省有关部门仍坚称没听说石化公司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源。直至下游的哈尔滨市于 21日早晨宣布停水时,石化厂和吉林市仍不承认苯流入江水对人和环境造成剧毒性危害。哈尔滨政府宣布停水原因竟然是「对市政供水管网全面检修」。关键时刻,官员们采取了鸵鸟政策,拒绝回答媒体和公众的质询,甚至把环保部门的对外报导权也控制起来。居 民们既无法从政府部门、也不能从当地媒体报导获得明确、真实和完整的信息,令哈尔滨市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饮用水、啤酒、牛奶等统统遭抢购。小道消息不 胫而走,甚至出现地震的流言,事情愈闹愈大,市政府才在十小时后不得不再出公告,解释停水原因是由于日前吉林化工双苯厂爆炸污染了松花江。

在 「正确的舆论导向」之下,传统主流媒体对重大社会政治事件实行选择性报导,选择的标准完全由他们来掌握,他们认为是反面的、消极的、添乱的、抹黑的就按下 不表,确定为正面的、积极的、鼓劲的、添彩的就公开宣扬,而区分的根本标准,就是看其是否对抽象的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丝毫不管是否对民众的知情权造成损 害,是否可能给民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危险。

当 正常的社会传播系统功能被削弱,非常态的传播机制就会活跃起来。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有关「水污染」和「地震」的传闻多是通过口口相传、手机短信、互联 网论坛等传播的,而且流传时间比传统媒体正式发布的时间早得多。人们与其相信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的正式新闻报导,不如相信来路不明的谣言,导致「新闻像 谣言,谣言像新闻」的怪像出现。在政府权力控制下,被行政力扭曲了的传播手段在谣言广泛散布的环境里,最终取得了相反的效果。

观 察新媒体事件中的谣言传播,很容易发现一种现象:政府习惯于在谣言四起的时候,四处删帖、封帖,但这样做反而吸引了网上的注意。人们总是倾向于认为,被删 被封的有可能是真相,于是就会想方设法搜索被删被封的东西。结果,被封掉的是国家控制下的喉舌,人们传播的反而是「别有用心者」的谣言。这样的事情一再重 演,导致公共行政部门本身失信于民,危及其执政权威。

谣 言与政府和大众媒体的对立,反映了一种严峻的社会现实:民众表达声音的正常管道近乎完全被封闭。所谓谣言,最近几年似乎成为一个愈来愈敏感的问题,这种敏 感性往往与屡屡爆发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相联系,而这些事件的产生,则经常是因为民众无法通过正常管道解决利益攸关的重大问题。

厦门 PX游行之前,各种正常管道的上访、专家咨询会、全国政协提案等手段都未能有效促成 PX项 目公开、科学和全面的论证。为什么体制内解决手段失效?现有地方政治权力过于集中是最重要的原因。舆论、司法、人民代表大会等正常管道,在这种情况下,要 么沦为行政权力的附庸,要么处于沉睡状态。当正常管道不正常的时候,一旦发生矛盾冲突,绕过正常管道就成了民众自然的选择;谣言就是这种「绕道」的体现之 一。

在传播链上居于劣势的弱势群体,如果完全拒绝传闻类信息,他们又该从何处获知他们的处境、了解他们的利益所在,用什么方式宣泄情绪、宣示他们的诉求呢?政府因知情而说谎,民众因不知情而造谣。在此意义上,谣言不仅是替代性的,而且是补充性的。

很长时间里,人们一直把谣言当做一个代用品,例如,《广州日报》负责人曾指出, 20032月蔓延广东的有关非典的传言和谣言,「不仅引发了广东历史上极为罕见的社会恐慌,也引爆了一场党报主流媒体与传言和谣言之间的遭遇战」,而「各种传言和谣言之所以能够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兴风作浪,主要是因为缺乏权威信息引导的结果」(薛晓峰等, 2003)。言下之意,通过大众媒体与官方对权威信息的发布,就可以中止或减少谣言的散布,有效杜绝危机发生。

然而,卡普费雷却指出,大众传播媒介和谣言之并存证明「谣言是作为补充的传播媒介,传播的是另一种事实」(1991274275)。 这是因为,大众媒体总是处于一种自上而下的交流形式,从知情的人传到不知情的人,于是公众获知的是他人想对其灌输的信息。而谣言是小道消息,更近似于个人 情绪感受的一种表达,罗斯诺称之为「夹杂了个人对这世界如何运转的主观臆测的公众传播」,表达了试图认知自身生存环境的人们的忧虑和困惑( Rosnow, 1991)。由此来看,谣言并不完全只与信息有关,它也用来满足人们的心理和社会需求。甚至即使其事实基础被证伪,谣言仍会经久不息。

更重要的是,谣言会在沉默的人群中间诞生,会在那些为自身利益而制造信息的群体中生发出来,作为一种政治传播策略而出现。何时大众传播媒介成为官方消息的唯一提供者,何时就会有谣言现身,提供与官方真实不同的真实。

正因如此,谣言不会是一种短暂现象,大众媒介的兴起,也不会消除这种最古老的传播媒介。信息永远存在两个来源:一个是大众媒介所说的,另一个则是个人从他周围最直接的人那里获得的。后者就是谣言。谣言的扩散经常显示出一种对官方管道的不信任,甚至对政府本身就缺乏信任。在 2006年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广东高州物管打死考上清华学生」的网络谣言事件中,有网友在跟帖中写道:「大家宁可相信谣言,而不相信你们,因为你们不值得信任。」 [8 ]

这 意味着,在缺乏信息自由的社会里,谣言这种媒介成长得最好。政府愈是经常掩盖和操纵信息,谣言的力量也就愈大。这种不受控制的现象意味着审查制度的无效, 它揭开秘密和找到被掩盖的事实,表达被统治者的缄默愿望,给无声者以声音,告诉政府民众和国家之间横亘着一条公信力鸿沟。

谣言无法消除,只能削减。事实上,只存在一种消除谣言的办法,即禁止人民的相互交流。官方存在一种从自身利益出发看来合理的想法:只想让他们认为可靠的消息流传,这种想法在现实操作中,体现为种种「净化」舆论空间的努力,它直接导致新闻控制,进而导致侵害言论自由。 2003年非典期间,就有文章称「谣言比瘟疫更可怕」, 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又有文章说「谣言比地震更可怕」。其实,比谣言更加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

