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13部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动

作者:石国胜 来源:人民网

1月22日,公安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银监会、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8年1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2007年,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支持和拥护。其间,各地共破获网络淫秽色情等刑事案件524起,刑事拘留868人,查处网上治安案件1609起,治安处罚1911人;关闭、清理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网页4.4万个,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44万余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的互联网服务单位8788家,备案网站19.9万个,对1.4万个未经备案、审批许可的网站停止了接入服务。但是,当前境外网上有“黄”源,境内有土壤,一些不法分子、犯罪团伙没有打掉,大量的整治工作没有到位,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传播和牟利渠道没有切断。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和开展经常性的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大量传播淫秽信息,非法牟利,在境外开办淫秽网站向境内传播淫秽信息、发展会员,组织网上淫秽表演和进行网上招嫖,以及从事网络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犯罪活动。重点整治视听节目、博客、播客、网络动漫、点对点网络和手机网站,以及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为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提供网上传播场所和渠道;网络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和网络广告提供非法牟利渠道;网站刊载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防治广告和网上低俗不良信息;视听节目网站传播未经审查批准的影视剧,拒不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责任和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等问题。要统一组织,联合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专项行动,有效切断网络淫秽色情传播和牟利渠道,使网络环境得到明显净化,信息传播秩序明显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社会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会议决定,1月底之前,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网上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信息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网上含有淫秽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栏目、标题、视频做一次彻底的清理,为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互联网环境。专项行动期间,要把日常管理和集中行动结合起来,按照“网上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每过一个阶段就有针对性地集中打击、整治一次,做到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各级媒体要加大报道力度,形成舆论强势。要强化舆论监督,批评各种错误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要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把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抓出成效,为保障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人们健康文化生活的新空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人民网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石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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