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一男子将听来流言网上散播被行政拘留

作者:孙明 来源:长江商报 转自:中新网

 “我市一餐馆购得一条狗,在没打开麻袋的情况下将其打死,打开麻袋一看,麻袋内装的竟然是一个8岁左右的小男孩。”咸宁赤壁一名网民将该消息发布在网络论坛,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恐惧。赤壁警方展开调查发现,该消息纯属谣言。因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发帖网民已被行政拘留。

  网络发帖惊现凶案

  本月15日晚21时,《赤壁热线》论坛上,一名网民发帖提到,“今天听说,在一桥附近某家餐馆老板花三百元买来一只狗,没有解开麻袋就将其打死。但随后打开麻袋却发现打死的是一个8岁的小男孩。悲痛!”此帖引起了众多网民的质疑和恐惧。

  据《赤壁热线》论坛管理员“裤子”介绍,当日他看到帖子内容后,也是大吃一惊,因为感到此事比较严重,第二天“裤子”与赤壁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警方答复,没有接到类似事件的报警,确认此帖内容为谣言。

  16日晚21时,“裤子”在该帖后面跟帖辟谣,并且将此帖锁定,禁止网民跟帖。22日,《赤壁热线》按照赤壁警方的要求,在核实发帖人的身份及注册资料后,将该帖删除。

  网络流言源于道听途说

  赤壁市民胜小波(化名)介绍,大约是在半个月之前,此帖发布的谣言内容就在赤壁市街头巷尾流传了,赤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网监负责人杨主任也表示,公安局接到了很多咨询电话,问是否有传言所说的案件发生。

  鉴于该消息造成的严重影响,赤壁警方迅速成立办案专班,对全市所有餐馆、小学、幼儿园等进行彻底调查,确认这是一起谣传。随后赤壁网监部门展开调查。

  11月22日,赤壁网监部门通过技侦手段将网上发帖者王某锁定,次日将其抓获。11月23日,发帖者、网民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根据王某交代,他于11月15日经过一处广场时,听到有人在一起议论这件事情,晚上就在网上发了帖子。王某称,自己也不知道事情的真假。

  专家:网络流言破坏力大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计算机网络案件研究专家皮勇教授认为,流言来源于现实世界,通过网上发布,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破坏。对于流传的信息,网上发布者可能存在自己都不能辨别真假,如果是故意针对某个目标对象的诽谤,性质就会更加恶劣。

  目前,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对相关的案件作出处罚。网络监管部门同样要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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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不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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