谣言与新媒体

我 们可把媒介发展史分成口传媒介期、文字媒介期、电子媒介期、网络媒介期。文字媒介的代表是报纸,电子媒介的代表是电视,两者共同构成由中央广播者向外发布 信息的大众传播方式。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都未使谣言烟消云散。尽管有大众媒介,人们仍继续以口传媒介方式获取部分信息。直至二十一世纪,尽管交流手段凭 借新媒体技术已变得极其先进,直接的口耳相传仍在散播信息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新 媒体最典型的代表是万维网,作为一种不断变幻的对话,它与古老的口传叙事之间存在着更多的类似之处。它不像大众传播媒介那样恒定和固化,而是允许人们在信 息流中自我选择,对信息加以改变和响应,并和他人一起创造信息。这种做法和人们曾经在篝火旁、茶馆里、集市上分享故事、新闻和民谣的情形是一样的,分享的 过程从来没有两次完全一致。随着听众的不同和讲述故事的氛围的变化,故事会被重塑、变形和调整,而听众从来也不是信息的简单接收者,而是参与性很高的共同 创造者。

当 然,互联网毕竟是一种发展程度更高的媒介。如果将口传媒介视为一种被时间和空间条件严格限制的媒介,那么互联网则借助信息技术完全打破了时空限制。古代的 口耳相传需要身体与身体的接近,其传播方式是单点对单点,所以影响相对有限;而网络传播把身体从地域之中解放出来,缩短了传播时速,扩大了传播范围,其传 播方式是单点对多点乃至多点对多点,大大改变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网络传播所具有的实时、互动、匿名、缺乏过滤机制和跨国界等特性,使其成为谣言滋生蔓延 的温床。

另 外一种影响巨大的新媒体是手机短信。尽管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高,但手机用户数仍大大高于网民数。由于操作简便、随时随地可以使用、接通率高、互动性 好,再加上文化习惯上的原因,短信成为极为广泛的手机应用。由于短信具有信息转发功能,奥尔波特等人所提出的「信息失真」在谣言通过手机的传播中被减到了 最小,大众能够在短期内被统一动员。其次,短信传播效率高,许多短信可以直接在网上群发,使信息扩散远远超过传统范围。第三,手机短信的传播途径沿着扩展 了的人际传播网络进行,具有较强的说服性,而且由于发送效率增加,一个信息接受者可能收到多人发出的相同信息,增加了信息的感染性。

经由新媒体的作用,谣言从经典传播模式(人与人之间的流言蜚语)裂变为网络模式,出现了新型的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往往发端于BBS讨 论区、网站留言板、个人博客、实时通信和手机短信,但其起源通常无法查证,大部分谣言的信息来源不明,而网络特有的匿名作用,使得谣言来源不明的特性更加 明显,上述发端地可能也只是网络谣言传播的中继站。当网民和手机用户获知网络谣言后,除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也会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将消息转告亲朋好 友。如果网络谣言在网络上成为热门的讨论话题,便可能进入大众媒体的视野,此时,网络谣言便成为新闻议题,许多不使用网络的人也获知了信息,使谣言的影响 更为扩大(李立�, 2009)。由此可知,网络谣言的发展并非单一管道传播,许多谣言都是多渠道传播。信息发送方与接受方各自的人际网络产生交集,传播的速度产生爆炸性提高,而网络的快速传播,又反过来助长了谣言。

从近年发生的一些新媒体事件来看,谣言传播有一些明显的特点:

其 一,信息来源莫衷一是,缺乏民众公认的「权威发布」。很多事件在发生之后,都会出现两个截然相反的版本,例如,在杨佳袭警案中,上海警方出面否定民间版 本,并很快抓获了在网上发布民间版本的郏啸寅。过去几年轰动全国的数起因强奸(虐杀)妇女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民间版本都是无辜少女 +强奸致死 +官权掩盖,而官方版本都是家人拒绝 +不明真相的群众 +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煽动。无论从事件参与人数、持续时间、冲突剧烈程度、造成的影响看,瓮安事件都构成了这类事件中的「标本性事件」,但在瓮安事件平息之后,「许多人虽已不信网上『谣传』,但也不愿看官方公布的『真相』」(张洁平、朱一心, 2008)。

其二,尽管在传递过程中,信息经过传递者和再传递者的添油加醋,可能出现许多不同版本,但对一些特定群体,在一种相互加强及情绪渲染的谈话情境下,群体成员可能会产生群体思维( group think), 坚信群体所讨论的内容是真实的,看法是正确的。由于这群人对于需要什么、信仰什么、期望什么都很明确一致,所以经过流传、增益、删减、润饰之后的版本虽然 可能不同于原始版本,反而有助于提高该信息的可接受性。例如,当上海警方第一时间在苏州抓获郏啸寅后,曾公开就种种谣言进行驳斥,而这时马上就有人说郏啸 寅造谣本身就是谣言。杨佳在一些论坛中继续被追捧为「大侠」、「当代武松」乃至「中国佐罗」。

其三,信息内容在传播过程中的扭曲剧烈而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矛头总是指向政府、指向公安部门、指向司法不公和政治腐败。如哈尔滨发生的两起新媒体事件虽然事隔五年,但舆论指向惊人的一致。 2003年苏秀文驾驶宝马车撞死农妇事件中,肇事人具有强大官方背景的谣言在民间社会迅速散布,引发极为激烈的网络讨论与道德愤怒,在新浪网上的评论达 23万条,突破了开站以来发帖评论之最。搜狐网也有 20万条,网易共计 18万条。 [9]而在 200810月哈尔滨六警察伤人致死案中,舆论因传言一波三折:最初,当「六警察打死大学生」的报导见诸媒体时,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谴责警察,同情「无辜」大学生。随后,当现场视频被公开,尤其是死者林松岭的所谓特殊家庭背景信息 「林父是房地产开发商」、「舅舅是高官」、「已被安排到人事局上班」、「开着奔驰」被传上网络,关于此案的舆情几乎发生了一百八十度逆转,几乎淹没了对现场视频是否被剪辑的质疑,最终汇聚成一个鲜明的标题 「六 提辖拳打林衙内」。而等到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哈尔滨市公安局官员称网上传言不属实、死者林松岭家没有高官背景,社会心理再次向死者倾斜,要求 严惩涉案警察的呼声又渐次高涨起来。可以说,在多起新媒体事件中,「权势人物与老百姓的对立」谣言模式一再复制并引发骚乱,绝非偶然。谣言的散布传播反映 出一个重要的群体共识,那就是,公权机关长期的所作所为让公众产生了不安全感,在每一具体事件中,公众下意识地将公权机关的代表看做是为政不仁、滥用权 力、惯于隐瞒真相的暴力实施者,而普通百姓则沦为被欺凌、被侮辱、被侵害的弱势者。

