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被"教训一下"

来源:大树的博客

发帖举报却被囚八日,谁该被"教训一下"

上海白领王帅因为家乡征地在网上发了“河南灵宝老农抗旱绝招”的帖子,孰料被灵宝市公安局跨省追捕,押解回乡,囚于看守所8个日夜。灵宝市委 宣传部一位王部长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应该“教训一下”。而“教训”的说法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且看各方声音。

  新闻回顾:网上发帖披露家乡非法征地 青年遭跨省追捕

  作者:默客

  真不幸,又见因言获罪!

  4月8日的《中国青年报》,以《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为题报道了在沪工作的河南灵宝市24岁青年王帅因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举报、批评家乡政府违法征地的问题,而遭当地公安机关跨省追捕。在上海和灵宝看守所,

  王帅被关押了8天,罪名是“诽谤”。直到其家人答应当地政府要求,砍掉自家地里的果树,他才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获释,理由是“证据不足”。但是,他又 被要求“保持沉默”,并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当地警方。王帅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件事确实给我一个深刻教训,以后 再不敢‘多管闲事’了。”

  王帅所发的帖子,不过是以讽喻的手法举报、批评灵宝政府部门违法占地、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然而,因为这样一篇再正常不过的帖子,即遭当地警方跨省追 捕并被关押了8天,这对于一位普通公民来讲,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庆幸的是,王帅在看守所未遭遇“躲猫猫”或“做噩梦”而一命呜呼,否则《中国青年报》的 报道标题要改为“一篇帖子引发的命案”了)。不过,如此遭遇确实“教训深刻”了。

  讲到“教训”,灵宝市委宣传部一王姓部长的“教训一下”的说法,尤其令人关注——

  “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你看看他在网上说的这些,简直是胡说八道。什么‘抗旱绝招’,明明是混淆视听。这些地被征了,农民让羊把麦苗吃掉,这是很正 常的,没什么好炒作的。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灵宝市委宣传部一位王部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王部长说,这个发帖人完全是“ 造谣”、“诬蔑”,“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 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从王帅遭受了8天的无妄之灾、至今仍心有余悸的情形来看,这位王部长所说的“教训一下”的目的确实已经达到了,甚至其效果不止于此,让灵宝坊间舆论噤 若寒蝉也是可能的。然而必须较真的是,王帅应该被“教训一下”吗?王帅的行为究竟违反什么法律、法规?究竟谁该被“教训一下”?

  且不说《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且不说任何公民都有举报、批评政府的权利,单说王帅的帖子内容也根本不是什么“诬蔑”、“造谣”和“诽谤 ”,况且“诽谤罪”须有受害人并控告才予以受理,试问王帅“诽谤”了谁?谁控告了他?他诽谤的证据又是什么?在循正常渠道、多方举报无果的情况下,王帅在网上发帖披露政府违法占地的问题,何错之有?

  如果说王帅网上发帖对当地政府的形象和名声有什么负面影响的话,也是政府一手造成而绝不是发帖行为本身或发帖者王帅。可不是吗?灵宝市政府有关部门违 法占地、侵害农民利益在前,而后又打压网络舆论、非法拘捕、关押网络传举报者于后,这不仅表明了当地政府的遵纪守法、依法执政的水平低下,视国家法律为无 物,还表明当地政府部门对国家依法保护的公民之“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四大权利的公然漠视和粗暴践踏。这才是真正损害政府形象和败坏政府名 声的行为。而王帅的发帖举报,正是其公民主体意识的体现,其初衷在于促进政府的纠正违法征地过程中的一些错误做法,对此当地政府部门本应当虚心接受并表示 感谢。绝不能只因这个举报引起某些人的不高兴,即对其予以非法的拘禁和关押。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灵宝市委宣传部的官员竟然也认为公安机关拘传、关押举报者 只是“教训一下”,而且是应该的。

  实际上,真正应该从这件事中获取教训的恰恰是当地公安机关和宣传部门乃至当地的市委、市政府,那些派出警察跨省追捕的主政者,他们应该进行深刻反思, 从中获取深刻教训。不过,对于迷信手中权力,并且肆无忌惮地飞舞手中权杖者,要其进行自我反省、从中获取教训,简直是与虎谋皮。因此,上级有关部门必须追 究灵宝市公安机关非法拘捕举报者的法律责任,而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当地政府官员也须受到严肃处理!同样,对于颠倒黑白、是非不分的灵宝市委宣传部的王姓部 长,按理也应该被“教训一下”的。但问题是,谁来“教训一下”他们?

