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Xizhi's Blog
话说人民日报又发表了雄文一篇,叫做《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好吧,看原文:
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网站已达279万个,网民人数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各家网站都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我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31亿个博客用户,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表达思想观点。

小学计算题......4.2亿网民,66%经常发表言论,算下来就是2.7亿网民经常发表言论。然后每天竟有高达300多万条言论通过各种渠道被发表!相当于说: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日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95.5%的言论被删除。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十天才发表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85.2%的言论被删除。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月才发表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55.6%的言论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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