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摔了几跤?

来源:偏僻的风景

外国俗话说:“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跤的人是笨蛋”。

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广电方面的禁令是不准偷听敌台。重点是不准听美国和台湾——后来又加上了苏联——的广播。结果是大家都在听。

“不准偷听敌台”这个话有点歧义,我的理解是“不准偷听,意思是可以公开地听”。

八十年代的禁令是不准听靡靡之音——包括邓丽君和台湾校园歌曲,结果大家都在唱,连央视春晚也唱了。

九十年代的禁令是不准收看港台电视节目,包括居民不得自行安装使用卫星天线,结果大家都在看。

本世纪十年来,最初是不准歌厅KTV播放有版权的歌曲,后来是不准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外国动画片,现在则是不允许影视发烧友们在互联网上共享没有取得进口许可证的音像作品。

据不完全统计,广电总局已经在同一个地方摔倒六次了,当然有理由认为它这第七跤摔得吧唧吧唧的,也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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