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集成软件

来源: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受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奥运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集成软件 ”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奥运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集成软件

2. 采购项目编号:2008-0173(2)/CG(P)20080112

3. 采购项目内容:软件

技术参数

奥运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集成软件

系统功能要求(参数)

本系统软件主要是界定在中文网站(包括简体和繁体)。

1、具有安全措施,保证搜索过程、结果不能被窃取。

2、具有互联网舆情信息自动采集功能。

能够实时、智能的监控互联网网站、BBS论坛等目标信息,对目标网站的信息进行自动采集。

3、具有互联网舆情分析功能。

1) 信息检索:能够提供信息库的快速查询、基于同音词的智能查询。满足高准确度、实时以及个性化搜索的需求。

2) 中文智能信息处理:能够自动对采集的信息加工处理,包括信息排重,信息自动聚类,分类等。

3) 敏感信息检测:能够通过对信息内容的分析,从大量的文件中发现包含敏感信息的文件和内容。

4) 预警:在采集的数据中发现难点、敏感问题,提供预警性的信息。

5) 图标表达:能够对难点、敏感问题实时的分析各时间段内出现的信息量,以及对难点、敏感问题实时分析其在各类型网站的分布情况,并对分析结果以图表方式直观展现。

6) 信息来源分析:能够分析文章的传播源头以及在网络上的传播关系,并以图形化方式展现。

7) 信息自动摘要:能够方便用户浏览信息,在输出结果时自动标示关键词在文档中出现的位置。

8) 自动生成舆情报告:能够提供各种类型的报告,也预设(热点\敏感信息报告),也可自定义报告。

9) 产品应具备5家以上的成功案例,并且在省会城市或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注册资金要在500万以上。

3. 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产品开发商具有CMM3以上资质、公安部颁发的涉密软件开发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对于还未取得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资质的投标人,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按照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的要求完成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壹万元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辽财非[2007]507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4月21日13: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政编码:110003

采购文件咨询:姜威 024-22896640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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