其四,在「施暴者/受害者」对立模式中,谣言出现了新内容,即「性」主题的浮现。无论是贵州瓮安的李树芬,还是上海袭警的杨佳,谣传中的暴力行为一个是轮奸,一个是被殴打以致失去生育能力。这些谣言暴露了大众的集体无意识,如邓文初( 2008b)所说,谣言所传达的民众感受已经由「被欺凌」进入到「受侮辱」的层次。「在这种『受侮辱』的民众『想象』(姑且就算是想象吧)中,官民对立的权力冲突已经转换为善恶对立的道德冲突,在有的言论中,甚至转化为人兽对立模式只 有畜生才干得出这样的事情!」在这样的绝对道德审判之下,人们对法律失望,对权力仇恨,对正义彻底失去信心。谣言作为社会舆论,其产生、接受与传播的过 程,也是群体共识的形成过程。当底层社会「被欺凌与受侮辱」的感觉成为一种广泛的共同感受、一种集体记忆的时候,每一次新媒体事件中,谣言都会引发大规模 的抗议活动,就丝毫不足为奇了。

 

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看待谣言

中国网民现有三亿之众,互联网已成为空前重要和普及的信息传播途径。此种情况下,谣言的传播速度会更快,范围会更广,这是中国互联网无法回避的一种趋势,也是政府部门和大众媒体必须面对的一个新课题。

对 于政府来说,谣言作为一种非官方的表达,既是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也是观察民众态度和心理的重要窗口。所以,面对谣言,执政者难免存在一种爱恨交织的心 情,这也反映了政府的某种内在困境:一方面,它对允许公民就公共事务公开发表未经审查的意见十分警觉;另一方面,它极其渴望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国家投入 可观的资源进行监控,固然,这种监控有助于当局发现特定个人的不轨企图、不满表达和不法动作,但它更是为了从全体民众的信息汇聚中衡量民众的态度,并依此 作出更好的反应。

对 官方大众媒体而言,必须意识到,发生于网络时代的群体性事件,官权的封锁无法完全奏效,所以,敏感的大型公共事件发生后,总是先现身于网络。如果官方媒体 没有对这些事件作跟进式报导,使民间传言甚嚣尘上,引发的不仅是人们对官方媒体公信力的质疑,还有舆论对政府的巨大压力。政府逐渐意识到,官方媒体还是要 尽可能起到主要媒体管道的作用,让人们了解更多信息。这就是为什么在瓮安事件之后,新华社几乎立即对骚乱进行了报导,与以往做法形成鲜明对比;瓮安当地官 员在骚乱发生不到两天后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此事给出他们的解释。

在 网络时代,人人可以用手机拍下新闻的时代,官方大众媒体承受的挑战是空前的。首先是大众媒体介入事件的时机不容滞后,非典时期媒体报导与网络传言之间的 「时间差」(广州长达四十余天,北京长达近三十天)已不可重演;其次,大众媒体介入的姿态也无法一味保持高压、扭曲、遮蔽等方式,而是应该抛弃由官方独家 掌控信息的意识和行为,学会让多双眼睛观察,让多种声音说话,让民众在多种信息中进行分析判断,得出自己的结论。

处于弱势的反抗群体,也在一次次新媒体事件中,懂得他们可以借助谣言在民间的传播速度和影响,为己方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强化群体抗争诉求。 2007年年底,已经沉寂近半年的厦门 PX项 目突然出现转机,经过听证,最终确定迁址。最值得关注的不仅是项目的迁址,还有政府话语的变化。从春夏之交,厦门当地媒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文 革」式的语句,到新年将近,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子鹭说出的那句耳熟能详的话:「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抗议者品尝到利用信息的巨 大力量。短信、博客、 BBSQQ……厦门人的一场网络总动员,让信息封锁完全失效。

上述情况表明,虽然谣言是人类体验和社会生活的一个持久特征,但社会各方都意识到,这一古老现象正在发生某些新的变化。就中国大陆现实来看,有三个变化是极其值得注意的:

第 一,信息证实的危机愈来愈明显。网络发布的信息难以找到当事人或公正的第三方来加以证实,即使出现证实,其效果也取决于事情的意涵、证实过程对模糊性的策 略建构,以及信息接受者进行诠释的意愿。互联网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必争之地,在中国,不仅商业利益对新闻舆论的操控和冒充行为多到让人熟视无睹,政治力量 也学会愈来愈娴熟地传达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近年来各地大力建设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就是具体表现之一。

可 以说,当年洋溢在中国互联网上的那种精英的、浪漫的、田园牧歌式的氛围一去不返了。中国互联网已经步入「丛林时代」,商业力量、政治力量,甚至草根网民自 己的力量,都在这个平台上博弈,「哈尔滨六警察打死人」命案后的网络暗战就是最好脚注。现实世界的扭曲,一度被认为在网络中可以得到有力的纠正。实际上, 互联网正在变成一种舆论工具,被怀有各种目的的群体所操纵。

第 二,当不同信息源散发彼此矛盾的谣言时,整个社会的焦虑和恐惧会加深。谣言不是别的,是我们自身的回响,它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的欲望、恐惧和痴迷。卡普费雷 说:「到处弥漫的焦虑,或者失望,从来没有离开过社会,受到抑制、疏导和给予合法地位的仅仅是其表达之方式。它们首先体现在窃窃私语之中,如果条件合适的 话,就会变成谣言。……谣言反复出现是城市、社会群体和国家持久混乱的标志。」(1991125)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民意表达机制,以及各种利益的博弈机制,就是在推动整个社会的健康与福祉。如果一个社会不允许设立「出口」,特别是缺少信息安全阀,那 么,民众的焦虑心态对整个社会的安定都会构成重大威胁。以此观之,谣言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这一极端反复出现也有其积极意义,它意味着国家由于这样那样的因素 放松了惯常的管制、阻遏和疏导,使潜伏的东西不再受到抑制,得以表达出来。透过谣言的遭遇,我们能够直观地感受到一个健康社会跳动的脉搏。

第 三,在一个高度媒介化和网络化的社会中,媒体呈现一种崭新的「融合文化」,在这种文化之中的谣言成为了「信息炸弹」。在互联网上产生的信息能够影响以其他 形式出现的媒介内容生产;新媒体技术及其背后的商业价值都强调速度第一,核实信息的时间大大缩减,进入信息传播网络的人数以倍数激增;新闻娱乐化,政治营 销化,公众对八卦新闻的追求,都帮助创造着戴扬和卡茨意义上的「媒体事件」(Dayan & Katz, 1992)。 这种「信息炸弹」的影响是惊人的。在中国,当门户网站用可观的篇幅报导谣言,当知名论坛对某谣言的评论盖起了宏伟的「高楼」,当源于网络的谣言登上「旧媒 体」的大雅之堂,当某个政商要人被迫花精力修复被损害的形象,当丑闻把一些人从高位上掀翻下马,我们就可以懂得民众赋予这些谣言以多大的重要性。

正是为此,本文希望指出,谣言研究十分有必要超越传统的人际传播和大众媒介传播对谣言的旧认识,研究网络谣言提出的许多新命题,并以此探讨有关新的政治和社会关系的新思维。这之所以成为必要,是因为我们面对的新转折与之前相比,要复杂得多,危险得多,也激动人心得多。

