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媒体、网络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

作者:刘力榕   来源:刘力榕博客

内容提要:2008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影响深远的大事,言论自由话题也是热点不断。我对2008年中国言论自由现状的基本评价是:进步似乎有目共睹,退步更为令人忧虑!网络、媒体在公共事件中起到突出作用,人民通过网络、媒体,揭示事实真相、大胆监督权力、勇于表达思想,在行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方面,凸显了民意表达的力量,验证了言论自由的能量。当局2008年在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方面的确取得一定的进步,应该"欢腾鼓舞"!何来"泪流满面"?!当局对网络、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因言获罪"事件进一步增多,言论自由空间进一步压缩。"泪流满面","欢腾鼓舞",如何理解出现的反差?公民权利、网络民意表达似乎成了当局的一种恩赐。网络的能量,言论的力量,迫使当局不得不重视,不得不进行调整。

关键词:言论自由,网络自由, 新闻自由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1〕

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面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三.本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

(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2〕

2008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影响深远的大事,言论自由话题也是热点不断。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语言、口头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3〕人们之所以重视言论自由,是因为言论自由是其他自由的核心与基础,是公民最为珍视的基本权利,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没有言论自由,就不可能有思想自由,不可能有新闻自由、网络自由,更不可能有广泛意义的表达自由。

一年过去了,涉及言论自由话题的盘点、回顾文字不少,征文、评选活动也十分多,因我一直关注这一话题,所以萌发写此文的念头。由于言论自由话题涉及面太广,为了突出重点,本文以媒体、网络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为主。

"这一年,我们悲喜交加,我们泪流满面,我们欢腾鼓舞。'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4〕我对2008年中国言论自由现状的基本评价是:进步似乎有目共睹,退步更为令人忧虑,就象引文说的那样,2008"悲喜交加"!

"欢腾鼓舞",2008年中国言论自由有进步,我看重的并不是执政当局的作用,而是媒体、网络的作用,民间、网民的作用。

2008年媒体、网络在中国的公共事件中起到突出作用,人民通过媒体、网络,揭示事实真相、大胆监督权力、勇于表达思想,在行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方面,凸显了民意表达的力量,验证了言论自由的能量。

揭示事实真相。在中国,官办新闻媒体占主导地位,作用自然不可小视,但人们对民间独立媒体与网民在揭示事实真相方面的作用评价更高,如汶川大地震、瓮安事件、杨佳袭警案、毒奶粉事件等,民间独立媒体与广大网民大胆揭示一些官办新闻媒体不敢触及的事实真相的另一面,成为一个"很有效的补充信息来源"(北风)。因此催生了一批以网络、论坛、博客为平台,以个人身份采集并发布公共事件信息的"特殊网民":"网民记者"、"公民记者",如周曙光、张和平(老虎庙)、北风等,而"网民记者"发布的公共事件信息被称为"公民新闻"、"草根报导"。"博客不是后院日记,博客具有行使公民权利的平民媒体的属性,是一种可以普及的平民的媒体。(张和平)"〔5〕"香港城市大学媒体与传播系教授何舟认为,中国网络2008年成长的最显著特点是,网民学会了运用新媒体的话语权。"〔6〕

大胆监督权力。官办新闻媒体对权力的监督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2008年出现的一个独特现象更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网民与民间独立媒体首先揭示事实真相,真相曝光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形成强大的民意、舆论压力,引起某一层面官员重视并作出"批示",之后官办新闻媒体才蜂拥而上。

2008年曝光的事件太多:3月"零税收";5月救灾物资流向问题;6月"湖南耒阳市高考舞弊";8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涉嫌"严重犯罪";7月"史上最牛官员别墅群";10月深圳海事局一位林姓领导在酒楼内猥亵少女;江西新余市、浙江温州等多个地方官员公费旅游;12月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吸"天价香烟",戴"名表"等,曝光事件涉及人员最终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2008年互联网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中国网民行使监督权所发挥的反腐威力。(凌沧洲)""中国公民力量的崛起,向政府的公权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7〕

