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民间的公民影像

转自:选举网

作者:许夏颖
来源:《长城月报》9月刊


  33岁的王亚芳扛着盛满褐绿色物体的巨大网兜从海里返回岸边,五级以上的大风中,她的步伐有些踉跄。只有在这样的天气里,一种被当地人称作“冻菜”的海藻会被海风刮至近海,它们是果冻的原材料,也是王亚芳们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是本地人不愿意干的苦活儿。三四趟下来,王亚芳体力耗费大半。她蹲下来,掏出自己用纸卷成的烟卷,试图划火柴点燃,大风让她三次的尝试失败了,同在劳作的丈夫贾庆云递上自己的烟卷“借火”。一位络腮胡子男人端着摄像机,记录下这一幕。

  一片黑暗之中,“谁打你了?谁看见了?”“做警察是这样做的吗?”一方蛮横强硬,另一方据理力争,这些都被艾未未“炖”在了《老妈蹄花》里。

  无论是平静如诗歌般流淌的普通劳动者的生活,还是民间与官方正面冲突、激烈对峙的场景,这些出自专业或非专业人士之手的民间纪录片,都呈现出一个官方语境之外的中国,乃至参与改变着社会进程。

  捕捉时光过往的生命痕迹

  在中国大陆,视觉影像的制造一度是官方的专利,只有“公家”的人,才有资格扛着摄像机,从事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拍摄工作。

  1990年代初,一部以“个人作品”名义出现的《流浪北京》,开启了纪录片“独立制作”之门。

  正为“画画与这个巨大社会所看到的东西太不成比例”所苦恼的胡杰,得知一种可以进行个人拍摄的新鲜玩意出现时,即以2000元的代价,购买了一台索尼Hi8摄像机,开始了他的纪录片创作生涯。

  那是1995年的中国,录像带还是一百四十多元一盘的“奢侈品”, 在那个照相和摄影仍属罕见的年代,绘画几乎是个人得以表达视觉的唯一方式。

  离开圆明园画家村后,“记录劳动”成为他最初拍摄的质朴想法。从祁连山深处衣衫黝黑的矿工,黄河故道古老乡村里的媒婆,到乡间血泪戏班的艺人,这些最普通的劳动者一一成为他镜头下的主角。

  同一时期,一批民间纪录片的创作者们,或穿行在田野乡间,或奔走于城市街巷,找寻着中国大地的呼吸脉搏:段锦川逗留在八廓南街16号,把西藏笼罩神圣光环的古老巷道,还原为秩序统御下的日常生存;杨荔纳泡在一群退休老人之中,从冬天到夏天再到冬天,记录下一个个或温暖或喜悦或悲伤的生活片段……

  然而,囿于技术和体制因素,即使在国外电影节斩获奖项,绝大多数作品也只是停留在研究者的视野里。

  直到胡杰《寻找林昭的灵魂》的流传,一定程度打破了纪录片“小众艺术”的局面。尽管早在吴文光之时,就有涉及文革题材纪录片,但旗帜鲜明地用影像的方式给一名“顽固不化”的右派立传,在中国影像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之前的片子)表明他拥有纪录片的专业视野,这点和大家没什么不同,而林昭和拍的农场的一系列这些,表明了知识分子对于历史的忧患意识,这是不一样的。”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评价说,有别于一般纪录片所讲究的客观、中立,胡杰的历史记忆的片子,实际上具有着知识分子的立场。

  在最新修改的《我的母亲王佩英》中,通过补充采访王佩英牺牲好友的子女等人,胡杰回答了一个疑问:王佩英为什么会这样豁出去?一位有七个孩子的母亲,不再保护自己的孩子,却选择站起来保护这个民族的一种尊严,一种民族的意识不被强暴。

  2004 年,胡杰与艾晓明合作拍摄了《天堂花园》,不同于以往对劳动的记录或历史的还原,这部作品不仅拍摄了黄静的母亲为自己女儿寻找真相,也拍摄了黄静之母与艾晓明等法律研究者的互动,经工人维权网等众多民间团体的联合吁请,最终促使有关部门修改了法规,从2005年11月1日起,只要有尸检资格的社会、大学研究机构与医院均可对案件作有效鉴定,从而有可能改变公安部门“自侦自鉴”的弊端。

