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耕身 来源:晶报
1987 年9月14日,我国发出首封电子邮件。2009年1月6日上午,中国互联网协会在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上宣布,确定每年9月14日为2.9亿中国网民的节 日。据悉,这一日期是由近50万网友投票产生的。行业人士指出,自诞生以来,互联网一直被视为新文化的代表,是草根精神和最新科技的象征。这也意味着,网 民节如同记者节等节日一样,获得了官方和大众的认可。
从网络反馈来看,许多参与留言与评论的网民似乎对"网民节"提不起太大的兴趣。有人纠缠于"9・14"的谐音,即"就要死",有人认为自己没有获得投票权。尽管我并不认为,这是构成"网民节"必须受到质疑的理由,但"网民节"本身也的确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网 协宣称网民节如同记者节一样,获得官方和大众的认可。但是,记者节之类,是一个行业性节日,也总有一个明确的对象群体,而网民并不存在这种界定。它可以是 每个人。更重要的是,网民并不像记者、护士那样,必须获得相关的准入资格。从一开始,网民都不是因官方认可或不认可而存在的一个群体,也不需要从官方那里获得某种评价与审查。它一时风起云涌,却同时也展现为"遍地英雄下夕烟"的时代景象。这意味着,网民本身就是公民,而公民的资格不需要来自官方的认同。
网 民节也不是致敬网民的方式。换而言之,就像对待公民那样,如果没有充分的权利赋予,那么网民将难以获得一种真正的认可感。中国网民对于互联网的使用,呈现 出深刻的中国特色,那就是因为互联网的出现,民众开始获得一种在常态政治及社会生活中所缺少的知情、监督、表达权。但众所周知的是,一段时间以来,有关网 络管理与限权性立法的呼声也十分高涨,在一些地方,网民因为正当网络表达而受到公权报复的现象,也不时发生。因此,对网民真正的致敬,应当在于全力维护网民应有的自由人格、独立精神与权利意识。而所有这一切,恰恰是网民作为公民与生俱来的赋权。
与此同时,中国网民的光荣也不需要用一个节 日来点缀。不得不承认,当互联网开始被运用,一个新的数字化民主社会的形态开始展开,这个世界也因之发生深刻的改变。2006年,"网民"成为美国时代周刊年度人物。时代周刊表示:"这是多数人从少数人那里夺得权力,互相无偿地帮助,同时也改变了世界改变的方式。使这些得以发生的工具是互联网,它是使数百 万人作出的小贡献放在一起并使这数百万人变得重要的工具。"这是技术赋予人类社会的光荣所在。2008年,包括人肉搜索在内的众多网络监督事件,也印证了 这一点。
从一开始,网民就不是一个特殊的人群,既不是可以被特殊对待的,也不是可以被特殊管理的。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能够将网民视为公民,将网民社会视为公民社会,我们还需要一个"网民节"吗?(作者为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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