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自:法律图书馆

漯政办〔200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在网上大量传播反动、淫秽、色情、迷信、暴力等有害信息,严重危害了国家 安全和稳定,危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2〕8号)和全国、全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电信公司、市工商局、市保密 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联合制定了《漯河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 认真贯彻执行。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二年六月十日

  漯河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安全部门 市文化局 市电信公司

  市工商局 市政府新闻办 市保密局 市信访办 市文明办)

  (二OO二年六月十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8号)和全国、全

  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一场为期三个月的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统一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清除 网上有害信息,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有害信息传播,大力推进网络文明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 社会政治稳定、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使市内互联网上煽动推翻党和政府,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及宣扬 邪教和封建迷信,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有害信息明显减少;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法轮功"邪教分子利用互联网向我市进行渗透、煽动、破坏活动 的有害信息得到有效封堵;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互联网站登载新闻的违规现象得到认真整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网络 信息安全管理秩序明显改善。进一步提高市内互联网防范、控制能力,逐步建立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领域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市 内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解决的重点问题。1、境外敌对势力、恐怖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利用互联网向市内进行渗透煽动、破坏活动的问题;2、市内互联网电 子公告栏、留言板、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和一些网站、网页、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各种有害信息和泄露国家秘密的问题;3、利用市内互联网电子邮件和短信息服 务大量发送有害信息的问题;4、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不落实,对有害信息不防范、不删除、不报告, 一些单位和个人开设的网站、网页管理失控的问题;5、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上网场所下载、传播有害信 息的问题,以及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电脑游戏,证照不全和无证经营等问题;6、利用手机短信息、寻呼机、声讯服务、IP电话等渠道 传播有害信息的问题;7、利用互联网进行敲诈、诈骗、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二)重点部位和场所。提供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聊天室、个人主页 和电子邮件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提供短信息服务的单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上网场所,单位和个 人设立的网站、网页等。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调查和清理检查。由公安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清理检查组,对全市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公共上网场所进行全 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设立的信息服务项目、单位和个人设立网站的基本情况,通过单位自查、网上监控、群众举报、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 对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聊天室、个人主页和文件传输(FTP)服务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二)加强和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对提供电子邮件、短信息服务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落实电子邮件、短信息发送控制和有害信息过滤措施。对"网吧"、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 上网场所也要落实技术措施,并尽快完成安全管理软件的安装过程。(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 的单位和非法经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并予以处罚;对由于经营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有害信息传播蔓 延、群众反应强烈的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存在此类问题的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上网场所,要依法予以整改和处罚;对有害信息问题突出、管理失控的网站和网 页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电脑游戏和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要坚决依法查处。(四)加大对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监控等途径,及时发现网上违法犯罪线索,加大办案工 作力度,及时查办一批重大案件,对一些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制作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五)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网吧"、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上网场所,建立并逐级落实安全管 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上网用户日志留存制度,电子公告服务信息巡查、个人主页信息审查制度,链接网站和聊天室有害信息基层管理制度,"网吧"、电子图书馆、 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上网场所安全员设置与培训制度,上网人员登记和场地巡查制度,发现有害信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制度。要通过多种方式检查制度的落实情 况。(六)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开展维护信息内容安全的法制教育,督促信息服务单位、接入服务单位、 上网服务单位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有害信息,不给下载、传播有害信息的上网人员提供条件,依法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及 时清除有害信息。坚决制止互联网站未经审批登载新闻行为,坚决纠正登载新闻不注明来源、未经许可转载境外媒体消息、链接境外媒体网站等违规行为。聘请社会 各界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约束上网服务场所的行为。大力开展"网络文明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绿色上网导航工程"、"安全放心网吧"等文明上网活动,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七)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由公安机关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以及时、果断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 定为目标,在情报信息、管理控制、案件查处、技术制约、新闻宣传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保障,最大限度地遏制有害 信息在网上的扩散和影响,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各县区、各部门网上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在6月20日前上报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 小组办公室。

  五、职责分工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网上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的监控;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网吧"、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 位的公共上网场所,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装全省统一认定的安全管理软件,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 罚,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协调好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电信公司要加快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单位 的审批和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对网上有害信息进行清查、封堵和对信息服务单位、接入服务单位、网站、网页的清理整顿工 作。

  文化局要加强对网络游戏、网上音像制品、艺术品、演出活动和"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文明工程"建设。

  教育局负责对校园网信息内容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网信息内容安全责任和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共上网场所日 志留存制度、上网登记制度、安全员设置和培训制度等。在学校中组织开展互联网安全和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互联网新 闻宣传办负责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登载新闻的监督和对境外新闻网站的监控,在新闻网站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依法查处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业务的网站。

  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性信息服务单位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的查处和取缔工作。

  保密、综治办、文明办、共青团组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市区和各县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教育、文化、互联网新闻宣传、工商、保密、综治办、文明办、共 青团组织等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确立行动目标、方法、步骤,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 案。(二)调查清理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各县、各部门要对本地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接入服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设立的网站、网页、"网吧" 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办证情况,对"网吧"、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上网场所的上网日志、上机登记、安全员设置与培训、安全管理软件安装 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开展全面清查。要确定一批重点整治的单位和信息服务栏目,并于6月1日前上报市专项清理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三)集中 整治阶段(6月10日至6月25日)。根据调查清理确定的工作重点,要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整治。要监督、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接入服务单位、"网吧"、 电子图书馆、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上网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抓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单 位,要坚决依法查处。(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26日至7月15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项工作要明确主要组织单位、主要检查单位,细 化检查措施,做到有组织、有检查、有反馈,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有害信息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职责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经营活 动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采取各部门分头检查与公安机关牵头组织联合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 的问题。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上级部门,在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各地还要进行一次复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漯河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分 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团市委、教育局、文化局、电信公司、工商局、保密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 络安全监察科,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科长梅谱任办公室主任。

  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各县也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在当地党委和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在工作、人员、经费等方面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协 调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按计划、按步骤开展。(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 保工作取得实效。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工作不力,清理整治后有害信息问题依然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地区部门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发动群众,加 强宣传。要按照"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另发)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必要性和取得的成效。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良 好氛围。(四)指导检查,总结表彰。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问题。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清理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各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确定一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和情况通报工作,各有关部门 每周向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周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本县工作情况,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要按照时间安排,在结束 后一周内统一汇总上报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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