  “之前民间没有人拍过维权纪录片,官方的我不清楚,这是第一个。”胡杰坦言,与艾晓明的合作使他的片子的元素有了重大变化。此前,他“像墙壁上的苍蝇一样”,采用不动声色不干扰对方生活的拍摄方法,在这之后,拍摄在记录的同时也走向前台,推动和干预着公共事件的进程。

  影像独立思考的转向

  作为文学教授,艾晓明深感现有学术研究与社会现实问题的脱离,接触到纪录片之后,她发现这是一种很好的认知形式,过去的学术训练可以融合在这个方式里。于是,她端起了摄像机。对公民权益问题的关注,使她的纪录片带着浓厚的公民意识和维权色彩。

  “5·12”汶川大地震周年祭前夕,艾晓明与志愿者驱车前往北川,在废墟的红烛之间,“地震观光游”的喧闹与幸存者对亲人哀思的反衬;追问校舍建筑质量的遇难学生家长却被劝服不要到学校凭吊......艾的新片《忘川》,继续讲述了川震校难的种种。

  对于前往成都为谭作人作证的艾未未来说,《老妈蹄花》不吝是一场意外,警察的秘密“执法”,被首度如此直白地暴露在公众面前。

  何杨接触“维权”题材纯属偶然。今年四月份,律师滕彪给他打了个电话,说22日司法局有个事件,他是否能来拍一下。简单了解案情之后,庭审当天,他带着摄像机来到法院门口。

  现场的激烈超乎了他的想象,维护秩序的警察两次要检查何杨的身份证,并试图将其带走。“当时确实是非常害怕,因为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但是他发现,庭审现场有一种感动,一旦警察去骚扰他,律师、访民立刻就把他保护起来了,“他们就用身体去挡,那种发自内心的,他们宁肯自己受伤,也要把我保护起来。”

  在此之前,何杨致力于人类纪录片的创作,他数次往返云南勐宋,勾勒爱伲人的社会传统,而《吊照门》的拍摄过程,则将他从平静、安宁的田野乡间带到最激烈的战场,他发现,“理想”原来是可以实现的。

  北京皇城根遗址花园的一处树荫下,维权律师倪玉兰坐在轮椅上,平静地讲述她过去数年的遭遇。通过镜头,何杨得以进入到倪玉兰的世界,一个曾经离他无比遥远的世界,尽管他们近在咫尺,享受着同样的阳光和空气。“但你发现,会有一种时空错位感,纪录片的职责就要跨越这种时空,到我们完全不熟悉的领域,去看看别人是怎么生活的。”

  从艺术到权利

  在多次代理死刑和维权案件的过程中,滕彪深切地感受到,很多案件律师无论在证据、法律上做多少努力,都难以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他发现,纪录片是为数不多的传播真相、唤起关注的有效手段。

  艾晓明认为,这些维权题材的纪录片,是公民的一种媒体表达,彰显出公民运动对媒体艺术和技术的重视,一方面表达公民运动的诉求,发挥行使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它们也记录公民社会本身的成长,是公民社会正在创造的重要媒体经验。

  “从纯意识的角度,纪录片应该是一种叙事方式,涉及民间记忆、人与社会间的关系,注重叙事结构和拍摄技巧,但是由于中国这种媒体环境,纪录片可能更多地承担了传播真相、寻找真相的任务。”滕彪表示,通过纪录片来讲述真相,目前来说仍然非常重要。

  作为独立制片人,艾晓明坦承,要称之为一部完整的纪录片作品,应该包含纪录片的基本技术要素,否则只是视频或影像。当然,对纪录片的理解和追求目标,每个人都不一样。

  何杨则更为注重纪录片的实用价值,“艺术只需要很少的一批人去做,但公民影像和维权纪录片是需要大众来做,这是一个本质性的区别。”

  由一段视频引发的“福建三网民”案,无疑是近年公民影像运动的标志性事件。在艾晓明看来,这是一次极大的突破,包括专业纪录片工作者在内的网民,在法院门前与警察对峙,他们公开亮出了摄影机,声张了一种拍摄的权利。随后所制作视频在网络的迅速传播,无疑给当地司法部门造成了某些压力,展示出影像的力量。