在揭示事实真相、大胆监督权力方面,官办新闻媒体的许多有社会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或借助所在的媒体,或以网络为平台,揭示事实真相、大胆监督权力。"最初发布'娄烦事故'的是《�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第一个点出'三鹿'之名的是《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记录并发布出事煤矿向记者发放'封口费'事实的是《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8〕

    勇于表达思想。在中国,关注公共事件、公共事务,以媒体、网络、论坛、博客为平台,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的人越来越多,产生了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有人将之称为"意见领袖"("舆论领袖"、"民意领袖"),有人还断言2008年中国形成了一个"意见领袖群体",崛起了一个"新意见阶层"。 "意见领袖是时代的'先知',尽管有些公共发言不一定绝对正确,但无疑都切中了时代的脉搏,引发社会各方面的争议讨论。从这些意见领袖2008年的公共发 言,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时代的热点,这个时代前进的阻力,这个时代前进的方向,更让我们清醒认识我们所处的历史位置。"〔9〕

"欢腾鼓舞",当局2008年在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方面的确取得一定的进步。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人民网,在强国论坛同网友在线交流,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胡锦涛说:"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10〕[注]"胡总书记在线交流,无疑给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对网络功能的重视,对网民的热切关注。"〔11〕"常一边看网,想'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这是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两会"中外记者招待会说的话,2008年9月28日温家宝总理接受CNN采访时又强调:"政府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政务透明,特别是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12〕

中国一段时间增强新闻报道透明度,得到国内外的肯定,1月份雪灾、5月份汶川大地震、8月份北京奥运会,"中国媒体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报道自由"。2008年11月7日,中国记者节前一天,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合法的采访活动。"之后中国政府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负面报道的监控,受到国内外的好评。"尽 可能回避或掩盖负面消息历来是中国媒体必须遵守的一条铁律。不过,一段时间以来,负面报道得以在中国官方媒体上频繁出现。'法兰克福汇报'发表一篇署名文 章称,中国已呈现'新的新闻局面'。"〔13〕2008年,中国各级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机制建设也取得一定的进步。 2008年12月15日中央电视台正式启用新闻应急机制,相隔多年,新闻立法、推动报刊市场化话题又开始引起了重视。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已取得'历史性进步',中国人权状况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14〕"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15〕"全中国人民深切体会言论自由的权利",〔16〕"中国社会今天的'言论自由度'确实大的令人惊讶。"〔17〕如此,中国人民的确应该"欢腾鼓舞"!何来"泪流满面"?!

何来"泪流满面"?!何以"泪流满面"?!

人们发现,2008年,当局对网络、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因言获罪"事件进一步增多,言论自由空间进一步压缩。

当局对网络、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从期望到失望。胡锦涛2008年6月20日到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中国政府在北京奥运会之前对国际社会作出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承诺,使得国人对言论自由充满了希望。2008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使得国人对言论自由有更多期待。但现实却令国人大失所望,当局一如既往地控制与监管网络与媒体,而且越来越严格,只是在奥运会前后一段时间有一定的放松,但好景不长。

网络是当局严格控制与监管的重点。2008年,当局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进一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增强监视互联网小组(网络警察)力量,删除有敏感内容的帖子,警告有越界行为的博客写手并限制访问某些网站。高科技的装备,先进的软件,从被动到主动,以TRS高级原文挖掘方案监控和预报公共舆论,不断提高网络监控的能力。

为了生存,网站不得不承受来自当局强硬的行政压力,不得不进行"认真整改",不得不进行"自我审查"。网站、论坛必须严格"规范稿源",必须仔细过滤"敏感词汇",删除、屏蔽所有的"不良"、"有害"、"负面" 、"危险"文章与信息,以"保持一致,构建和谐"。因此,网站主动封锁的版块越来越多,不对非注册会员开放的版块越来越多。有的论坛版块不得不发出"莫谈国事"的通告,"因为谈论这类话题容易给人以愤青的印象"。"天气冷了,论坛冷了,我的心冷了!""冬天真的来了!"此类感叹可以在许多论坛、博客中看到。网民无法以正常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所以在"敏感词汇"中标"*"符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网民因文章、跟帖被删、博客、专栏被封,十分愤怒,却只能将气撒向网管,网管们有苦难言。