从 一开始,有关谣言的研究就被两股力量所撕扯:一种观点认定谣言是信息衰减的机械产物,另一种观点坚持用心理分析的角度看待谣言。涩谷保的看法为谣言研究注 入了新的活力,他把谣言看成一个群体对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的解释,谣言是社会的集体信念的反映,所以,像从前那样讨论谣言的失真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谣 言就是真实的。

卡普费雷在涩谷保的基础上,强调谣言的「非官方」性质:「谣言并不一定是『虚假』的;相反,它必定是非官方的。它怀疑官方的事实,于是旁敲侧击,而且有时就从反面提出其他事实。这就是大众媒介未能消除谣言的原因。」(1991274)他进一步提出,谣言是与当局的一种关系,而这种关系必定常常是反抗性的,因为它不承认官方的真实。追随他们的见解,本文认为,谣言常常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而出现。

在 中国许多学者的研究中,倾向于否定谣言中的真实性,从而将谣言定性为「虚构」、「捏造」、「毁谤」,其中甚至不乏动机判断。很显然,对谣言内涵的演变以及 谣言在现实中发生的相关语境进行认真考察和研究,将有助于传播学者揭示官方文本、主流思维之外的另类谣言观,解读特定历史时空中造谣、传谣的群体心态和社 会氛围,描绘出更加多维度、多层次的历史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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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butani, T. (1966). Improvised news: A sociological study of rumor. Indianapolis, IN: Bobbs-Merrill.

1.   包括图像测试,即向实验对象出示图像,让其凭记忆尽可能准确地描述出来,以及真实性实验,即展现一些生动的事件,实验对象觉察不到他们目击的「事件」是经过仔细排练的。

2.     短 信内容为:「翔鹭集团合资已在海沧区动工投资(苯)项目,这种巨毒化工品一旦生产,意味着厦门全岛放了一颗原子弹,厦门人民以后的生活将在白血病、畸形儿 中度过。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健康!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一百公里以外开发,我们厦门距此项目才十六公里啊!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见短信后群发 给厦门所有朋友!」短信的结尾涉及敏感内容,号召市民游行。参见 http://news.cctv.com/china/20070530/ 103420.shtml(上网日期: 2008415日)。

3.  和菜头。〈一小撮〉,《槽边往事》。上网日期: 2008415日,取自 http://www.hecaitou.net/?p=3169

4.〈贵州省瓮安发生一起打砸烧事件〉,新华网贵州瓮安 2008629日电。

5.  〈北京警方称发「病猪肉」谣言短信可判刑 5年〉,《北京日报》,20071 16日。上网日期: 2008415日,取自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 2007-01/16/content_5612372.htm

6.    新华网南京 200766日消息。

7.  〈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胡锦涛主持会议〉,新华网, 20085 3日。上网日期: 2008415日,取自 http://news.xinhua net.com/newscenter/2008-05/13/content_8155498.htm

8.      杨皮平( 2006711日)。〈网络谣言的社会根源〉,金羊网。上网日期: 2008415日,取自http://www.ycwb.com/gb/content/2006-07/11/ content_1162335.htm

9.  〈对话闵大洪:网络舆论民意表达的平台〉。人民网, 2005126日。上网日期: 2008415日,取自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00/ 26515/43828/3146591.html

网络个体户未来怎么活?

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编者按]虚拟生存其实和现实生存有着惊人的一致,网络个体户 的近期遭遇和困惑也不例外。现实市场,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繁荣一时然后接受大力整顿,各组织和部门要求入室经营并严格资质证照,于是一些实力群体跻身超市经 营,实力稍好者活跃在跳蚤市场和菜市场,还有一大群经济能力弱者依旧随街做走鬼、游走于工商检查的边缘……

那么系列的网络整顿之后,网络个体户们将选择怎样的生存?市场监管者们如何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和服务以扶持和培养各类商户、保持市场的可持续繁荣?如果你是网络个体户,你会选择怎样的生存?

"悲观"与"无奈"已成为2009年年末在国内个人站长中普遍蔓延的情绪。

2009年12月15日早间,带着满头汗水的王先生顾不得拭去额头上的汗水,他眼下唯一的目标是要尽快抵达上海市中心的东方路,与往常不同的是,他最终目的地并非自己的工作单位,焦急也并非因为即将迟到。

事情的起因源于12月13日晚间与12月14日凌晨,王先生发现他在托管的部分服务器中出现无法访问的情况,根据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协议,无故断网不得超过24个小时,现在已经超过了24小时的期限,而服务器托管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因此他想到机房看个究竟。

如同王先生这样的个人站长在中国超过10万个,其中有30%的人放弃了原来的职业,而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个人网站中去。他们有的收获颇丰。

网易科技在调查中发现,其中60%的个人站长已在2009年通过自己的个人网站实现盈利,有的兼职站长能实现超过1000元的利润,部分全职站长能获得6551元的收入,高的甚至能超过5万元,由于借助网络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业内习惯将这些人称为"网络个体户"。

与传统领域单打独斗的个体商户不同,以互联网营生的网络个体户们呈现出更加年轻化的趋势,同时他们的学历也更高,在年轻人心中,他们是"酷"与"新锐"的代名词,甚至有望成为明日的丁磊李彦宏张朝阳

然而,近来他们的生存状态却发生了转变,这些被写字楼中的蚁族们羡慕的人群却开始纷纷向各大公司投递了自己的个人简历,并渴望成为蚁族。

一场全国性的网络扫黄运动成为他们职业生涯乃至生命中的转折点。

"我的网站已经做了6年多,刚开始的时候通过Google AdSense一个月只能赚100美元左右,在上海这样的城市基本无法生存,但后来随着影响力的扩大和收入的提升,我干脆辞掉工作专职在家做起了个人站 长。"王先生并未透露个人网站为他带来的收入,但每当提到盈利问题时,他的嘴角总能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是现在,他只能终日愁容满面。到达东方路的服务器托管处后,王先生发现平时自己可以自由出入的机房以被套上大锁,保安人员告知无许可证的人员不得 进入。在多次与服务器托管商进行沟通后,王先生被告知此次断网是收到指示进行黄色信息检查。具体的处理方式为先切断所有服务器的网络连接,然后逐台进行检 查,等检查合格后即可连接网络,但是在完成检查前,一律无法上网,而且服务器托管商无法给出一个完成检查的具体日期。

与王先生的遭遇相同,另一名个人站长落伍的鱼也遭遇到了自己的个人网站被断网的情况。他向网易科技透露,自己目前手中的10多个个人网站仅有1个可以正常访问,其他的网络连接都被切断,而且恢复日期不明。

网络个体户们的危机不仅仅来自网络中断。

落伍的鱼将部分服务器托管在河南漯河。"我如果现在想把在漯河的服务器转移到北京几乎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现在我要迁出服务器,当地的托管商就会将服务器中的信息全部删除,这样我即使迁到北京也没有任何意义。"落伍的鱼如是说。

