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

作者:刘晓原  来源:刘晓原的blog

获得德国之声2008大奖赛最佳中文博客奖后,有几家外媒的记者采访了我。现将相关报道作一些"订正",重新"组合"成一篇文章转发于此。

                                      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

   写博客目前在全球都是一件十分时尚的事情。人们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写博客向所有读者抒发自己的情怀,发表自己的观点。然而在中国,一些博客作者正在利用写博客来行使他们的公民权。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博客作者刘晓原对记者说,在目前中国的新闻体制下,传统媒体上更多的声音是官员的声音,是权力部门的声音,民众的声音比较难以发出来。而互联网和博客的出现则改变了这一点。
     刘晓原说:"出现互联网以后,对传统的媒体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特别是有了博客以后,因为博客是个人的言论空间、话语平台,也可以说是个人的一个媒体。在没 有博客之前,公民要对一些公共事件、重大案件发表看法,自己的观点很难发出来。在只有传统媒体的年代,普通民众想要发表自己观点,也只能主动去找媒体说。 但媒体很可能因为你不是权威,而不发表你的看法和观点。"
     刘晓原说:"公民对一个公共事件或者重大案件发表看法、观点和意见,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个监督权。因为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这也是行使言论自由权的表现。"
    "在杨佳案中,我的博客发挥了作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少媒体患上了'失语症',我的博客成了消息发布平台。"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在12月3日 接受记者电话访问时说:"后来连媒体记者也想从我这里获得消息,有人说我干涉了司法公正,其实我只是行使了我的公民权力。"

   7月1日杨佳袭警,7月6日刘晓原律师开始以博客的方式介入此案。因为这一天的《新京报》刊登了《上海袭警案受伤民警上升至五人》,文中称:闸北公安分局 纪检委副书记孔中卫新增为杨佳案的受伤者。刘晓原觉得其中有蹊跷,写下了关于杨佳案的第一篇质疑博文《袭警案中有领导受伤,为何拖了五天才公布?》。

   随后五个月,刘晓原的一百四十篇谈杨佳案博文,都以案件疑点为轴线,逐文作答。刘晓原告诉记者:"律师关注社会事件不只是为出名,而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监 督、批评的权力。我作为律师,接触的社会面大,看到的事情比较多,我虽无力改变现状,但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在这一点上,我非常欣赏呐喊的鲁迅先生。"

    刘晓原律师开博三年来,以真名注册的博客数量达二十多个,写作博文八百多篇,自称中国律师界博客"狂人"。

   刘晓原写博客始于2006年初。在博客里,他自由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对中国社会重大事件和自己代理的冤案发表看法。"博客是我的个人言论平台,当然能接受记者采访也不错,但毕竟不如自己写博客方便。"刘晓原律师说。

    在08年7月介入杨佳案之前,刘晓原已成为中国律师界的一大博主,其在凤凰网的博客已经有了240多万的点击率,搜狐博客有160多万的点击,新浪博客也 接近一百万。在关注杨佳案的5个月时间里,其搜狐博客点击率上升到230多万,新浪网博客点击率也增加了60多万。他告诉记者:"点击量增加并不多,以前 我的文章会被网站推荐到博客首页甚至新闻网首页,文章的点击率有时高达几万,甚至几十万。"

    刘晓原的博客集中在国内网站,海外有媒体网站邀请刘晓原去开博,但他无暇顾及,至今没有在海外开博。"我不把凤凰网看作是海外网站,它的读者实际上都在国 内。"刘晓原告诉记者:"我经常使用的博客有十二三个,在博文结尾,我总是写上'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以示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有人看了我的博客后找上门来,或是通过电话和邮件进行法律咨询,例如这次写杨佳案后,竟有受冤的外地警察来北京找我,但我写博客不是为了寻找案源。"刘 晓原的案件写作注重事实,有人希望他帮助曝光一些问题,在对事实进行全面了解或看到法院的相关诉讼文书之前,他称自己很谨慎。实际上,刘晓原更热衷在博客 里对社会重大事件作出评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在社会事件发生后,会主动去关注。律师的关注和介入,会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更符合法律程序。"刘 晓原说。

   2008年,进入刘晓原律师博文的社会焦点事件就有: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山西溃坝、有毒奶粉、陇南事件,当然还有杨袭警案。

   杨佳袭警案是刘晓原写作博文最多的社会事件,从七月到十一月,除了出差,他坚持每天都写,高产时一天写好几篇,写了近140篇杨佳案博文,刘晓原对记者感 叹此案程序上的问题,他坚信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证实体的正义。"司法程序上的问题有:一审律师的指定、不让市民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非医疗机构作出的精神 病鉴定等等。中国强调依法治国,而杨佳案在司法程序上有很多人为的瑕疵和漏洞,在现代法治理念中,程序公正是第一位的。"

