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GFW,让我们来游行吧

作者:炎藤 来源:原来如此简单[@]Baidu

关键字过滤是为了防止人们接受到不良的信息
不过该行为却侵害了公民应有的自由言论权利
根据中国宪法第35条条例,政府的不当行为为何就没有人控诉?

很多人只会抱怨说,无法控诉
事实上是真的吗?
我看到的则是没有任何人通过有效办法去控诉政府
采用的只有暴力的行为,毁坏警车,破坏交通,聚众闹事
这种方式只能让政府找借口实现更大的压力

可以看看香港,他们是如何为自己公民的权利所采取的行动
是的,游行!
其实内地也有游行的,从某方面来看,似乎要比想象中要好很多

via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4/06/200406242240.shtml
2004年5月份统计

其中列为规模性的有1050多次,中规模性的有1130多次,大规模性的有 22次,发生冲突造成流血、毁坏车辆及建筑物的有49次。

暴力事件只是占1%

写改篇博文是希望呼吁,让我们来一次游行吧
反关键字过滤的游行

为了国家安全
我们不反对政府采取文章监督的行为,我们只是希望
在不妨碍公民自由获得信息的情况下,取消GFW对关键字的封锁行为
关键字封锁违反中国国家宪法,应该给予取消

关于游行的建议

1. 不得使用暴力
暴力只会让事件变得糟糕
禁止暴力游行
我们以和平方式进行一次游行

2. 良好的组织
游行是需要一个组织的过程
不可能第一天说,我要游行,第二天就出来游行
至少1~3个月的准备是必要的
路线行程的准备,获得一些商务组织的支持募捐,一些宣传准备活动是必备的

3. 合法手续
提交游行申请,手续要合法
该步骤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
审核时间只有3天而已,公安没有给予答复就表示允许
也就是基本上政府是支持游行的

相关规则如下

via http://www.tongyu.gov.cn/html/2007/10/580.htm

1、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公民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向举行地主管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要向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机关申请。
2、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亲自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名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 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会地点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姓 名、职业、住址等。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填写《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登记表》。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 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3、下列人员不得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1)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3)正在被劳教的人;
(4)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4、公安机关对集会、游行、示威申请通过全面依法审查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两日前作出决定,并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可视为许可。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地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 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公安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 府应当自接到申请复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

GFW,让我们来游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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