网站、论坛不服从、不配合当局的监控,不进行认真的"自我审查",必定遭到"封锁"、"关闭"命运。当网民上网浏览信息,会很容易地发现越来越多的网页无法显示。被封锁的网站、论坛、搏客究竟有多少?不得而知,但2008年肯定比2007年有较大增加。当局对网络监管越来越严,"过滤网"越拉越密,"敏感词汇"越加越多,网络言论自由空间越来越小,正如凌沧洲先生所说,"要想得知中国网民表达权能够行使的尺度,只要看中国各大门户网站的评论版是否开放、跟帖是否被大量删除就能得知。"因此,"无国界记者和中国维权网表示,中国当局对互联网的控制程度之高,是全世界少见的,是对网络言论自由精神的侮辱。"  

坚持"党管新闻"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当局对新闻媒体的监控一直以来都是很严格的。对官办媒体,强调"新闻宣传纪律",更为严格的"新闻审查",更为规范的"信息来源"。对新闻媒体监控最突出例子的是《财经时报》"停刊整顿"事件。《财经时报》因舆论监督遭到"停刊整顿"命运,理由是"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导致报道失当。"在"新闻宣传纪律"的"显规则"与"潜规则"作用下,新闻媒体揭露事实真相、监督公共权力阻力重重,所以才有官办媒体"集体缺位"的议论。一些有社会良知、社会责任的记者因不能在所服务的媒体上揭露事实真相,只有以网络作为平台,如《�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揭露"娄烦事故"事实真相。媒体、记者对政府、官员的批评,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往往顾虑重重,"如履薄冰",稍有不慎,记者、编辑就可能吃官司、遭处分,报纸就可能"停刊整顿"。

2008年,警方、司法部门"抓记者"事件不少,引起人们特别的关注。影响最大的当数辽宁省西丰县"最牛县委书记"张志国派警察进京拘传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的"西丰诽谤案"。2008年12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4名干警进京将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女记者李敏从住宅中带走。有报道说,"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而检方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18〕中国科学院主管的《网络报》首席记者关键在山西太原采访中失踪,14天后,2008年12月15日山西省公安厅证实,因涉嫌受贿,关键于2008年12月1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带走。2008年6月,《第一财经日报》北京记者站主任傅桦被吉林长春警方拘捕。2008年12月,《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被山西警方从北京抓捕。

虽然一些记者的确存在自律与违法问题,但"抓记者"事件如此之多,引起了新闻界的不安,引发了"是报复性执法,还是记者太不干净?"的质疑,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中国记者的生存环境有急剧恶化之势,越来越多的记者产生了一个疑问:我敢不敢做调查记者,采写特别是针对政府强权部门及官员的批评性报道?"〔19〕

在揭露事实真相、监督公共权力方面,民间媒体作用受到国人的肯定,但当局并不认同。当局对民间媒体更多的是打压,或将民间媒体列入"黑名单",或利用官方媒体公开"批评"民间媒体。2008年,"因言获罪"仍不见少,"西丰诽谤案"、四川"通江诗案"等引起热议,一些"温和"、"理性"的文章,只是触及现行体制"敏感核心"话题,封杀文章不够, 当局还抓人关人。2008年4月3日,北京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人权活动人士、环保志愿者胡佳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胡佳在欧州议会就中国人权状况作证是定罪的主要证据。2008年11月,网络作家、环保活动人士陈道军,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陈道军的3篇文章在法庭上被用来作为定罪的主要证据。

"我们泪流满面,我们欢腾鼓舞",如此反差,如何理解?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同网友在线交流,许多人以此证明中国言论自由的进步!还有人认为这是"以明确的方式还原网民为权利主体的公民,赋予网络民意以公众表达的合法性"。〔20〕"网民为权利主体的公民","网络民意的公众表达"的"合法性",还必须是当局的"赋予"?! 2008年网民在中国公共事件、公共事务中起到突出作用,在一些人笔下,却是一种在当局认可之下的作为,是响应当局号召的作为。如此说来,公民权利、网络民意表达似乎都成了当局的一种恩赐。