据他透露,目前这些个人网站流量大多来自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但是如果网站在一段时间内无法访问,搜索引擎便会判断这些网站为垃圾站点,并列入黑名单,这将导致在今后数年内搜索引擎都不在收录被列入黑名单的网站。

"一夜回到解放前"成为在网络个体户们近来的口头禅。

落伍的鱼告诉网易科技,网络个体户们对网站备案制度及清除互联网色情信息的举动表示理解和支持,但对服务器托管商们的举动则表示无法理解。

王先生更是直言对清扫黄色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的政策非常支持,对于这一政策带来的部分损失也可以接受,但对于服务器托管商们为置身事外而强行一刀切的做法只能表示自己的愤慨。

"我们是因为个人爱好才做网站,但不可能把自己搭进去,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本人是不会再做网站了。"落伍的鱼告诉网易科技他或将考虑退出。

王先生则选择了与落伍的鱼不同的做法。据他透露,自己对互联网已经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因此未来的出路之一或许会从个人站长转为网店卖家。目前他已在 淘宝网、百度等互联网站开设了自己的店铺,并正在与一些传统渠道的供货商进行供货谈判。因为外部环境改变改变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盈利模式,但依然坚定的做网 络个体户,则成为这一部分人的另一个选择。

中国网络管理或将普及“白名单”上名单域名才能访问

作者:张东锋   来源:南方都市报

“白名单”制度似乎正在成为一种趋势。本报 昨天报道了安徽最大的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接入商“炎黄网络”启用机房域名白名单制度,没进名单的网站一律无法访问,上万网站随即关闭。记者了解到, 面对“互联网前所未有的清理整顿工作”,全国各地多家IDC接入商都在出台类似政策,以一刀切的白名单制度来避免损失。

中国域名管理正在发生变化,从规定哪些域名不能访问的黑名单制度,向规定只有哪些域名才能访问的白名单制度转变。

业内知名的落伍者论坛董勤锋对媒体表示,目前IDC使用的方法是“先封再查”,也就是先一刀切的关停所有服务器,然后再一台一台地排查,没有问题的再恢复接入服务。

从黑名单到白名单

工信部16日启动的加强域名注册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将对中国的域名持有者实施黑名单制度,即被关闭网站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

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毛小 茂对《京华时报》表示,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不会采取白名单制度,他说有人提议先封闭所有的网络资源,手机网站要获得许可再接入网络,这 就是所谓的“白名单”制度,“而从实践上来看,目前条件下实行白名单制度会冲击合法的手机网站,影响整体发展,黑名单制度更好操作,打击网络色情成效也不 错。”

但是,在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直接追究电信运营商责任的重压之下,服务成千上万域名的ID C接入商却开始自行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白名单制度———即所有不在名单内的域名均无法访问。

记者注意到,在20日安徽“炎黄网络”公布此制度后,上海“易方软件”也于21日发布了类似公告,而在此之前,四川最大IDC接入商“西部数据”也悄然宣布类似措施。

西部数据称,“我司在机房部署防火墙,防火墙串联在网络上,在防火墙设置允许被访问的域名通过,如果一个IP地址没添加白名单域名,那这个IP下的任何域名都将无法被访问。系统默认不允许任何域名访问,只有在白名单中的域名才可以访问!”

人工审核+绿盾监管

除了要求用户积极配合审核之外,IDC的公 告还明确列举了“暂时可能不会通过白名单审核的网站类型”。根据公告,暂时不会通过“白名单”审核的网站主要包括未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络 视听的网站、未获得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的留言板、论坛等交互式网站,私服、外挂、BT等网站。

有个人网站站长对腾讯科技表示,现在个人网站大多只申请了一个ICP备案,而这是开办网站的底线,其他三张证件是目前绝大多数网站很难申请的。

“我们现在正采取‘白名单’人工逐个审核、绿盾内容监管系统等强而有力的措施对用户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内容,将一律关闭。”西部数码总经理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

新浪科技报道称,此前IDC一般采用黑名单制度进行管理,而今为数不少的ID C都表示将启用白名单制度。某知名ID C公司的总裁称白名单制度必将普及,“我们肯定会推出白名单机制,现在清理整顿的力度非常大,我们也不想因此受到牵连”。

“前所未有的清理整顿”

据本报记者观察,IDC接入商之所以采取了比工信部黑名单更为严格的措施,可能与近期ID C机房被大批封闭有关。

西部数据公告称“互联网正在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清理整顿工作,全国各地多个机房被整体断网整顿”“形势空前严峻”。

此前,工信部先后召集三大基础电信企业负责人和31个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长,在北京召开会议部署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切实落实‘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责任。”

本月中旬开始,电信、网通等基础电信企业要求各地分支机构展开了大规模的排查行动,上海、江苏等省市ID C机房开始封闭机房清查,江西更是实施了全省机房断网的“一刀切”措施。

由于IDC接入商绝大多数采用租借基础电信企业服务器的方式运营,在层层压力的传导之下,只能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本报记者 张东锋

  

中国工信部拟推白名单 或将激怒亿万网民

来源:RFA

中国官方宣布将建立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计划把被关闭网站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后,引起众多网友担心,这意味当局将推行白名单制度,许多网站从此无法浏览。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报导


近几天来,有关当局要实施所谓的境外域名白名单的各路新闻、传闻甚嚣尘上。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一报道,工信部要求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 采取措施规范域名注册。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刘杰透露,五项措施包括:建立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将被关闭网站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防止违规网站重新 申请域名;域名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域名注册信息,域名转让必须重新注册,违反者将注销域名,不予解析域名。(解析域名就是把域名解释为网站的实 际地址。域名是一个名字,要把名字和IP地址对应起来才能够找到网站,否则网站看不到) 。众多网友对于黑名单制度表示反感,认为当局加紧控制网络自由。
 
一位网络用户孟先生向本台表示,当局若要推行黑名单制度,也就意 味着有另一份白名单,“只有在他那边备案的域名,才在国内予以解析。很多人认为工信部可能会这么做,因为还有一个消息,国内还有一个网站消息说工信部还会 推出一条制度,在境外注册的域名的网站,不得在中国开展业务。目前也在国外的网站,只有中国的网民可以访问它,那是不是就算开展业务了呢?难道可以凭这个 借口干脆把国外的域名全都屏蔽掉。这样不是也有借口嘛,网友也就很担心。”
 
网络专家分析认为,一旦白名单措施实行,多个没有主动"备案",或者无法通过中国政府"备案"的境外网站,将从技术上无法解析域名,在中国无法访问。许多网民担心有一天只能上国墙之内的众多阉割版网站和极少数墙外的大网站,回到了1998年以前"国内互联网"的状态。
 
本台记者于是就此致电工信部查询。
 
记者,“我想问一下,有网友说工信部将推境外域名的所谓白名单制度,是吗?”  
工作人员,“这个我不太清楚,你看我们官方网站的新闻报道,不要听网友” 。 
记者,“当局说要实施黑名单制度是怎么回事,就是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 ? 
工作人员,“你是听谁说的?”
记者,“这个是新华社报道,怎么会是听谁说的?”  
工作人员,“你是哪里?”  
记者,“我是香港打来的,自由亚洲电台记者” 。 
工作人员,“如果你是记者,请你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先和我们办公厅、新闻处联系,再去采访,告诉你!”
 
