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博客文章,到底以什么为标准?

作者:刘晓原 来源:刘晓原搜狐博客

昨天(16日),我写了一篇《"表达权",也是十.七大报告中的新名词》时评,发在我的各个博客。随后不久,搜狐博客将文章锁定隐藏,博联社博客则作为"精粹"文章进行推荐。出乎我预料的是,博文竟然被新华网放行,让博文显示在我的博客里。
今天,我又在各个博客里发了一篇《记者,为何对掌声次数感兴趣?》时评,发到各博客上后,却被新浪博客予以了删除。新浪在通知中称:抱歉,您发表的文章《 记者,为何对掌声次数感兴趣?》已经被系统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有疑问请给我们发邮件,我们收到邮件24小时内给您回复。 2007-10-17 9:18:46 );删除博客文章不说原因,只给一个"道歉"了事。这种强行删除博客文章不让发表的做法,不仅侵犯了我的发表权,也侵犯了我的自由表达权,且构成了服务违约。新浪网通不过的博文,也就不只望新华网放行了。出乎我的预料的是,搜狐网竟然予以了放行(不知以后会不会锁定)。
各自一套删除隐藏博客文章的标准,这确实使我犯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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