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声音

 
春节期间,各地政府网站大都在显著位置贴出“网警支队”通告,本地更甚。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的“信息”里,“颠覆国家政权”赫然列在首条。

    08年12月,有关部门传我去“喝茶”时,就告知我的行为已触犯这一纲这一线。

    然而,我是个很纯粹的文人。在网络上不和陌生人说话,不加入任何QQ群。在现实中深居简出。在这个城市里鲜有形与神的任何朋友。在这个国度里也如此。

    有人说,“政治也可以是美好的”,是的,但我没有看到。在我看到之前,我对“政治社会”无兴趣。如同对“商业社会”一样。

    对狭隘意义上的“国家”、“民族”,对“朋友”,无不如此。

    想必数月下来,他们也很难找到让他们眼前一亮的蛛丝马迹。

    但是,至少在一个以“GDP”和“和谐”著称的城市,我大概已成了一个显著的不和谐音。

    临近春节,我又发出了一个不和谐音:时隔数年,再次为我们母女俩的廉租房而徒劳地奔波了一次。

    我不知道在这个和谐城市,在这个和谐国家,除了我们母女,是否还有人只有空挂的户口,而没有具体的属地;是否还有人无法申领和更换身份证。

    想必不会绝无仅有。

    由于数年后孩子要走向这个我本人同样毫无兴趣的“社会”,我需要为孩子领取“身份证”努力一次。

    由于来自市府的批示,某区公安局来了个电话,告知“身份证”的问题大致终究可以不成问题。

    但“廉租房”还是未果:需要“人户一致”、需要“有单独户口”。

    其实可笑:如果人户已经一致,如果有单独户口,也就意味着我们已有住所,我们还需要“廉租房”做什么?

    “低收入人群”可以申请廉租房,但需要“与房管部门共享”。也就需要一次性支付36平米的购房款。同时,不能贷款。但是,如果支付得出这样一笔费用,我们还要廉租房做什么?

    曾有原户口所在地一位比较认真的民政干部认真地说:社会保障照理应该是全覆盖的;但他实在找不到可以覆盖到我们这种情况的。虽然他也认为我们的现状完全应该得以解决,但他实在找不到相应的条款。没有具体条款,他就有心无力。

    条款,而不是情理,一向是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府机构为市民办事的谨遵的唯一依据。

    法律和规定所产生的条款,又常常不必为他们所谨遵,不能真正约束他们的行为。

    人民的疾苦,相比招商引资,相比光荣的政绩,算得了什么?

    这其实本是意料中的事。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们依然只能、我们永远只能人户分离,永远只能栖居在10平米的别人的厨房间里。

    也正因为这样,有关部门在锁定我这个不和谐目标时,只能通过查找我上网的IP地址。

    我上网、签名,从来使用的都是真实的姓名或真实的笔名。当然,就像传我“喝茶”的有关部门人员说的那样,即使我匿名上网,他们依然有的是办法将我锁定。

    在这种事情上,他们从来有的是办法和热情。

    然而,我从来没有想过匿名。除非有一天被迫,被迫成为刘亚玲。否则我永远会如我所最敬仰的林昭在那个黑暗长夜里发出同样的声音:

    “我叫林昭。林,双木之林;昭,刀在口上之日!”

    是的,即使刀在口上,我也同样会喊出自己的姓名。

    即使是纯粹的文人,正因为是纯粹的文人,即使刀在口上,我同样会喊出自己自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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