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地打压「人肉搜索」想起…..

来源:都是那些日子

从那些保守团体反对家暴条例修订、要求加强监管互联网,童工发现他们总爱先扮演正义者,强调他们也关心同志受暴力对待、关心互联网自由,随即拿出一大堆近乎危言耸听问题,例如影响家庭核心价值、影响情少年性观念、大学生毕业去做男妓、看完色情资讯会变色狼………诸如此类的理由,去肯定他们的诉求正确,完全隐瞒他们的真正目的:透过修改或阻止修改法例,以达至其宣扬、维护其坚持的保守宗教道德价值利益,以达其政、教一体的目的,当然他们会用尽方法及技巧,向公众掩饰他们真正目的,否则,相信没有人会支持他们。

早前内地互联网世界,也发生了一件性质非常相似的事件。「人肉搜索」,即香港网民所说的「起底」,那是内地网民常用来对付、揭露贪污、行为不检、犯法官员,以及揭发地方政府违纪违法的网上「武器」,令不少内地贪官污吏闻之色变,也突显了互联网的力量。今个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徐州市电脑资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并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条例中的第18条有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提供或公开他人的资讯资料」;第19条也有一款规定,「不得散�他人隐私,或者侮辱、诽谤、恐吓他人。」违法者最多可罚款5000元,若情节严重者,半年内禁止电脑上网或停机(哈!这岂非香港淫审谘询中,其中一项建议罚则!),任何违法单位,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

这条消息公布后,即引起内地网民哗然,认为等同用法例明令封杀「人肉搜索」。当然,江苏省人大法工委,也有其一套「我们也是为你们好」的解说方式,他们首先就拿保护私隐出来解画,指根据国家法例、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又指不少女性私隐被人在网上搜寻、散播!随即又说反对者明白真正立法目的,那是误解他们立法原和条文,他们立法并非简单地禁止「人肉搜索」,通过互联网揭露丑恶现象、举报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抨击社会不文明行径,国家法例是允许的、容许公众的监督权利,不会受有关法例禁止。

可是,内地网民可不是这样想,他们相信这条法例真正目的,是用来保贪官,不是平民的私隐,网易为此进行一项网上调查,超过80%的人说,他们不担心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因为他们没有做亏心事,只有14%的人�同这条例,人民网另一项调查显示,4%的人称这项禁令利大于弊,超过90%的参与网民反对这项规定,因为它对民众的监督产生了不良影响。

新华网的一篇相关评论文章《谁是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的受益者》,作者也在文中暗示,立法只会对贪官有利:「在网路举报中,当然也涉及披露他人资讯的问题。关键在于,官员的行为、举动、收入等资讯,不一定能够作为隐私而受到法律保护。这就决定了人肉搜索在网路反腐过程中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而不能不加区分地痛下杀手。徐州立法对人肉搜索说不,其实质恰恰是不管不顾地禁止了包括举报在内的一切公�资讯的行为。可以肯定,如果早有这样的规定在,则周久耕必然不会丢官。而徐州本地的那位被网友举报下台的区委书记董锋,也必将继续着他的" 一夫两妻制"美梦。」

内地官员借保障网上私隐为名,封杀人肉搜索,却隐藏背后防止网民用互联网对付贪官污吏的「真正」目的;香港保守团体,以保障年青人、家庭价值为名,反对家暴修订、要求加强规管互联网,却隐藏起背后要利用法律来保护、宣扬他们那套保守道德价的「真正」目的。那些保守团体手段,与中共那些官僚做法,何其相似!当我们再听到那些保守团体以种种似是而非理由,要求加强规管互联网时,想一想,他们真正自的是甚么?为香港人?还是只为了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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