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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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

吉教信息字[2009]2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相关部门:

  为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基础信息网络稳定畅通、重要信息系统运营和信息内容的安全,按照有关要求,省教育厅信息办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会,会后各单位认真进行了自查,从上报情况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各单位都能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着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黑客攻击、数据丢失、网页遭篡改、信息泄密等隐患已经成为造成网络信息安全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彻底改变目前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状况,省教育厅再次强调:第一、各地、各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把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提高认识,措施到位,确保本单位网络畅通、信息内容安全。第二、各单位必须把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年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采取规定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安全组织,制定并演练突发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落实应急技术支撑力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重大事项按规定要及时上报。第三、重点加强有校园网、有网站学校和涉密部门的网络安全及计算机安全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和值守,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置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教育,督促其执行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有网(站)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核,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第四、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专项经费,增加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等防护措施投入,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软硬件防护措施不健全的单位,必须认真、迅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自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要追究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并随时准备接受省教育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的联合检查。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网络与信息  安全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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