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人群和同性恋信息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意见

如果您或您的组织愿意参与签署这份呼吁书,请把组织名称、个人姓名(可以是常用笔名)和所在城市名发给 chinalgbti@hotmail.com。最好可以提供组织网站或个人博客。签名截至1210日,10日派人递交国家广电总局。 

同性恋人群和同性恋信息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

――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意见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今去信建议并要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修改相关广播电影电视的规定,删除歧视同性恋的条款。我们提出本项意见是基于科学、基本人权、公共卫生和青少年发展的原则。 

20081210日是联合国普世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在这一历史时刻,我们呼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视所有人类成员的人权,包括男女同性恋者。 

问题的提出 

19971月,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了《电影审查规定》,该规定第十条为:"电影片中个别情节、语言或画面有下列内容的,应当删剪、修改:"其中,第一款第五项列举了:"具体描写淫乱、强奸、卖淫、嫖娼、同性恋等"。2004年五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关于印发《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五段指出:"要杜绝色情描写、淫秽画面、下流语言。广播影视节目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欣赏习惯、接受能力和成长走向,加强正确思想和健康情感的宣传教育,坚决制止以色情和性为"噱头"、"卖点"等格调不高的广播影视节目,坚决制止宣扬与正常伦理道德相悖的不健康情感的内容。对于展示不健康的涉性内容,如宣扬性自由、性随意、性享受及同性恋的语言、画面和情节,要坚决删除。特别是要杜绝涉及未成年人的早恋、性行为等语言、画面和情节。"20083月,国家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中指出:"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其中包括:"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同性恋、自慰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 

我们认为,国家广电总局以上针对同性恋的规定既不符合科学道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试听,加剧了人们对同性恋的错误认识,不利于正确舆论导向的培育、不利于通过舆论引导社会大众,既侵害我国同性恋者的基本人权,也不利于实现公共卫生的目的。 

正确认识同性恋人群 

"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 )"是指每个人对异性、同性或多种性别的人发自内心的情感、爱情和性吸引,并与之发生亲密关系和性关系的能力。 

对于同性恋来说,虽然历史上针对其有各种各样的偏见和歧视,但是,近年来,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社会大众认识水平的提高,同性恋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隐秘的话题。世界卫生组织1992年在修改后的第十版《国际疾病分类》中将同性恋从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的名单上删除了,并声明"性倾向本身并不能被认为是障碍"。中华精神科学会2001年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已不再将同性恋本身划归为病态。 

同性恋人群和同性恋信息需要科学、正确的舆论导向 

世界各地由于人们的性倾向而针对歧视、排斥、污名和偏见,削弱了他们的自尊和对社群的归属感,导致许多人隐瞒或压抑自己的认同并过着恐惧和不可见的生活。在我们国家,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致使同性恋人群同样遭受着各种各样的歧视和污名。 

事实上,新闻媒体的正确报道对于消除对同性恋和相关人群的污名和歧视至关重要。首先,媒体的正确报道有助于广大民众正确看待同性恋和相关人群的生存和生活状态,消除民众的不科学认识;其次,媒体的正确报道有助于同性恋和相关人群自我认同,消除他们的恐惧和无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同性恋者人权需要得到保护,特别是"意见和表达自由权利" 

关于同性恋和不同性倾向、性别认同人群的人权保护问题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极大的发展趋势。2006 11月,在印度尼西亚日惹举办的国际法学专家会议上,通过的旨在将国际人权法应用到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相关问题的《日惹原则》,已经于20073 26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期间发布并在会议上介绍。 

同时,各个国家的立法也开始不断的注意到这些人群的人权问题。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来消除对同性恋人群、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人群的歧视、改善这一人群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已经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新的使命。 

"性别认同"是指每个人对性别深切的内心感觉和个人体验,可能与出生时被认定的性别一致或不一致,这包括对身体的个人感觉(如果能够自由选择的话,这可能包括用医学、手术或其他方法改变身体外观和功能)和其他性别表达包括衣着、言语和独特的行为举止。 

在《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纪念之时,肯定普遍性原则尤其重要:所有人类都有权获得平等的尊严和尊重。 

前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表示:"《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提供了一个回忆平等、普遍和非歧视的核心人权原则的理想机会。根据定义,人权原则适用于我们所有人,仅仅是因为我们生来是人。由于种族、宗教或社会地位而把某些人排斥在其保护之外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拒绝任何由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而做同样的事的尝试。……把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两性人排斥在平等保护之外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和限定了我们所有人的人性的共同标准。" 