该名接听人员径自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有 网友针对该次传出工信部可能推境外域名“白名单”制度消息,表示这是当局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奥运后收网、反低俗、转移GFW控制权给军方、滤霸事件、手 机扫黄、网络扫黄、扫"黑"、主机备案、域名备案…等等, 这就是他们一年多来干的事,无一不是围着强奸民意、封杀民众的话语权此目的进行。网络科技专家陈先生向本台表示,“我怀疑可能只是工信部出来试探一下网民 的反应,因为他们在新闻标题上说的很清楚,只是可能会出台这个制度,试一下民意。如果说民意像绿坝一样反弹很激烈,那么可能最后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但 如果网民没有什么反应,到处看不到什么评论的话,那么很可能这个事情就推广开来了 ”。
 
就在传出当局将实行白名单之际,据《安徽商报》报道 目前,安徽省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接入商正在全面清查用户,其中安徽最大IDC接入商“炎黄网络”实行“白名单”制度,没进入该名单的网站一律无法访问。业内人士预计,受此影响,安徽约有上万小站长面临失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中国大量同性恋网站被指色情遭屏蔽(图)

来源:RFA

中国各地数十家同性恋网站,最近先后被关闭。一家大型互联网供应商表示,他们通常在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才会采取行动。对此,中国最大的艾滋病民间组织全国联席会议,向工信部和公安部发表公开信,要求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图片:被当局屏蔽的同性恋网址大全,留下欢度圣诞节的图案。(网络截图)


中国网络管理部门最近在扫荡色情网站时,许多同性恋网站也被一并纳入,导致数十个同性恋网站被屏蔽。关注同性恋权益的艾滋病民间组织全国联席会议秘 书长王龙星期二告诉记者:“有很多网站(被关),我们还在统计,还没有统计出来,主要是联通、移动、电讯三大通讯公司在做整理时,把我们(同性恋)的网站 作为淫秽的,他们认为是‘不健康’的,都把它们屏蔽了”。

记者:加起来关闭几百个有吗?
王龙:有的,这个情况非常严重。
 
针对近期很多同性恋网站被无端关闭,由162个境内组织组 成的中国艾滋病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星期二发表致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的公开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 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然而近期,很多同性恋网站被关闭,而且不乏有健康运营多年的同性恋网站被关闭,网站的服务器也被电信部门查封、被IDC机房没 收。而如此做的理由就是:同性恋是违法的,同性恋网站的内容属于“色情、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所长万延海表示:“ 今年一月份就开始了这种情况,当时男同性恋者、女同性恋者网站,大概有四、五十家,最近又出现了这种情况,不仅仅出现同性恋网站被关闭的情况,有些网络电 讯公司自动把同性恋网站屏蔽了,还有网通,你如果通过它上网的时候,你在家登录一个很熟悉的(同性恋)网站,第二天就给你屏蔽掉了”。
 
有关部门局究竟如何区分色情网站和同性恋网站。记者致电国家广电总局网络处查询。
记者:是网络处?
网络处:对。
记者:同性恋网站算不算色情网站,你们是如何区分的?
网络处:我给你电话,你打过去问一下,建设网络处,这位(靳先生)就是负责查处这块的。
记者又致电网络处的靳先生,但他拒绝回应:“不好意思,我个人不接受采访,如果您要采访,你走正常的采访流程”。
记者:同性恋网站算不算色情网站?
职员:这个不归我管,我没办法跟你解释。
 
记者于是致电网络供应商中国网通北京客户服务中心,职员表示,他们只有在接到有关部门的指令后,才会屏蔽相关网站:“可能是有人举报这个网站,那这个网站就要封了”。
记者:有关部门通知你们,你们才会删除?
职员:对。
记者:你们认为这是色情网站,你们自己删除吗?
职员:这个不会,肯定是接到有人举报,比如说接到有关部门的停机通知,才做一个屏蔽。
 
对于当局此举,万延海表示:“一个就是一种作为社会的偏见,把同性恋网站简单地等同于色情,这是一种很错误的观念,我觉得我们的新闻出版部门,以及意识形态的管理部门,大概还是这样一种陈腐的观念,另外一种就是控制的欲望”。
 
中 国民间艾滋病联席会议是目前中国最大的NGO组织之一,他们向当局呼吁,同性恋网站不是色情网站的归属品,执法部门不应该“一刀切”,并要求政府下令停止 对同性恋网站的打压,恢复同性恋网站的健康运营;追究无故关闭同性恋网站的人员的法律责任;发文严禁再次发生岐视同性恋网站,以“同性恋网站就是黄色网站 ”而关停的行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人民网微博出场昙花一现 不堪民意敏感词之重?(组图)

来源:RFA

人民网微博客服务周二下午推出,释放刘晓波在内的各种敏感信息竟成热博,而在短短两个小时内该微博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无法登入。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图片:人民网微博关闭前网友截屏。(网友提供)


官方人民网的微博客服务周二下午两点正式开放注册,引起众多网民前往尝试这一传统国家媒体的新玩艺。用户消息直接在首页显示、绑定MSN使用等程式 设计的用户体验不错之余,他们更惊喜地发现,竟然一些平时无法想象能够顺利发送的敏感词汇竟然没有被过滤,但到了下午四点左右,人民微博的网站却突然无法 登陆。
 
上海的媒体人曹先生说:“有很多人上去看一下,我也注册了一个账号,然后测试发释放刘晓波,发现不是敏感词,所以大家就大着胆子发些东西。跟饭否有点像,设计得蛮好的,又可以跟MSN绑定,整个用户体验还是蛮好的。所以为什么要关就不知道了。”
 
