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豆瓣:理性与共建

来源:豆瓣

2008-07-04 13:30:55 来自: chengyun
  --------------------------背景资料------------------------
  
  尊敬的城云/目擊眾神死亡的草原 你好,
  
  作为一家在中国境内运营的网站,豆瓣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为了确保网站的长期发展和多数豆瓣成员的利益,豆瓣制订了社区指导原则:
  
  http://www.douban.com/about?policy=guideline
  
  ( 关于相关法律法规,请参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0/09/25/0652.htm 第十五条。)
  
  豆瓣是一个用户产生和管理内容的Web 2.0网站,我们从服务范围的选择上也希望能够保持对用户产生内容的最少干涉。除了对法律法规的尊重,出于对用户的尊重、对用户法律安全的保证和对内容监管工作强度的考虑,豆瓣在全站范围内不欢迎色情、激进时政和意识形态方面的讨论。
  
  你管理的小组 和谐社会2.0 (http://www.douban.com/group/hexieshehui/)因讨论主题属于豆瓣不欢迎的内容,将在此邮件发出时间三日之内被解散,请通知组员自行备份小组中合法的内容和数据。由此对 和谐社会2.0 小组成员可能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请代为转达。感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豆瓣
  
  尊敬的城云/目擊眾神死亡的草原:
  
  作为一家在中国境内运营的网站,豆瓣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请参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0/09/25/0652.htm 第十五条。)
  
  你参与的小组 和谐社会3.0 因讨论主题属于社区指导原则不允许、不欢迎的内容,已被解散。
  
  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感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附 社区指导原则:http://www.douban.com/about?policy=guideline
  
  ——豆瓣
  
  
  城云/目擊眾神死亡的草原 你好,
  
  你的豆瓣帐号(http://www.douban.com/people/1665655/)因严重违反豆瓣社区指导原则,被记录警告 1 次,累计 1 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账号永久停用。)
  
  依据豆瓣用户管理细则的规定,该帐号已被停止使用 3 天。
  
  停用期限过后,你的帐号将自动恢复为可登录状态。
  
  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 豆瓣
  
  附:豆瓣社区指导原则 http://www.douban.com/about?policy=guideline
  
  豆瓣用户管理细则 http://www.douban.com/about?policy=userrules
  
  ----------------------------问题-------------------------
  问题一:
  根据豆瓣管理员正式信函,指“和谐社会2.0”小组有“豆瓣不欢迎”的言论,查豆瓣《社区指导原则》如下:
  豆瓣不欢迎:
  1. 针对种族、国家、民族、宗教、性别、年龄、地缘、性取向、生理特征的歧视和仇恨言论;
  2. 不雅词句、人身攻击、故意骚扰和恶意使用;
  3. 色情、激进时政、意识形态方面的话题。
  
  该小组是网友呼应我党我国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积极讨论关于如何建设和谐社会的法律、文化等问题。请问,该小组的哪篇文章的哪些言论是违反以上“豆瓣不欢迎”内容的?
  
  问题二:
  “和谐社会3.0”小组,才成立不到一小时即被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突然被删除,被指涉嫌“社区指导原则不允许、不欢迎的内容”,查豆瓣《社区指导原则》如下:
  豆瓣不允许:
  1. 违反中国或豆瓣成员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内容(相关政策法规);
  2. 威胁他人或豆瓣成员自身的人身安全、法律安全的行为;
  3. 对网站的运营安全有潜在威胁的内容。
  
  该小组成立1小时来,还未有真正内容的帖子,只是转了一个小组成员自我介绍即被豆瓣关组。希望豆瓣管理员指出该小组具体哪篇文章的哪些言论违反了以上“豆瓣不允许、不欢迎”的规定?
  
  问题三:
  上述提到了两个小组的组长,在“和谐社会3.0”小组被突然无告知关组的同时被封禁ID,并收到封禁通知。理由是“严重违反豆瓣社区指导原则”。首先,请管理员注意,在这里你们援引的法律文件本身有问题,封禁ID是应该援引《用户管理细则》而非《社区指导原则》,法律主体不对,一个是小组,一个是ID。豆瓣的《用户管理细则》链接:http://www.douban.com/about?policy=userrules
  《用户管理细则》又援引了《社区指导原则》,但作为一个强制权力来执行,是否也应该具体指出该网友的哪些行为、言论触犯了这两个管理文件的哪些条?
  我想,大家都知道,即便是在法院宣判的时候,审判长也会具体指出被告的哪些具体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的哪些具体条款。希望豆瓣能够更有一点耐心,更有一点专业精神,更有一点理性,更有一点服务意识,希望管理员能够回答我如上三个具体问题。谢谢管理员的辛苦劳动!

 
   2008-07-04 13:34:24 豆瓣用户的怒吼支持理性的城云。
  
   2008-07-04 13:37:20 chengyun另外,因为言论本身是非常复杂和难以简单归类的,建议豆瓣《社区指导原则》采用列举式而非描述式来进行对言论界限的规定,或者可用描述和列举并用的方式,可描述可理解可操作的详细定义言论的边界。
  
   2008-07-04 13:37:28 合理怀疑支持一下,网管基本是SB,当然也有可能是自动咔嚓的,因为和谐社会是个敏感词,你不能说它好,也不能说她坏,总之就是不让你说它,这叫话语霸权。你只能听上面说,而不能自己说,不然就乱了,思想没法统一,然后就不和谐了。。。。
  
   2008-07-04 13:42:57 chengyun我们不揣测背后的东西,那些是黑洞,只希望豆瓣管理能够就管理和程序问题给大家一个更让人信服和满意的答复。
  
   2008-07-04 14:13:45 盲人摸象期待令人信服的答复……
  
   2008-07-04 14:21:00 chengyun已有豆友陆续转到google论坛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豆瓣的问题不是言论管制的问题,而是豆瓣团队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
  
   2008-07-04 14:42:35 淡雪的馬甲支持城云的合理合法维权
  
  同时并不指望豆瓣管理团队会有“令人信服的答复”
  因为根据他们近期的记录,都是粗暴对待用户,并且毫无解释的诚意
  
  阿北2005年的时候曾经说过“豆瓣尊重用户”之类的话
  现在豆瓣的做法就是在自打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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