《日惹原则》原则19.意见和表达自由权利

    每个人都有意见和表达自由权利,无论其性倾向或性别认同如何。这包括通过演讲、行为举止、衣着、身体特征、选择姓名或任何其他方式来表达其身份或个性,以及不分国界地通过任何媒介寻求、接受和传播各种信息和意见――包括关于人权,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信息和意见――的自由。

    各国应该:

    a)采取所有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确保人们在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充分享受意见和表达自由,包括接受和传播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有关的信息和意见的自由,以及与之有关的宣传合法权利,资料出版,广播,组织和参加会议,传播和获得安全性知识的自由,不受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

    b)确保由国家管理的媒体的播出和组织在性倾向和性别认同问题上是多元和非歧视的,确保这种组织的员工招募和提升政策在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上是非歧视性的;

    c)采取所有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确保人们充分享受表达身份或个性的权利,包括通过演讲、行为举止、衣着、身体特征、选择姓名或任何其他方式来表达身份或个性的权利;

    d)确保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公共健康和公共安全的概念不被用来以歧视性的方式限制任何主张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意见和表达自由的行使;

    e)确保意见和表达自由的行使不侵犯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者的权利和自由;

    f)确保所有人无论其性倾向或性别认同如何,都平等享有获得信息和思想,以及参与公共讨论的机会。 

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媒体非歧视立场 

我国政府日前宣布,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成为以性传播为主导的模式,并且在男男同性恋人群中的艾滋病流行和防治工作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 

男人之间的性行为发生于各种文化和社会中,但其程度和公众的承认度各地有所不同。1、从HIV的角度说,男人之间的性行为很重要,因为它包括肛交,无保护的肛交带有非常高的风险。2、据估计,全世界至少有5%――10%HIV传染病是通过男人之间的性行为发生的,但这一数字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很大差别。 

因为与男人有性行为的男人也可能与女人有性行为,所以如果被感染,他们可能会把病毒传给自己的女性伴侣或妻子。 

媒体不能提供对同性恋者支持的信息,歧视和污名化,导致男同性恋者不能接纳自我,更多人隐瞒自己的性倾向,很多人和异性结婚,从而加重男同性恋者性行为的不稳定和危险性行为的发生。对艾滋病流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媒体应该积极发挥消除对同性恋者歧视的作用,而不是强化错误的刻板印象。 

目前,我国广播电视电影媒体在涉及同性恋议题上,主要在报道艾滋病防治工作时涉及,而不能全面报道同性恋者生活,从而艾滋病防治工作本身就强化了社会的歧视,把艾滋病等同于同性恋。 

大量研究表明,男同性恋者积极的自我认同,对同性恋性倾向的接纳,有助于男同性恋者采取安全性行为,有利于男同性恋者采取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而同性恋者的自我接纳和自我认同,需要开放媒体空间给同性恋者和同性恋相关信息,而不是阻拦和丑化。 

媒体应当发挥积极的教育功能 

媒体同时发挥着教育的功能,一味的回避只能使问题陷于误解之中。然而,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拥有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青少年除了需要学校教育外,更需要媒体和舆论的正确引导。 

《日惹原则》指出:针对同性恋和不同性倾向、性别认同的人群的教育问题,应当:确保教育的目标是让每个学生的人格、天赋、以及精神和身体能力向最充分发挥其潜能的方向发展,并且回应所有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学生的需要;确保教育的目标是以理解、和平、宽容和平等的精神发展对人权的尊重和对每个儿童的父母和家庭成员,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的尊重,考虑和尊重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确保教育方法、课程和资源适用于提高对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理解和尊重,包括对学生、父母和家庭成员与之有关的特殊需要的理解和尊重;确保法律和政策为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学生、员工和教师提供适当的保护,使他们免遭学校环境中各种形式的社会排斥和暴力,包括欺凌和骚扰;确保受到这些排斥或暴力的学生不会因为保护而被边缘化或隔离,确保用参与分享的方式来识别和尊重其最佳利益。 

如果您或您的组织愿意参与签署这份呼吁书,请把组织名称、个人姓名(可以是常用笔名)和所在城市名发给 chinalgbti@hotmail.com。最好可以提供组织网站或个人博客。签名截至1210日,10日派人递交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

邮编:100866

邮箱:sarft@chinasarft.gov.cn 
 

签名组织和个人: 

中国组织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中国律师观察网

广州"同城社区" 

中国公民

阿强,广州,自由职业者,http://blog.sina.com.cn/aqiang

白咏冰,北京,自由职业者,http://blog.sina.com.cn/u/1099508322

豆豆,广州,http://blog.sina.com.cn/msmteam

毛雷,北京,自由职业者

西门汤,上海,博客http://blog.sina.com.cn/tonglinniaoren

姚柏舟,杭州,学生,http://xiaonei.com/profile.do?id=246192716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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