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自律公约

来源: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

为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推进深圳市网络媒体行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及协会各成员网站共同制定本公约。

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以文明办网为荣,不文明办网为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致力于传播弘扬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 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内容的新闻信息,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二、认真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网站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坚持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拒绝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伤害民族关系和宗教信仰的新闻信息。

三、坚持网络传播的真实性、客观性、公益性原则,严格规范新闻信息稿源,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侵权新闻、低俗新闻和虚假广告。

四、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不刊载不健康文字和图片,不链接不健康网站,不提供不健康内容搜索,不发送不健康短(彩) 信,不开设不健康声讯服务,不运行带有凶杀、色情内容的游戏,不登载不健康广告;不在网站社区、论坛、新闻跟贴、聊天室、博客等中发表、转载格调低下的言 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

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切实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权,维护公民上网的合法权益,主动引导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文明上网,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

六、弘扬"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的职业精神,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提高网站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树立和维护网络新闻信息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七、建立、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强化监管、惩处机制,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主动欢迎社会的监督和批评,对政府部门和网民等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限时整改。

八、尊重网络媒体的信息产权和知识产权,坚决抵制任何侵权、盗版行为。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坚决抵制网站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强业界之间以及业界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签约成员和谐相处、相互监督、互助共进。签约成员之间发生争议时,各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以协商方式进行解决。

十、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负责监督签约成员履行本公约。

十一、本公约自即日起施行,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06年7月18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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