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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年前,李敖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手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高声说:你们当它是真的,它就是真的!

认真想一想,我们把它当真吗?

有些人整天出现在电视上,自由地说话、自由地行动,自由地出书,自由地命令社会团体集体购买他的书。而且还可以在他需要的时候自由地组织民众集会、结社、、、、、、

有些人正好相反,不能享受以上种种自由。就连在网上写一点文字,非色情、非暴力、非侮辱他人人格的、完全没有违法的文字,都会被莫名其妙地删除。随 意删除大众的正当言论,怎么就变成许许多多年轻的网管们的职业呢?这些很普通的老百姓一当上网管怎么就变成言论是否合法的审判长,自己判案并且自己执行了 呢?谁是幕后指挥者呢?

对照上述宪法,网管和被伤害的作者,究竟是谁在违法呢?

一个法治的国家可以允许互联网的管理者违反宪法吗?!如果可以,那么,宪法就是假的,是道具,是骗人的。

我们诚心诚意地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是真的!是真正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和平表达诉求的权利的.它的有效期必须是―永远!

中国法学界元老江平先生说:世界上能够监督<宪法>落实的方式有三种,最高级别的是成立独立的宪法法庭, 其次是在独立的法院中建立宪法委员会,专门查处违反宪法的事件,第三种是我国这样,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工委中下面设立一个"宪法小组"(大致如此).由此 可见,我国的宪法落实起来为什么如此艰难.

仍然是制度的缺陷.归根到底是设计制度的人的有意而为之.是人的缺陷.没有压力的时候,谁都不会和自己作对,人性使然.

人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