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之时,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接受了中国测绘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八部门为何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
闵宜仁:基于互联网的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的迅速发展,在给人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单位和个人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资质或未经批准,擅自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发布错误的国家版图,把一些敏感的、不宜公开的、甚至是涉及国家秘 密的相关地理坐标数据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威胁国家安全。为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经国务院同意,八部门 共同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
记者: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现状如何?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地图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闵宜仁:2006年,国家测绘局组织对网上地图进行了检查,检查的1000多个网站中涉及地图的网站有256个,大部分地图不同程度地存在 问题。为了加强互联网地图的管理,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政府部门网上地图自查活动。各地检查的5006个网站中,涉及地图的网站有 412个,其中登载“问题地图”的部委网站有5个、地方政府部门网站有29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整改。为了让广大公众 在互联网上使用正确的地图,国家测绘局与外交部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418幅中国地图、世界地图,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发布,供用户免费浏览、下载使用。目 前,政府部门网站登载的地图存在问题的已明显减少。2007年,针对互联网地图存在的问题,国家测绘局牵头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现行的法规对互联网地图管理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之中,互联网环境下的地图市场秩序仍比较混乱,网站的地图违 法违规问题普遍存在。2007年,国家测绘局通过采用网上搜索和重点抽查的方式,检查出登载地图的互联网站有8962个,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有595 个,最近的一次统计表明,这个数据已迅速上升至911个。这些网站登载的地图大多没有依法经过国家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记者:目前网上地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存在哪些危害?
闵宜仁:网上地图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地图表示中把我国大片领土标到国外;二是漏绘我国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三是把 我国领土台湾按独立国家表示或者漏绘台湾岛;四是把一些敏感的、不宜公开的、甚至是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地理坐标数据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地理信息是国 民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数据,互联网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的载体之一,同其他地图一样,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 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互联网地图出现错误,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 严,甚至可能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如果在互联网地图上擅自标注、加载、上传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和属性,就有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给国家安全造成隐患。
记者:应怎样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
闵宜仁: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互 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互联网地图在登载、出版前,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从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 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向信息产业(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 据。在互联网上需要使用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开发生产互联网地图和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必 须先经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记者: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闵宜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互联网地图测绘资质的管理和互联网地图登载、出版前的审核;采取措施,坚决制止涉密地图、高精度坐标成果及 重要地形地物属性等通过网络扩散。要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研制公众版数字化地图产品,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互 联网地图出版管理,严格执行互联网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互联网出版行为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 站(企业)登记注册时,要查验是否取得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测绘资质证书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互联网地图出版业务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保 密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违规行为。通信管理部门要协助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互 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出关闭网站的行政处罚;网站拒不执行 的,通信管理部门依法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记者:查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是什么?
闵宜仁:凡未经国家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互联网地图,一律不得登载和转发;对于存在问题的互联网地图,要依法查处纠正。
记者: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泄密案件方面,国家测绘局已采取什么措施?
闵宜仁:国家测绘局已设立举报电话,号码是:010-68410254,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记者:怎样积极推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管理的机制建设?
闵宜仁:有关部门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制定相应的配套规章,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互联 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活动,强化安全保密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 管工作,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处理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长期有效、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促进和谐网络建设和地理信息产业的繁荣发展。
记者:如何开展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将要达到什么目标?
闵宜仁:八部门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动员部署阶段, 二是自查阶段,三是检查阶段,四是检查验收阶段。专项治理的目标是: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使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环境得到净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 有效遏制,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地理信息上传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
记者:专项治理将重点查处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闵宜仁:一是依法查处存在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地图”。重点是:违反“一个中国”原则把我国台湾省按国家表示,错绘我国国 界线、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的地图和标注有涉及国家秘密地理坐标数据和属性内容的地图。二是依法查处互联网地图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擅自登载的行为。重点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地图,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和审核批准在互联网上登载的行 为。三是依法查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擅自提供信息服务的违法行为。重点是:未取得信息产业(通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地图信息服务许可,从事经营 或超范围经营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行为。四是依法查处违法编制互联网地图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图编制测绘资质证书,从事编制互联网 地图的行为;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的行为。五是依法查处互联网地图违法出版行为。
记者:对在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如何处理?
闵宜仁:对登载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等“问题地图”的有关责任单位、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限期纠正;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地图网站要依法 予以关闭。对未经国家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互联网地图,应在指定期限内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一律不得登载和转发。对擅自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地 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的网站,要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审批手续,逾期不履行手续的,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停止对其服务。对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 政部门审批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的经营主体,要一律停止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
记者: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将如何规范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
闵宜仁:通过专项治理,各地将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将准予从事互联网地图信息服务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将停止经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坚决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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