我之所以重视网民在言论自由方面的进步作用,就在于网民的作为有力证明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增强,更多的国人开始明白一个道理:公民权利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包括民主社会)都不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不是"天赐人权", 公民权利从来不是上天的恩赐, 不是权势的恩赐,公民基本权利不会"不请自来",公民权利的获得只能是公民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

2008年,网络的能量,言论的力量进一步显示,迫使当局不得不正视,不得不重视,不得不进行调整。所以《新京报》社论说,"胡总书记在线交流,无疑给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对网络功能的重视,对网民的热切关注。"实际上还发出了另一个强烈的信号:"当局过去重视不够,现在必须更加重视起来"。在人民网同网友在线交流,只是胡锦涛对人民日报社进行考察的一部分,胡锦涛在考察人民日报社的讲话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21〕"我们党能不能把新闻媒体抓在手上、发挥作用,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兴衰,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22〕

"中国增强新闻报道透明度'前所未有'"。〔23〕在"天灾"面前的确可以说中国有"新闻自由",但遇到"人祸",如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一些救灾物资去向不明,一些遇难学生家长抗议校舍质量差等,新闻报道就不允许有透明度,新闻就不允许有自由了,为什么?!"中国政府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负面报道的限制"。这些放松限制的动作,是在"瓮安事件"、"毒奶粉事件"之后的一次新闻宣传策略的调整,因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胡锦涛),信息在因特网上迅速传播,要想完全封锁住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24〕也就是某位领导所说的"让我们以提供新闻的方法来控制新闻"!

重视网络,新闻开放等,当局的目的当然不可能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而是"保稳定、保政权"。为了达到目的,在"新闻宣传纪律"之下,造就了十几亿"不明真相"的国民;因隐瞒事实真相,那怕是以国民生命安全为代价也在所不惜!为了达到目的,言论自由"宪法权利"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却可以"在各种漂亮、动听的借口之下受到剥夺或压制",〔25〕剥夺或压制的借口十分容易找到,"人肉搜索"之恶毒,"流言蜚语"之危害……。

写作时间:2009年1月28日

注释:

〔1〕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17A(III)号决议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

〔2〕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200A(XXI)号决议,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1976年3月23日生效(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截至2006年,公约的批准国已达160个。1998年10月5日,中国政府在联合国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十年过去了,中国一直未能启动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程序。

〔3〕《中国宪法与政治制度》,朱国斌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254页。

〔4〕〔9〕《博客中国征稿:评点2008意见领袖这一年》。

〔5〕江河:《中国因特网博客被用来行使公民权》。

〔6〕中华大一统:《中国网民执着行使知情参与监督权》。

〔7〕北风:《2008年中国互联网事件盘点》,2008年12月27日《羊城晚报》;中华大一统:《中国网民执着行使知情参与监督权》;亚微:《中国公民力量渐强监督政府公权力》。

〔8〕展江:《揭黑三记者:我只要真相》,2008年12月16日《南风窗》杂志。

〔10〕童大焕:《互联网让国家领导人与我们更贴近》。

〔11〕《新京报》2008年6月21日社论:《胡总在线交流是重视网络关注网民》

〔12〕倪安:《温家宝接受CNN采访谈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13〕德国《法兰克福汇报》:《中国呈现新的新闻局面》。

〔1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2008年12月8日接受《人权》杂志专访时说的话。

〔15〕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2008年9月27日在纽约和英国外交大臣米利班德会谈后会见记者时说的话。

〔1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2008年3月15日下午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的答问,来源:CCTV.com。

〔17〕《中国的言论自由度――司马南与英国路透社记者对话实录之一》。

〔18〕一号观察者:《检察官PK女记者――但愿是法治的进步》。

〔19〕《记者为何不敢做批评报道了?》,作者: 受访者 周泽,实习记者 林勋煌,2009年1月21日《南方人物周刊》。

〔20〕司振龙:《直面网络民意对民主政治意义重大》。

〔21〕〔24〕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08年6月21日《人民日报》

〔22〕石平:《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求是》2008年第15期,8月1日出版。

〔23〕2008年11月23日《参考消息》。

〔25〕李忠:《论言论自由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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