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内容违规追究版主责任 贴文上网需先审后发

作者:邹琳 曾小晶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站BBS的版主要承担对版内内容进行人工过滤、筛选和监控等管理职责,否则,一旦发现违规内容,有关部门将追究版主责任。

  记者昨日(5月1日)获悉,"五一"前夕,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与省政府新闻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互联网上有害信息传播的通知》。通知确立了"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强化自律,明确了对BBS及群组的规范管理,并提出具体细则。

  贴文上网先审后发

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不少网站的BBS存在版主名存实亡的现象,即版主只挂个头衔却不管事,这导致部分上网用户在BBS上任意散布有害信息,给其他上网用户特别是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

  据介绍,这些有害信息是指国家规定的"九不准"有害信息,主要指:煽动游行信息、欺诈信息、色情信息、法轮功信息等。

  为此,通知要求,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栏目明确制度,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类别或另设栏目提供服务。

  同时,进一步明确和强调版主负责制度,对获准的各个栏目指定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充当版主,明确版主应该承担对版内内容进行人工过滤、筛选和监控等管理职责,一旦发现违规内容,有关主管部门将追究网站和有关版主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在用户点击访问BBS时,提示其发布信息所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坚持对用户贴文上网实行先审后发制度。不得未经审查直接上网公开。严格落实记录保存制度,应当记录所提供的电子公告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

  控制群组成员数量上限

据了解,在网络论坛上,用户组群是用群分用户的。每个用户都是某一个用户组群的一员,并且每个组都有其特定的权限,比如阅读帖子、发帖、发起投票等等。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的技术措施,通知要求,提供即时通信软件群组功能的ICP,进一步加强对群组创建和加入的管理,不允许出现含有有害信息的群组名称,新成员加入群时必须经过群组创建者的认可。在成员进入群组时,提示其发布信息所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成员发布信息的行为做出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

  通知还要求,ICP要严格控制群组成员数量上限,加强群组有害信息过滤、筛选工作。据悉,上限数量由ICP确定,确保在自身可控制范围内。否则,一旦群组成员发布的信息违规,ICP也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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