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一十部落被删文章:媒体是不是政权的帮凶?

作者:沈宇哲   转自:彼岸花开

那个敏感的日子不日就到,名曰:5月35日。但五月份过了一大半,三大社会争议案件始终贯穿着人们的视听小圈子,怎么赶都赶不走。这三大案中,株洲塌桥案,到目前为止,事实依然不明朗,媒体记者们忙着揭露株洲市政府的种种不是,以及一座才使用了14年的高架桥,为什么要拆?然而,人们更关心的是由于爆破导致的塌桥,细节是什么,为什么这样的悲剧不能防止?免去一个建设局长,引来的是网民强烈的不屑,因为谁都不知道这个“免职局长”会在哪里异地高升。也难怪有人已经将之上升到“政权合法性”爆发严重危机的高度来解释了。

但是长平老师的一句话令我感触颇深,他说:“我自己这些日子的确感到特别的‘伤痛与厌倦’,不光是对金钱与权势,也对我们媒体这么多年来呼吁理性与法治的努力,像是在伙同起来骗老百姓似的。”说得更严重一些,株洲塌桥案、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激发的巨大民愤,是惯性下人民对司法失去耐心的集中表现。在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杀官案中,展现的更为彻底,舆情激荡起的波涛也更凶猛。这时中国媒体在干什么呢?照例要求民众理性,要相信法律,服膺依法治国的铁律。

但人民会问,我们理性了又能怎么样?有一个政权,他的官僚凭借着毫无节制的权力,肆无忌惮地和金钱勾结,一次次突破人民容忍的底线。面对个人权益随时都遭践踏蹂躏的“中国特色”下,法治在保障弱者时是那么的卑微无力,媒体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人民相信法律?

当然,正因为中国特色的媒体环境,使得第四权或主动或被迫地成为政权的喉舌,而当上述这些具有重大社会冲击力的矛盾集中爆发后,媒体除了呼吁民众保持理性外,所作的实在有限。追查真相?有政法委在,哪轮得到媒体多管闲事。于是,所谓理性就是孬种的同义词,法律就是帮有钱人开脱。类似欺实马、被自杀、躲猫猫的变种词汇会越来越多地繁衍。

走笔至此,忽闻巴东县的“半夜鸡叫”,当地政府选择在23日凌晨1点37分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的内容却可能使得目前已然失控的民愤走向更极端的不归路——因为巴东公安机关说:“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这种完全颠覆式的定性,无疑是又一次羞辱了民众的智商。别的不说,就是这个诡异的时间,立刻就会令人联想起多年前财政部调升印花税的半夜鸡叫,我们的政府总是在最不正常的状态下,给予他的人民一个又一个“惊喜”,惊到家破人亡,喜到撕心裂肺。

去年冬天,当我还在上海的时候,听到台湾友人说,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华夏民族中最痛苦的一群人,那时的我还不知所云,如今看到媒体在官僚蛮横、百姓绝望的夹缝中,猪八戒照镜子,忽然一阵虚伪的做作感腾空冒起,阴森、恐怖。

中国的媒体严格说来就是党产,他的天然属性必须先党后民,只是我们的媒体人总是希望改变点什么,却也总是不得要领。本来,媒体呼吁人民尊重法治,是遵循民主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建构一种具有法律内在灵魂的民主意识,逐渐把中国社会导向那个方向。只是当他们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不公积聚起的绝望情绪时,道德感召力迅速被消解。理性、冷静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方针面前,就是懦夫的最好解释。

因为这片土地的生存规律是法律听人的,所谓的法治,必须是社会各成员对法律,特别是宪法具备不可侵犯且绝对服从的社会共识,如此公平才是一种可追求并能实现的东西。只可惜,中华大地还是人说了算,所谓人治国家,也大致如此吧。

蒙按:去他妈的理性!——笑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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