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广州市公安局对互联网数据中心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信息中心

各托管主机及托管网站单位: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 有害信息,彻底清除有害信息传播源头,规范行业管理秩序,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的信息网络安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器及托管网站备案

1、托管主机及托管网站单位必须按照省信息中心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详见附表 1 及附表 2

2、托管主机及托管网站单位自行到“广州金盾网”互联网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报备,要求在 2008 7 4 日前 完成。

3、备案后向省信息中心提供已备案信息,并自行在网站上加载相关备案标志。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互联网网上备案系统地址为:“广州金盾网”( www.gzjd.gov.cn )“信息网络安全”板块中的“网上备案”。填报备案资料需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如实、准确填报每一项申报内容;

2、网站申请备案 IP 必须与实际 IP 一致;

3、具有二、三级域名的网站均需分别单独报备;

4、网站负责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提供;

5、附件必须按要求上传,个人网站上传个人身份证电子版;单位网站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电子版;

6、网站通过审核后于2 天内将备案图标、报警岗亭图标至于网站首页的下方,“警警、察察”图标置于交互式栏目入口处。

二、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保护技术措施

1、网站落实专人负责。 托管主机及托管网站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对本单位网站进行巡查,在发现所管理网站有害信息时,应协助省信息中心进行必要的处理。

2、加强清理,落实保护措施。 托管主机及托管网站单位对本单位服务器及网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彻底清理本网站的淫秽色情、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同时保留有害信息的原始记录、发布者(或网站维护者)网络地址、发布(维护)时间等信息,并按要求报送我中心(见附表 2 )。

托管主机及托管网站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技术措施,要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

3、IP 地址管理。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内部的 IP 地址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日后可以进行查证。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和日常情况报送机制

  各托管主机及托管网站单位明确责任人员,确保能及时配合省信息中心进行处理有关问题的工作。当相关备案资料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把最新的资料以电子邮电的方式告知省信息中心,以保证我中心资料的有效性。

  填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市公安局网监分局或我中心联系。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东省信息中心

梁志军

83134231

刘 奖

83134246

市公安局网监分局

沈冬梅

83118897

黄志明

83118893

附表 1 : 单位情况登记表

附表 2 :有害信息处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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