根 据网友的反馈,在短短两个小时内,敏感的话题如“刘晓波”“FUCKGCD”“卧草泥马”等都曾跃升热点微博。四川学者冉云飞认为,敏感词过滤的漏洞和低 估网民反应是此次人民微博不得不迅速关门的原因:“人民网微博,敏感词的设置可能还没做好吧!一上来 ‘FUCKGCD’‘卧草泥马’‘释放刘晓波’这些都成了微博排行榜的前列了。那个可能是他们原先没有估计到的,没有想到这么快产生这么大的围观作用。你 知道对微博很熟悉的,很多都是使用TWITTER的,很多都是热爱自由的人,因为他们翻墙不辞千辛万苦。甚至花钱去了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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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当局近期压制互联网措施下满腹牢骚的网民,周二似乎找到了一个发泄之处,江苏的活跃网络博客郭大虾说:“今天我也上去看过,敏感词多得不得 了。因为平时人民网什么国内这些网敏感词审查得很厉害,今天让推友把它折腾死了,平时都是你来折腾网友、网站,今天你人民网开微博,我们用敏感词轰炸你。 ” 
 
人民网是继新浪、搜狐之后国内第三个推出微博服务的中国大陆门户网站,也是第一个官方媒体网站开拓微博服务。据悉11月初已经开始 �部测试的人民微博客,周二下午低调开放后,用户通过该微薄客t.people.com.cn地址可以直接访问和注册,人民网强国社区用户可直接登录,但 人民网首页尚未提供入口。
 
周二短暂开合以后将在何时以怎样的面目重开,目前是未知之数,各方对于人民微博前途有不同展望。
 
有意见认为,大陆大型门户媒体网站涉足微博客能促进其在中文主流用户中的普及,同时也省却了上微博要翻网的麻烦。曹先生说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甚至是人民网的微博只要能促进信息流通都欢迎:“

咸与微博,咸与维新,我觉得挺好的。因为毕竟TWITTER时被屏蔽的, 翻墙各方面设置都需要有技术功底,也挺麻烦。关键我觉得在于传播信息和分享信息。 而且除非你人在国外,人在国内的话,肯定还是要受审查。” 
 
而 冉云飞认为注定要服从严格审查过滤制度下的人民网以至中国本土微博无法与外国同类服务同日而语:“人民网的商业意图可能少一点,它主要想占据微博这一阵地 与TWITTER抗衡。但他没有想到,第一微博本身你不阉割不行, 而一个微博如果不能使言论自由散播的话,他的公信力和竞争力就很差,从这点意义上讲, 国内微博无论怎么做都无法和TWITTER竞争。你把自己变成太监,怎能和正常人比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长平:舆论事件要用舆论的方法解决

作者:长平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转自:新浪

网络不仅需要扫黄,而且还要打黑,然后还要漂白,一系列的“颜色革命”让网民惊诧莫名。央视《经济半小时》提醒观众警惕“网络黑社会”,却引发了大家对这则报道本身的警惕——过度强调网络的危险性,会不会伤及尚在发育中的网络民意?

  网络既是一个虚拟的社会,也是实体社会中的一部分。实体社会中存在的善恶美丑,在网络中都有产生的可能。但是由于虚拟社会的特征,网络呈现出它 的特殊性,以文字、音频和视频等言语表达为主。目前网络中的语言表达,正在争取自己的空间,对它的任何打压,即便动机纯良,也有可能殃及池鱼,引发联想和 反弹,须得三思而后行。

  “黑社会”作为一个犯罪术语,有它专门的定义,特征归纳罗列出来有十几条,门槛还真不低,不是谁想干就干得成的。一般来说,这两点是基础:一是有着长期固定的组织;二是以暴力活动为依托。

  网络语言暴力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谩骂、侮辱、恐吓、骚扰、侵犯……种种不义时有发生,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和伤害。但是这些语言暴力 者多半是临时聚集起来的“围观群众”,并非固定的组织成员。他们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出自泄愤或盲从,而不是打劫钱财。央视举的例子多半是另外的情况,那就 是某一些公司,有组织有预谋地误导网民,编造事实,混淆视听,操纵舆论,达到牟利的目的。这些公司的确十分可恶,但是他们的主要手段,并不是暴力,而是对 网络传播的利用,介于欺骗与正当营销之间。

  网络媒体是一个新东西,人们在自己的博客或者推特上发表并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虚假信息,用语耸动,图片暧昧,以此吸引网民眼球,这很难说得 上是违法犯罪。如果那样的话,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只能精确地表达,才有可能逃脱惩罚。但是,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结果只会是大家都不说话了。

  那些网络营销公司不止于此,他们还会收买具有公共媒体性质的媒体网站,和这些网站共同策划,联合出品。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的, 应该是这些网站。假如他们又制造舆论,勾结官员,威压司法,那么首先应该受到惩罚的,是这些官员和法官。目前的网络策划公司、删帖公司,使用的手段并非基 于暴力,而是利用网络社会中大量积压的或无聊或愤懑的情绪,制造事端,煽风点火。说到底还是鸡鸣狗盗的舆论事件,或者不太体面的广告行为。

  舆论事件要用舆论的方法解决,那就是开放更多的言论空间,让网络情绪得以释放。一方面,网民们有了更多的议题,对那些无聊的东西就会少一些关 注。另一方面,言论更加开放之后,媒体的垄断性减弱,消息来源增多,欺世盗名也就不那么容易了。更重要的是,在更加开放的舆论空间里,人们更容易培养出良 好的议事习惯,形成有效的讨论规则,语言暴力就会被视为丑陋的行为,尽管不能赶尽杀绝,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登堂入室。

  假如把网络舆论不加区别地污名化,并且以打黑风暴的方式进行打压,那么语言暴力会因为反抗的名义,反倒拥有了合法性。


孙金栋:网络社会,应善待“网上水军”

作者:孙金栋   来源:南方报网

有一股不大不小的舆论,欲从“社会打黑”大举进军“网络打黑”。

12月20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亿万网民跟着网络黑社会的指挥棒贡献点击率,并在不知不觉中被引导和操纵,无意中也成为网络打手的工具,网络舆论甚至影响了法院判决,因此网络也要“打黑”。12月21日中青报的提法是:网络黑社会成成熟产业。

笔者认为,“网络打黑”的动议,类似于发动一场史无前例年代的“网络文化大革命”。

现实中的黑社会分子,已经构成对现实社会的现实危害。而且,它已经渗透到政府内部,形成“黑保护伞”,不打不足以平民愤,不打不足以稳社会。

而被称臆造出来的“网上水军”,大部分为时代愤青、论坛砖客、网络写手。这些被人蓄意虚构出来的“网上水军”,有四大特征:一是它的“非阶层性”,亦官亦民;二是它是“非区域性”亦城亦乡,亦中亦 外;三是它的“非团体性”,路见不平一声吼;四是“非直接利益冲突性”,它们参与的人和事,与自己几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如果,真要如舆论界定“网上水军”,绝大多数时评写手,也要归入“网上水军”队伍,至少也属于“网络黑社会”外围分子。这样打下去,把人民内部不同见解的争论,把为正义而战的网民,也扩大成必须列入打击的敌我矛盾。丝毫不夸张,犹如一次史无前例的“网络文化大革命”。

对已经发生的因网络言论造成的跨省追捕,对 无处不在的网络监控,已经搞得网民人人自危,再搞一次全国范围的“网络打黑”(能跨国“网络打黑”吗?),无疑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网络亲民政策、姿态、提 倡的背离,是对刚刚兴起的网络经营者的打击,是受到网民千夫所指的“网络恐怖”行为。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思想言论文字本身不构成罪体,惩罚的应该是与之结合的犯罪行为。笔者赞成这样的观点,该打板子的是“网络水军”幕后的违法行为,永远不应该是网络民意。

关照前所未有的互联网大整顿-国内被封机房列表(持续更新)

作者:龙鸟  来源:中国站长维权联盟

关照前所未有的互联网大整顿-国内被封机房列表(持续更新)目前已记录:35家

很多IDC机房继续被和谐中....免费小说阅读网站长会持续更新此贴.希望大家爆料.....

