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无权侵占网民的隐私权

作者:王学进   来源:中国网
 

8月18日,河南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网警来到任超奇和李晋合伙开的一家汽车配件店,称李晋的电脑涉嫌传播反动(不良)信息,要进行检查。为做生意方便,今年4月任超奇把自己的电脑从家中带来,当时也放在店里。任超奇说,网警当时顺便也检查了他的电脑,发现了他下载的淫秽视频后,就扣押了电脑主机,随后又给出了1900元的罚单,任不服,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9月18日《东方今报》)

网警是冲着李晋的电脑来的,――如果他们真的掌握了其涉嫌传播反动(不良)信息的证据,在出示搜查证后,检查其电脑应算是合理执法,那么在没证据证明任超奇也有类似行为的情况下,网警是没权力检查他的电脑的。电脑是私人物品,其里面的所有信息都属于私人空间,在没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外人不得随便进入,即使网警也不例外。这就像民警不能私闯民宅一样,网警也不能随意检查私人电脑,否则就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上述情形与轰动一时的延安黄碟事件有几分类似,一对新婚夫妻在家看黄碟,接到举报后的民警擅自闯入其家,扣押了影碟机并扣留了丈夫,最后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当地派出所向当事人抱歉并赔偿29137元,派出所长等一干人受到相应处分。这是一起典型的警察滥用权力事件,其传递的警示意义是:公民在家看黄碟并不违法,前提是不聚众传播。同理,任超奇在互联网上下载一部淫秽视频自个欣赏,也算不得违法,网警无权作出上述处理。

必须要明确一点,网警在没掌握电脑用户涉嫌传播反动信息的确凿证据之前,不能检查私人电脑,这就像民警在没掌握住户违法犯罪的证据之前不能私闯民宅强行搜查一样。上述事件的要害不在对任超奇罚款多少的问题,而是根本不应该检查他的电脑。谁的私人空间没一些见不得人的秘密,这种秘密私人住宅有,私人电脑更多。有的在QQ里发泄过对政府的不满,有的登录过色情网站来不及删去,有的在信箱里保留了一些境外不法网站发过来的邮件等等,根本就经不起网警的检查。要是所有网警都像南阳市公安局的网警那样"称职",那全国的网民没几个是干净的。只是这样一来,广大网民的隐私权和话语权就要被网警剥夺殆尽了!

网警的职责是什么?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一)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二)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三)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另外还有六条具体职责的规定,都是要求网警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民合法权利。也就是说,网警的职责是屏蔽、摧毁传播黄赌毒以及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的无良网站,为网民们创造一个干净、健康的上网环境,而不是去干涉检查哪一位网民在看黄色视频。

从上述新闻看,网警确实存在着职能错位的情况,他们太喜欢监管网民的隐私和话语,太热衷于封锁网民间的信息交流,封杀言论自由,迫害网络异议作者,却听任网络黄赌毒任意泛滥,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管的管得太宽,这难道不是失职、越位和侵权吗?此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笔者希望网警能从此事中汲取教训,坚守职业道德,学会保护和尊重网民的隐私权和话语权,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使权力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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