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抽查情况公告(第3号)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营造健康有益的网络环境,国家广电总局近期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组织了2008年度第三次抽查。抽查情况表明,大部分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能够积极参加行业自律活动,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社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些不具备条件的网站自行停止了视听节目服务。但仍有部分网站登载的视听节目含有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内容;还有一些网站没有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并经常传播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国家广电总局已责成各地广电管理部门依照《规定》要求,对已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予以了行政处罚。对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国家广电总局还将进行进一步清理。
  现将依法处罚的网站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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