上海怒江移动 (1号楼的基本没多少恢复的)

上海漕河泾网通

上海漕宝路电信(开始封杀小段,现在封杀大段)

上海外高桥机房(部分被封)

上海老联通IDC机房 (部分被封,因为beian)

浙江金华电信

浙江金华网通

浙江嘉兴电信(封80)

浙江绍兴电信(这个知道两家大的代理被封,保守估计超过4000台)

浙江温州电信(封的80)

浙江湖州新联通双线机房

江西景德镇电信(景德镇开始驱逐IDC,单方面撕毁合同)

江西萍乡电信机房

江苏省无锡电信机房(好像还有别的电信机房,具体不清楚.包括Discuz官方服务器等众多机器在内...)

江苏常州电信机房

江苏扬州电信机房

江苏镇江电信机房

安徽合肥电信机房

北京亦庄网通机房

河南洛阳网通双线

河南开封机房(部分机器)

河南郑州网通机房(部分机器)

河南景安机房(部分机器)

河南许昌网通机房(部分机器)

河北网通(什么机房不知道)

河北廊坊电信机房

陕西西安电信

陕西汉中电信

陕西渭南电信

湖南长沙电信

广东湛江电信机房 (部分被封)

四川绵阳电信机房 (部分被封)

四川眉山电信机房

济南联通担山屯机房

福建莆田电信 (有说被封了30台左右)

目前网络上免费小说阅读网站长搜集到的共35 家IDC机房被封

抗议CNNIC限制CN域名万人大签名

作者:龙鸟   来源:中国站长维权联盟

“12月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媒体报道了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注册域名开展网上违法活动的情况。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作为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坚决支持打击网络不良信息,并将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治理域名注册过程中存在的虚假信息问题。”

——CNNIC“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治理域名注册过程中存在的虚假信息问题”的具体方案直接剥夺了中国公民注册.CN域名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对已注册的域名 注册信息进行逐个审核,如果对发现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进行修正,对过期未修正的域名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 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注销。

此次抗议行为为个体自主行动,我呼吁域名爱好者、站长加入到此次抗议中来,维护作为中国公民对注册.CN国家顶级域名的公共资源的基本公民权利。参与者,请以博客,网站作为签名声援(在博客,网站上链接以下LOGO),没有博客的网友,也可以转载此文。不尽感激!

国家顶级域名的注册是国家开放给公民享有的基础社会资源,任何个人、任何机构都不具有剥夺其他人享有注册、或占据、垄断的特权!

LOGO图片示例:


LOGO图片url:http://img4.user.55.la/anonymous/banner/2009/12/21/15/5755987.gif

请广告大站长团结起来,声援我们,为自己的权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感谢!!!

曝光未备案的非法政府网站

非常感谢热心网友赐稿!热烈欢迎大家向我们投稿,投稿信箱地址:chinagfwblog(at)gmail.com

作者:bbao    来源:http://bengmugenr.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21.html

这半个月以来,国内互联网一片肃杀气氛,大小网站的站长和博客作者们无不胆战心惊。先以扫黄为契机,关停一批涉黄网站,随后与BT相关的各类网站相继以各 种“技术”和“手续”等原因出现大面积“故障”,紧接着就是在CCTV的出击下整顿域名。工信部要求域名要纳入监管,而且管得很宽,国内域名要管,国际域 名也要管,不听话就断你解析,好不生猛,俨然是一场“域名大革命”!

官方报道,2009年12月16日上午,工信部在京召开了“全国域名注册管理暨落实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要求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要完善管理措施,防止违规网站利用变换域名等手段逃避监管。”其中一项措施就是“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

所谓“备案”,全称是“ICP备案”, 即所有大陆境内的互联网内容供应商(ICP)、域名及其网络地址(IP地址),无论属于政府、企业和个人,均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所谓“ICP/IP地址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登记注册,并取得“ICP证”(网站经营的许可证)后方可开通服务,否则就是非法,要被取缔。简单地说,这就是网站的“准生证 ”!

而上面提到的“跳转”就是通过电信供应商生猛地拦截来自用户的域名访问请求,无赖地把网页跳转到另一个政府非要你看的网站。2001 年首次封杀Google就是用的这种流氓手段,算是小试牛刀。那次出事后,网络上下一片怨声载道,而政府和电信供应商一起装傻,很“负责”地排查了一系列 “高难”技术问题后也没曾蹦出个“跳转”的解释。而今,政府已经不再那么“害羞”地使用这个术语了,而是“大大方方”地将其纳入行政手段,很“牛”,很“ 专业”。

前段时间包括 btchina.net 在内的一批备受中文网民喜爱的网站,就是因为一直没有“准生证”,被直接“人流”了,而且不管你是几个月还是几年了。

既然“准生证”这么重要,那么那些从来不会被封的政府网站都有证吗?今天,在看了有关的新闻报道后,俺本着为政府“分忧”的想法,对中国政府网列出的相关政府网站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检查,不想还真发现了八个没有ICP备案的非法政府网站。现根据其在国务院序列中的顺序列出如下,并附相关网站的首页截屏为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 www.mod.gov.cn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www.moe.gov.cn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www.mos.gov.cn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www.moh.gov.cn
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www.saic.gov.cn
6. 新华通讯社 - 203.192.6.89/xhs/xhsjj.htm
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 www.drc.gov.cn
8.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www.gwytb.gov.cn

注:网上可以搜到另一个新华通讯社网站,也是一个未备案的非法网站。

希望 CNNIC 和相关的域名服务商根据工信部12月16日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立即停止解析上述非法政府网站,建议跳转到工信部备案系统网站,并对这些非法网站进行整顿,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达到政府部门对普通网站的各种“要求”并取得“准生证”后方可恢复运行。切记,切记!

希望广大网民通过各种方式转发本建议,促进工信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域名和网站”的专项斗争,把这场“域名大革命”进行到底!

附“非法政府网站”的首页截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09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07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0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04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11分


新华通讯社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12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13分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首页 - 截屏于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9: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