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的言论底线是什么?

作者:刘晓原 来源:刘晓原的BLOG

因博客文章经常遭到删除或者隐藏锁定,这使我想到了博客的言论底线问题。

博客的言论底线是什么?

什么话不能在博客中说,什么话可以在博客中说。可以说的话题,说到什么份上才不算越界?这个言论上的问题,估计困扰了很多网友。

从博客属性来看,它是个人日志。如果空间不开放,自己将文章隐藏,不让任何人去游览。这样的博客,纯粹就属于个人空间,你想写什么就可写什么,可以充分行使言论自由权。

但是,当个人空间是开放的,博客文章是供公众游览的,那么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就应当有一个基本底线,就需要遵守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规定。

我以为,在博客中发表言论,只要符合社会道德,不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就没有超过言论的底线。在此,我谈一下法律方面的底线。

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能发布的信息有:(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国务院制定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网络服务商和用户要遵守,网络管理部门也应遵守。对文章进行审查时,只能依照这个办法进行。

现在的问题是,网络管理者和网络服务商,还搞了另一套审查标准,限制文章在个人空间的公开发表。

有过被删文经历的人都知道,文章被删除或隐藏锁定,除了涉及淫秽色情的外,很多是与政治、民主、反腐败等问题有关,或者谈了重大敏感事件。

为了“净化”博文,不让某些词汇、人名在博客中出现,管理者还设置“过滤词”和“关键词”。若想顺利发表有这类词的文章,就得用英文、拼音、数字等字符来分开,或者用同音字来代替。否则,经过网络过滤后,这些词就会自动变成替代符号“* * ”。

行政法规对言论底线作了规定,但网络管理部门却不严格遵守。对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竟连一个讨说法的地方也找不到。

这样的管理制度,是不是禁锢了公民的思想,侵犯了公民言论自由权呢?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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