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络流行语“请不要跨省追捕”析

作者:京城独侠客   来源:http://5515436.blog.hexun.com/32127734_d.html

“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

  最近几天,在许多网站,不少网友把此句话做成签名档,或在发布敏感帖子的时候附上这句话。

  据我观察,最初的网友转贴来自《南方都市报》4・19日的一篇报道:“2007年和2008年,他(吴)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全文转贴的下面,附上了这么一句话。

  当天,这个极富想象力的发帖迅速为网民所追捧,被千万倍复制在大大小小的网站评论栏的跟帖中,成为网民的新一轮政治流行语。

  这个流行语的政治背景,是在三聚氰胺事件、城管打人、非法占地、暴力拆迁、贪官污吏层出不穷、下岗职工衣食无着的普遍的民怨状态下又一轮阴燃的怒火。像缉拿逃犯一样缉拿敢于说真话的老百姓,实施“跨省追捕”,只不过给这股阴燃的民怨添了一根干柴。

  感谢网络,使我们知道“跨省追捕”由来已久。

  “彭水诗案”,因为手机短信发牢骚,被跨省追捕;

  “杨佳袭警案”,因为发帖者说明相关事实,被跨省追;

  国家电视台记者因为揭了西丰权贵老底,被跨省追捕;

  身在上海的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于今年2月12日网上发帖,因言获罪,短短20几天完成案件侦破,3月6日灵宝市网警千里大追踪,跨省来到上海将其抓捕;

  如今又有了吴保全案的跨省追捕。

  各地官员处理他们不喜欢的舆情时,手段如出一辙:迅速出动,抓人、关人,采用与网络信息时代背道而驰的“驭民术”,强迫老百姓噤声。而且从上到下,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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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以言获罪”的案子至少告诉我们三个事实:

  第一,在一些地方,“长官意志”有绝对的权力与权威,不管“长官”的“意志”是否合法,当地的权力部门都是无条件地执行。

  第二,警方抓危害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罪犯不见得那么积极,欺负起老百姓怎么就这么来劲?其决心之大,底气之足,效率之高,令人难以接受。

  第三,因此,网民们,网络是个好东西,但“上网要小心,发帖须谨慎”的原则必须谨记。

  “请不要跨省追捕。”这句带有调侃性的跟帖,除了对现实的担忧与无奈,似乎还像大海的怒潮,强烈表达了另一层不服软不配合的韧的精神:宁可被打死,不可被吓死。希望在人间,也许这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百折不挠的支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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