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志森 来源:明报
【明報專訊】香港的淫審制度,一直笑話不斷,由大衛像、《新人》、丘比特,到《中大學生報》、《明報》副刊,一場又一場風波,足見如此荒謬的制度,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政府日前就修改淫審制度諮詢公眾,無論是重新定義淫褻與不雅,還是改革審裁制度、評級機制,抑或是界定執法機構的角色、提高罰則等等,每一個環節,都關乎香港的資訊、表達和言論自由,市民都應該熱烈討論,踴躍發表意見。
這份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首擔大旗的諮詢文件,還特別用了兩章篇幅,討論如何規管新媒體,包括互聯網的資訊流通,提出來的辦法,令人嘩然,令人擔憂,也令人感到無處不在的「老大哥」,腳步聲愈來愈近。
文件提出,「收緊互聯網供應商與用戶的服務合約,不得發放淫褻不雅物品,屢犯者可終止服務」。如果嫌這種做法還不夠辣,政府又建議,「立法強制互聯網供應商為用戶提供過濾服務,把不適合兒童及青少年瀏覽的網頁濾除,以保護年輕使用者」。如果還嫌不夠荒謬,政府又提出,「要求瀏覽不雅資訊人士先輸入信用卡資料以核實身分,確保瀏覽人士年滿18歲」。
整個問題的關鍵是,什麼才算淫褻?如何才叫不雅?定義還未搞清,就急不及待提出「收緊合約」,「立法強制過濾網頁」,「輸入信用卡號碼核實身分」,不是徹頭徹尾的本末倒置嗎?
規管辦法是港版「金盾工程」
再者,關鍵中的關鍵是,什麼網頁必須過濾?誰定出過濾名單?簡言之,誰來決定互聯網我們可以看什麼不可以看什麼?是淫審處?是蘇錦樑?還是互聯網供應商?無論根據淫褻不雅的舊定義:「暴力、腐化、可厭」,還是文件提出討論的新定義:「不當地利用性、恐怖、殘暴和暴力」,都是非常抽象和爭論不休的,也涉及品味和識見。露出乳房私處一定是不雅嗎?有交媾場面的春宮就要禁嗎?法輪功網頁有被毒打受傷致殘的圖片會視為殘暴列入黑名單嗎?藏獨疆獨網站會因為暴力而被過濾嗎?網上世界,成千上萬,要逐一列舉,恐怕三天三夜都說不完。
中國耗費龐大資源,動員萬計網警堵截「不良資訊」。特區政府規管互聯網的辦法,是「金盾工程」香港版的雛形,如果我們接受的話,香港與內地的網上世界資訊自由,就只有一尺之遙,愈來愈看不出有什麼分別。
samngx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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