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四新:慎重对待民意表达

作者:王四新  转自:http://wang4xin.fyfz.cn/blog/wang4xin/index.aspx?blogid=342900

王四新:慎重对待民意表达
――写在"成都警方处罚利用四川石化项目散布谣言者"之前

据成都在线消息,成都市公安局10日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要对利用四川石化项目,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炒作各种谣言,蛊惑人心;煽动、组织、策划非法游行、示威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游行、示威、集会;以及极少数别有用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予以处罚。

消息还报道了成都警方对利用互联网等方式散布谣言、造谣蛊惑、煽动闹事的辛吴;对参与非法游行、示威的施建华、林勇;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郭成;对别有用心、借四川石化项目之名,制造各种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陈道军等人的具体处罚措施。

本人没有深入了解成都的石化项目,也不清楚成都在线消息上点名的那些被公安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或准备处罚的人是否真的如成都市公安局所宣布的那样应当受到处罚,但至少从成都在线发布的这则消息来看,可以初步推断他们其实是想通过互联网这种宣布和表达平台,表达他们对成都石化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很可能是反对的看法,而通过集会、游行和示威等方式,虽然也付诸了行为,但从目的上来讲,也只是想影响石化项目的正常开工和运行,最坏的结果最多也不过是取消这个有争议的项目。说他们"别有用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不是太"耸人听闻"了一点。

我不了解石化项目,但凭借常识清清楚楚地知道,任何石化项目,都可能对项目坐落地的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破坏,都可能严重影响到周围环境的质量的居民的身体健康。对这样明显涉及公共利益和对子孙后代产生影响的项目,除了进行科学而严密的论证并尽最大可能地将其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之外,当地政府还应当通过细致、耐心的解释工作,打消当地人的顾虑,设法用和平的方式让当地人接受。

同时,无论从情理还是从法理上来讲,个体和群体,都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他们对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涉及他们切身利益和他们的子孙后代利益的项目的意见、看法。只要他们是以文字的方式、以和平和没有对他人或社会造成身体或物理伤害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政治诉求,他们就是在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5条所规定的言论、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公安机关就不仅不应当对他们"绳之以法",还应当为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更充分地行使他们的宪法权利。

这样做除了因为宪法的效力均无高于作为普通法律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刑法》以及作为行政法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外,还因为民众能够充分表达的社会,是能够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解决自身问题并真正实现平稳、持续发展的社会,而尊重民众表达的政府,是开放、民主和讲人权的政府。

如果涉案的石化项目是经过科学论证,是环境友好的项目,是政府尽了最大的力量将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的项目,政府要做的工作,其实应当是与民众进行交流、沟通,并平心静气地认真倾听民众的呼声,这才是建构当地政府和当地民众和谐关系的正道,才是长久性地解决当地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方式。

政府可以依靠一时的高压政策为项目的开工建设消除一些异议和阻力,但从长远来看,这种作法并不可取,到头来很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果涉案的石化项目并没有我上面所设想的那么"环保",如果石化项目对周边的环境和民众的身体健康会造成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如果政府以追求眼前经济利益为代价而过多地牺牲掉了子孙后代的利益,还仍然"霸王硬上弓"的话,无异于在当地埋下一颗随时都可能燃放的"炸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1日12:03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本网记者 喻茂) 成都市公安局今(1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一些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言行,特别是利用四川石化项目,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炒作各种谣言,蛊惑人心;煽动、组织、策划非法游行、示威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游行、示威、集会;以及极少数别有用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依法处理。

  成都公安局对最近出现的几起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一、对利用互联网等方式散布谣言、造谣蛊惑、煽动闹事的辛吴(网名"成都白手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二、对参与非法游行、示威的施建华、林勇(网名"李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8条之规定,分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三、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郭成(网名"西风")、樊晓兵(网名"BNTR")等,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之规定,分别给予治安警告处罚。

  四、对别有用心、借四川石化项目之名,制造各种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陈道军,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3条之规定,予以刑事拘留。对煽动、策划非法游行、示威的王某、熊某正在缉拿之中。归案之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除此之外,对已经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涉嫌人员,公安机关正在加紧调查取证,将分别依法予以处理。

  公安机关正告那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员,自己的言行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编造、传播、散布各种谣言,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严正警告那些别有用心,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破坏正常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员,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密侦控,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成都市公安机关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好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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