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校园网络、网络信息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网络信息的管理,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把校园网建成“沟通信息、传播文明、服务教学、服务科研、服务管理”的文明、健康的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江苏省{苏办发[20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就当前加强我校校园网络、网络信息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加强网络用户管理,规范上网程序,逐步实行实名认证上网制度。
⑴学生宿舍上网严格实行上网认证制度。信息网络中心要在技术上确保宿舍上网身份的唯一性,若有未经认证上网的用户出现,则要认真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⑵教师和管理人员要通过网络的改造逐步实行实名认证上网制度。目前除紫金校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已实行实名认证上网制度外,随园校区、仙林校区尚未推行。信息网络中心要尽快完成网络改造,增加网络设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随园校区、仙林校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实名认证上网的工作。各院(系)、各部门及教师、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⑶各院(系)、各部门要做好自建机房的上网管理工作。首先机房服务器要做好日志,认真做好机房内所有机器的上网记录,日志记录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其次各机房要实行上机登记制度,准确记录上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上机时间、所上机器的编号等信息。
2、进一步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做好自建网页、网站的管理工作。
进一步强调“谁主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网络管理责任人制度。信息网络中心代表学校负责学校网站、主页的建设和维护,中心主任是网络管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所建网站、网页的管理、安全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要加强对网站、网页的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的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加强留言版、BBS版等互动版块的管理,防止不健康或有害信息的侵害。
3、进一步强调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制度,净化网络信息。
进一步落实宁师信〔2004〕1号文件精神,实行信息发布归口制度。所有需在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统一归口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宣传部、科技处等部门,经他们审核后由信息网络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在网上发布。各院(系)、各部门自建网页、网站的信息发布要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发布的信息必须经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或其委托的专人审批,审批人暂时不在的,要报更高一级领导审批。
4、加强IP地址、代理服务器、二级域名等的管理,保证网络安全。
加强IP地址管理,防止利用IP地址实施对网络攻击的行为出现,一旦出现将严肃查处。代理服务器、二级域名的设置要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在信息网络中心注册,同时必须具备技术条件和设备条件,以保证实施后的网络安全。对发生在代理服务器及域名服务上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由实施部门的责任人负责。严禁任何部门利用校园网络对外提供网络存贮服务,一经发现将按公安部、安全部的相关文件精神严肃处理。坚决取缔校园网上与学校各项工作不相干的网页、网站,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保证网络安全。
5、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及时清除不健康或有害信息。
信息网络中心要做好全天24小时的值班工作,加强校园网的信息监控,各院(系)、各部门要对各自的网页、网站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清除不健康或有害信息,并做好清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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