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共建和谐文明网络的实施方案

转自:鹿城平安网

为加强我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 号)的规定,经市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全市开展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是以“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这样一个有效便捷的,沟通政府、互联网运营商、企业和广大互联网上网用户之间的平台,使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净化我市网络环境,打击和预防计算机犯罪,打造平安包头,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从而真正实现“诚信建网、文明上网、依法管网”的目的。

通过此次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青少年沉迷网络、受网上不良信息侵害问题;网吧管理问题;网站诚信体系的建立问题;网络诈骗,黑客攻击,金融诈骗,利用互联网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非法入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盗用他人的网络资源,利用互联网组织、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法轮功等其他邪教组织、民族分裂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反动宣传、渗透和破坏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广泛宣传教育和创建实践,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联手在“诚信建网、依法管网、文明上网”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在广大互联网上网用户的积极参与下,共同打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网络世界。为加快我市互联网络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全社会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二、活动范围
此次活动的范围是包头市接入互联网的党政群团体机关、金融、医院、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学校、图书馆等联网单位,接入互联网的个人上网用户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有独立域名的网站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活动重点
此次活动以“五个创建”,“四项整治”为重点按分工、分层次,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地开展。

“五个创建”,即以创建“绿色网吧”,创建“网络安全单位”,创建“诚信网站”,创建“网络文明学校”,创建“健康网络家庭”为载体,把规范化管理与行业竞赛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行业自律意识和创优意识;把创建活动与考核评比结合起来,作为文明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评选的否决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把政府、专家评审与网民投票结合起来,使创建工作纳入社会监督与政府管理之中;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与创建标准结合起来,扩大网络阵地控制率;把宣传网络法规与规范上网行为结合起来,把普及网络安全知识与提高网民防范意识结合起来,掀起家庭践行文明上网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文明上网,安全上网,放心上网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诚信建网,共建绿色网络家园的目标。“四项整治”,即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打击与宣传相结合,专项行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网站专项治理”、“重点联网单位网络秩序整治”和“计算机违法犯罪专项打击”等专项治理行动。以整治促创建,进一步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为创建“平安包头”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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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分工细则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平安包头、文明包头建设,不断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市信息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经市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协调,经市委宣传部等我市14个部门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起到2008年底,在全市开展"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为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密切配合,整合力量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对此次“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范围及性质特制定包头市“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分工细则如下:

一、包头市委宣传部:
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协调各单位、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具体负责创建“健康网络家庭”活动中的街道、社区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挽救、教育、帮助沉迷网络青少年”系列主题的活动;开展百佳“健康网络家庭”评定工作。

二、包头市公安局:
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此次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在创建“绿色网吧”活动中负责协调工作,保障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对网吧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工作;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
在创建"网络安全单位"活动中负责开展宣传、检查、处罚、评定等工作;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制作 “网络安全单位”认证标志、标牌。
在创建“诚信网站”活动和开展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负责组织网上申报工作;落实网站备案登记制度;开展网站规范化工作;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对网站开展检查、处罚、评定工作。
在创建"网络文明学校"活动中负责对安全员开展培训工作;深入学校课堂讲授网络知识、宣传网络安全法规。
在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负责“网络视频”专项整治工作;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依法惩处。
在开展网络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中全面开展打击工作。
在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专项整治中对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不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违法行为予以整治。
在开展重点联网单位网络秩序的整治工作中建立并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设计制作“平安鹿城网”认证标志、标牌。
制作共建和谐文明网络宣传网站。

三、包头市文明办
全面负责各单位的“文明单位”称号评定工作。
配合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四、包头市文化局(包头市新闻出版局)
在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专项整治中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予以整治,同时依法查处其它违规经营等问题。
在创建“绿色网吧”活动中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网吧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制作 “绿色网吧”认证标志、标牌;配合公安机关对严重违法经营的网吧实施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在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负责对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进行清理整治;对网络文学、图书期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进行监督管理、整治。

五、包头市工商局
在创建“绿色网吧”活动中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网吧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在创建“诚信网站”活动和开展互联网网站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开展违法活动的网站和检查不合格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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