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评论工作有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网络评论工作有关事宜的说明

一、设置网评员、选择发帖网站及注册网名

1、设置网评员。各县、区纪委,市直各纪检组(纪委),各企、事业单位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开发区纪工委,原则上每单位设置至少1名网评员,并报市纪委宣教室备案。原来已经设置了网评员的单位,重新上报网评员资料。上报资料包括:单位、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联系方式(包括:单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网名、注册网站等。

2、选择发帖网站。一般应选择影响较大、以政治评论(时评)为主的网站进行注册。按照上级要求,网评员应在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和反腐败明鉴网上分别注册并发帖。

3、注册网名。在网站论坛网页上点击“注册”或“登录”,按照提示步骤就可以注册网名了。要求注册网名必须使用马甲(假名),隐瞒真实姓名和身份。网名应有特色、不消极。

二、网评任务的布置及工作成果的存档和呈报

1、网评任务的布置。每名网评员每月至少要写作并发表2篇网评。另外,中央纪委、省纪委随时都会有临时任务安排下来,各网评员要根据市纪委宣教室的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写作任务。

2、网评文章的下载存档。网评员要对自己写作并发表的网评认真下载存档,除每月上报以外,还要为年终的目标评比备查。要存留两种版本:Word版和网页版。

3、工作成果的呈报。每月25日前,应将网评写作及发表情况呈报市纪委宣教室。要上报Word版和网页版两种版本。呈报内容包括:姓名、网名、文章标题及内容、发贴网站及栏目(如:人民网强国论坛)、发表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市纪委宣教室将会对各单位上报的网评进行筛选后,报送省纪委,省纪委进一步筛选后上报中纪委宣教室,如被中纪委选中,则会在定期编印的《反腐倡廉网络评论》中采用。

三、网评写作的有关要求

1、网评观点要正确健康、积极向上,内容要与反腐倡廉有关。

2、要有自己的观点。可以借鉴参考他人的文章,但不得抄袭。

3、网评的语言形式要适应网民的阅读心理。要生动、新颖、幽默,以增强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

4、文章标题应引人注目。如果标题一般,再好的内容也会被忽略,影响点击率和宣传效果。

5、要注意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网评质量。

四、市纪委对网评工作的考核:

市纪委宣教室也要和省纪委宣教室同步,将各单位网评的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从4月份开始,按照《大庆市纪委宣教工作要点》要求,根据各单位上报篇数和筛选上报省纪委篇数及被上级纪委选用篇数等情况,予以评分。

请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将网评员名单及注册的网名报市纪委宣教室。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6158757。

中共大庆市纪委宣教室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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