    为了杨佳案,刘晓原不但写作,还出行。他曾三次去上海:9月8日,刘晓原陪杨父去上海拿一审判决书;10月13日,刘晓原到上海高级法院旁听开庭;10月 20日,杨佳案二审宣判时,他再度赴上海。为司法程序正义问题,刘晓原还给最高法院、上海高级法院和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写过信,并放入了博客里。

    这期间,有人发文说刘晓原应该被抓,有人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他还接过匿名电话,警告不得接受海外媒体采访,还有匿名电话对他讽刺挖苦,说他想借杨佳案出 名。连司法局还两次打来电话,表示要约他谈话。"我当然没去,在今年三月份时,我因一篇博文被主管部门找去谈话。他们要我别去关注一些敏感案,叫我不要 写。"刘晓原告诉记者:"这两次都回答他们不要找我,写博客与律师职业无关,它是个人的写作自由,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如果自己写的文章违法了,司法机 关可以依据法律来追究。"

    刘晓原顶住压力写的杨佳案博文,在网站也被冷处理,以至于他众多的博客里没有一个有完整的谈杨佳案博文,有的被完全删除,有的文章被隐藏。新浪网从开始就 冷处理他的杨佳案博文,据刘晓原本人统计,到08年11个月止,他共有31篇博文在新浪网里遭此命运。搜狐网在7月初,还曾把刘晓原谈杨佳案博文推荐到博 客首页,后来却隐藏了他四十多篇博文。

    刘晓原在凤凰网中拥有比较高的点击率,博文曾多次被推荐至凤凰网首页或凤凰博报首页,曾有过一篇文章点击率达50多万的记录。但7月份后,他写的谈杨佳案博文一次也没有获得推荐,点击率从几千跌至几百。某实名制博客网站,迫于压力把刘晓原谈杨佳案的博文基本上全删除了。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07年搜狐网多次隐藏我的文章,被我起诉到法院,但一、二审均驳回了我的起诉。现在也不想与网络服务商较劲了,因为自己有很多博客,他们是删不绝的。"刘晓原律师告诉记者。

    中国律师写博客者不乏其人,但整天在网上写作的,刘晓原认为还是极少。为此有人讽刺他不是律师而是"作家"。他经常写作的网站有新浪、搜狐、凤凰、网易、 最高检的法律博客、法天下等十多个,刘晓原这种天下第一的狂劲,引得人民网也邀他去开博。这个不唱赞歌者写的博文,有时竟然还会得到人民网强国博客、新华 网博客的推荐呢!

    当有人质疑刘晓原哪有这么多时间写博文时,他就引用鲁迅先生的话解释道"时间是可以挤出来的,它就如海绵里的水,你压它就出来。"他告诉记者他的写作习 惯:"如果不去法院开庭或没有当事人找我,手头没有案件资料要处理,我就在上网,在门户网站看国内重大事件,在专业网站看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感到有话要说 时就敲打键盘写文章。"

    刘晓原律师的作息时间是,在早上八点前就到办公室,一般要晚上十点甚至更晚才会离开,每天上网至少十小时,周末也不例外,如此这般近三年了。

    刘晓原律师说,他很欣赏台湾作家柏扬先生的名言"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他所写的一些文章,没有一篇是唱赞歌的。

   《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颁布后,有人对刘晓原开玩笑,说他是患上了"网络精神病"。他在"由《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所想到的"博文承认,按照诊断标准,自己属于典型的"网络精神病人"。

    刘晓原是一个律师,但他的心思没有放在接案件上,而是花在了写博文里,他说不愿意拼命去接官司,把自己当成一个赚钱机器。"做律师当然想多接案件赚大钱, 但我的为人和性格决定了自己赚不了大钱。我接的案子很多是'穷人'的案件,当事人出不了高价的。在我们所里,我接的案件数排在中间位置吧!"刘晓原说。

    开博近三年,刘晓原的博文多次遭删除或隐藏。"如关了我的博客还会注册,博客不放行就在论坛发。"刘晓原告诉记者:"该说的话,我还是要说的,不想说的话,逼我也不会说。"

    刘晓原的生活很单调,自称除了会打官司和码几个字外,并无什么特长,不会跳舞,不能唱歌,不爱打牌,不去旅游,能使他"上瘾"的只有互联网。刘晓原律师 说:"成为'网络精神病人'没有什么可怕。不过所担心的是,不知那天会被送去免费强制治疗。"说到这里,刘晓原律师大声地笑了起来。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