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大革命”?

 作者:公牛   来源:牛眼看世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从秦朝最早的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开始的焚毁书籍;活埋方士的事件。

到明清时代的文字狱

文字狱,在中国史学里,文字狱指在专制统治者对文人的一种迫害,《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1]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2]

文字狱之案件常是无中生有,小人造谣所为。较大规模的文字狱甚至可以牵连成千上万人受害。中国历史上文字狱以明清两朝最烈,清人龚自珍诗云:“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粱谋。”[3]

文字狱的本质是以言论问罪,剥夺人权,其负面影响则是愚民政策,奴化教育,压制人的思想品格的正常发展,导致民族的衰退。需要说明的是,清朝以前的文字狱都从属于朝廷上的权力斗争,从清朝开始文字狱才发展到民间,才开始实行愚民政策和奴化教育,造成清朝“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局面。

到1942年的“整风运动”,

1957年的反右运动

双百方针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双百方针)。一个月以后,中宣部部长陆定一知识分子作了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

到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

1983年的“清除精神污染运动”,

1987年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备注:邓小平文摘),

再到今天的以“网络反低俗”、“网络扫黄”,“网络封锁”,

这是不是几千年封建王朝一脉相承的“网络文字狱”和“网络文化大革命”呢?

下面这份1279名政治犯名单意味着什么?是真的么?

备注:PDF containing case records of 1,279 political prisoners currently detained or imprisoned in China. 

希望中国政府能就此做个说明,这些人都犯了什么罪?

这是我的公民权利——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了,

把我的公民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权利、政治权利)还给我!

我不需要你来代表我,我只代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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