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勇士李铁被深圳警方拘留

来源:新世纪新闻网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公(福)行决字(2009)第0010号

被处罚人李铁,性别:男,出生日期: 1969-12-27

居民身份证:61030319691227161X;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明月花园北座12F。

现查明,2008年11月20日12时许,违法行为人李铁组织他人在福田区新闻路附近向路人派发《国家改革建议书》传单并作社会调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指认照片等证据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现决定行政拘留壹拾伍日,并收缴作案工具字牌柒本,字册肆拾贰本。宣传字牌捌个及签名薄叁个。

履行方式:拘留期限2008年12月31日起到2009年1月15日止,由景田派出所送达福田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清单共各壹份。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公章)

2008年12月31日

此联交被处罚人

条形码:500410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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