  谈及纪录片的影响,艾晓明表现出学者特有的冷静,“纪录片是一个媒体工具,本身是没有执法能力的,它只是传播一种认识。但比较乐观的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我们应该运用媒体技术和艺术的方式,来促进和推动公民运动,来表达公民的诉求。”

  她强调,这种意气的增长令人鼓舞,但是如果觉得纪录片就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定位是过高的期待,其实也常常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容易产生这种期待。

  “公民影像就像大海一样,纪录片就像大海中的船,一旦构成这种关系,纪录片就有了无限的生命力和不被战胜的可能。”胡杰说。

  对话何杨

  公民影像与“挤牙膏式”维权

  CCN:你之前拍摄的是人类学纪录片,为何决定今后转向维权题材纪录片的创作?

  何杨:以前对这个现实极端不满,也知道根源在哪,怎么表达?没有表达的土壤,就是说都找不着(对象)。

  但是从今年四月份开始,找到根了,因为找着理想了。发现理想是可以实现的。

  进入这个维权圈子以后,会发现有这么多有着同样理想、抱负、勇气的人,并且他们也在鼓励我,给了我一个榜样:你完全可以面对极权,进行抗争,你为什么不去呐喊呢?

  CCN:制作《吊照门》、《应急避难所》时,是否会有顾虑和担忧?拍完倪玉兰后,你曾提过,“很多恐惧其实是多余的”?

  何杨:最开始是有的,但是越来越没有顾虑。你从来没有直面过警察,直接跟他作为对立面,这是从未有过的。

  倪玉兰律师已经没有恐惧了,死亡她都已经走过来。当然,她的这种勇敢也就激励了我,我也就放下了恐惧。

  其实每个人都少一些恐惧,公民社会很容易就转型了。政府就这么多人,能把每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全抓起来,全判刑吗?那是不可能的。

  在这样一个信息公开化的时代,(政府)它的所作所为都是暴露在阳光之下,不敢在阳光下太明目张胆,可能在地方上还有,但也逐渐在收敛。

  我们成为公民的第一步是要放弃恐惧。因为我们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那法律就是最后的准绳。恐惧是什么呢?恐惧是来源于法律之外的,那它就是不合理的,我一旦妥协、屈服,其实我是在亵渎法律。所以我们应该喊出来,我们就是要尊重法律。

  CCN:怎样看待这类纪录片在公民运动中的作用?

  何杨:文字是不可见的,我们只能去想象,而每个人的思考角度都可能产生不同的解读。纪录片就不一样,非常真实,有强烈的现场感,这是任何文字都无法取代的,因为它对观众的视觉冲击很强烈,不需要语言再去解读,是黑是白,观众看完以后自然就会评判。

  现在有一个很好的现象是,大家都有了摄像机、手机还有秘拍设备,在任何一个突发现场我们都能看到影像传播,这在前几年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这使得掩盖真相的努力变得徒劳,官方只能尽力而为地去掩盖部分事实和真相,公民影像使执法透明化了。我们要在一个公平的、全开放的空间内去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要暗箱操作。

  现在很多的社会矛盾,是什么原因呢?官方主导下的个人封闭。官方要求每个人作为个体生活,不能够把信息共享,因为一共享以后真相就出来了。

  CCN:谈谈你的新片《赫索格的日子》?

  何杨:这个片子最精彩的部分就是“3·19”,在马尾法院门口的这个段落。其实我在看王丽红大姐拍的这段视频的时候,我非常激动,这是我在多少年来第二次为镜头而感到震撼,她不是在拍摄,她是在战斗,她的摄像机是被遗忘的,只是手里在拿着,对她来说,这不过是个取证的工具,但是她呈现在观众面前的就是最真实、最鲜活、最猛烈的冲突场面。

  在这部纪录片里还会看到,我们怎么给警察上课。我说,“查身份证是要有依据的,《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四种情况下可以查身份证,请您告诉我,您现在符合哪种情况?”

  我们把这称为“挤牙膏式维权”,就是我们一点点往前走,他们一点点往后退,你不往前挤,他就不往后退。整个公民运动就是这样的,我们叫挤出来的空间。挤出来的合法性,我们要求到达的边界是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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