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安局起诉郭起真意见书

转自:博讯

沧公国诉字(2006)01号

犯罪嫌疑人郭起真,男,1958年5月10日生,身份证号:130902195805100038,汉族,群众,沧州市人。现住沧州市荷花池小区5号楼东单404室,原沧州市房管局职工,现无业。

2006年5月12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新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并于2006年5月25日移送沧州市公安局立案侦察,同日被沧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6月6日经沧州市人民检查院批准,同日被沧州市公安局逮捕。

经我局2006年5月25日至2006年6月16日依法侦察所获得的证据证实:

犯罪嫌疑人郭起真因1995年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产生对社会和政府不满,至2000年开始利用互联网与境外网站《民主论坛》主编洪哲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并传送了大量各类的文章,要求洪哲胜在《民主论坛》上发表并获得了大量稿酬,其中自2002年10月份一来在美国《民主论坛》等境外网站发表的《绝食日记》,《赖斯和林昭》等文章34篇,被《大纪元》等境外网站转载,文章中言词激烈地歪曲党和政府及国家领导人的形象,恶毒攻击,诋毁,辱骂党和政府及国家及领导人,大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国际舆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例如郭起真于2006年3月3日在美国《民主论坛》网站发表的《赖斯和林昭》一文中在列举了林昭与赖斯两位特别优秀的女性因为在历史上不同的政治背景下以及不同的体制才有截然不同的结果等所谓“事实”后,写到:“由此可见,一个腐败的,黑暗的,反人类,反人民的反动独裁政权,剥夺人民言论自由,就是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亿万人民的利益,幸福和生命之上,。。。。。。所有,即使在今天中共政府还在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还在残害忠良,还在冒天下之大不讳的逆世界潮流而动,还在与人民为敌。”在同日发表的《布什总统送给胡锦涛主席的最昂贵礼品》一位中,整篇对中国政府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恶毒攻击和诋毁,其中写道: “美国是按照神的旨意和人民的意愿,豪迈的走过了200多年的光辉历程,而你们中共政府在半个多世纪里按照一党独裁,使8,000万中国人死于非命,甚至还动用13亿人民积累的有限资源,在愚弄,蒙骗,胁迫着世界和中国人民,使中国的每一个角落变成人间地狱。”2006年4月2日在《民主论坛》发表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让“一部分人”没法活》一文中提到:“(中共政府)始终将自己制定地反动政策与人民,与世界的主流社会,与文明和进步对立起来,妄图用残暴地统治来微细即将坍塌的独裁专制政权”,诽谤中共政权为独裁专制政府;2006年3月6日在《民主论坛》发表的《三月六日绝食日记》一文中提到:“让全世界所有追求光明,坚持正义而又善良的人们的一腔热血,共同来敲响邪恶政权的丧钟吧!”等等。。。。。煽动推翻现行政权。

上诉犯罪事实有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从郭起真电脑硬盘中检测获取的文章证据(已刻录成光盘),郭起真从境外网站发表的煽动性文章,郭起真收到从境外汇来稿费的银行证明予以佐证,郭起真本人也供述在案。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郭起真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与境外媒体相勾结,在境外网站大量发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性文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应当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移送你院审查起诉。

此致

沧州市人民检查院

局长: 张 峰

二00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1.本案卷宗一卷两册共 页
2.犯罪嫌疑人郭起真现被羁押于沧州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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