  几天前,天山网《阿凡提评论》主编王大豪,因一篇批评“背领导名字”的短文而被迫辞职。这是“因言获罪”的变种。在倡导民主、法治的今天,“因言获罪”之事,让人心生今夕何年之慨叹。

孙耒:发帖遭拘捕,从此少了一个热血青年

  上海白领王帅因为家乡征地在网上发了“河南灵宝老农抗旱绝招”的帖子,孰料被灵宝市公安局跨省追捕,押解回乡,囚于看守所8个日夜。

  因言获罪,自称“早已不做热血青年”的王帅今后可能更要缩起头做人。他说“能出来已是万幸,也算得到教训了吧。”其实,王帅还是颇多血性的,给国土和 纪检部门都打了电话,一心为父老争公道,在没有任何回音的情况下才想到上网发帖,期待曝光效应。一个在上海站稳了脚跟,衣食无忧的中产阶级,还念着家乡的 田土,试图对“合理合法”有所表达,这实属难能。

  可惜,关注和表达的热情一露头就遭遇了棒喝,大棒上印的是莫须有的“诽谤”二字。从此之后,王帅还是上海那个白领,只不过已噤若寒蝉,不敢再多管闲事。

  从王帅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中产阶级的某种困境。这是一个艰难生长的群体,操心工作的变动,计较收入的增长,背负沉重的房价,供养着老少两代,时刻处在 紧张和不安的状态中,而无暇关心社会的变迁,追求自身对这个社会的责任。偶然一个因素触发了参与的念头(对王帅而言是村里要征地了),却找不到参与的渠 道;想要有所表达,却发现表达的对象“听者无心”。互联网似乎提供了一个途径,但王帅的故事又提醒我们,看似强大的网络其实虚弱不堪,调侃和针砭不仅于事 无补,反而给自己招致了麻烦。

  这几年,都在说中国中产阶级的崛起。的确,修宪增加了保护私有财产合法性的内容进一步激发人们创富的热情,社会的变革加速了各阶层间的流动,很多人可 以凭一己之力找到进取的通道,中产阶级正日益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但中产阶级从来不只是经济上的概念,它还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他们代表着社会主流的价值 观念,在无形中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就像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所说的那样,中产阶级是最“安稳的公民阶级”,他们拥有适度的财产,生活状况良 好,最容易遵循合理的原则;他们希望能加快民主进程,希望通过改良来消除社会中的弊病。

  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正的中产阶级都应该是热血青年,他们积极用事,追求民主与法治,并在这一过程中寻找到自己的价值。但“灵宝跨省追捕”这件事告诉我 们,如果有关方面没有察纳善言的雅量,如果人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王帅们的努力终究是一厢情愿。这样一来,我们会发现,营营役役的白领比比皆是,但他们 的焦虑与喜悦,都与这个社会的进步无关。(四川新闻网)

批评政府哪怕失实,也不能以诽谤治罪

  因在网上发帖披露老家河南灵宝当地政府非法征地,24岁的王帅前不久被河南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我到现在也想不通,在网上发一篇帖子,又没对哪个人指名道姓,怎么就算‘诽谤’了?”王帅对记者说。(《中国青年报》4月8日)

  毫无疑问,这是继“彭水诗案”、“稷山诽谤案”、“志丹诽谤案”等后又一个“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有关官员不过是在利用国家公器报复、陷害进行正当批评的公民。

  王帅祸起于灵宝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而“早已不做热 血青年好多年”的王帅,在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举报无果的情形下,将相关举报和照片贴在网上。当地政府只有在主动请上级机关查明真相并确 定举报子虚乌有后,才能说王帅是“诽谤”。然而,遗憾的是,当地政府在事实到底如何并不清晰的情形下,却以“莫须有”的“诽谤罪”将公民王帅投入狱中。

  更何况,批评政府即使失实,能以“诽谤罪”治罪吗?

  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对象是自然人,并不包括任何社 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换句话,就是政府无论受到公民怎样的批评,哪怕是不当和失实的批评,都不能指控公民涉嫌“诽谤罪”,更别提对公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退 一步讲,公民王帅在批评灵宝当地政府违法征地上有失实之处,灵宝警方也无权对其以涉嫌“诽谤罪”立案,更无权对其刑事拘留。此外,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谁代 表灵宝当地政府提起过自诉呢?

  批评政府哪怕是失实批评,都不能以“诽谤罪”治罪,这是保障公民监督权、知情权的体现,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政府是由民众赋予 其权力,并由民众纳税养活的,政府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民众服务。但政府一旦组成,就容易形成小集体的利益,就容易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以致背离组建政府的 初衷。所以,宪法和法律就要鼓励公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保证政府权力在正常轨道上行使。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 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而要让公民能大胆地批评和监督政府,就要倡导一个宽松的舆论氛围,保证人 人敢于发言而不会被治罪,就要容忍公民对政府不当甚至是失实的批评——公民不具备侦查机关所具有的权力;公民也不是中央纪委,不能等到调查清楚真相后再来 监督。

  从严格意义上讲,为保障公民能自由地批评和监督政府,政府连名誉权都不能享有,政府甚至不能提起民事上的“诽谤”侵权之诉。因为,政府作为公法人不具 备私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基础,政府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依靠的是公信,而不是名誉。公信源于公众的信任,公信的维持靠公众的投票。早在1923年,美国伊利诺伊 州法院在驳回芝加哥政府对一媒体的指控时就强调指出:“在这个国家没有法院曾经判决甚至暗示过指控政府的诽谤会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 灵宝警方竟然动用刑事手段来对付行使批评权的公民,其滥用权力不止以千里计!

  现在,灵宝警方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形象已经现形,接下来的问题是:是谁指使警方这样干的,这幕后官员该不该被追究? (金羊网)

盛大林:公仆岂有教训主人的道理

  公安机关以及所有政府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教训"人民的,如果公民没有违法,政府就不能动用警力来"对付"。

  4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因为在网上发帖反映市政府违法征地,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省灵宝市青年王帅因涉嫌“ 诽谤”而被跨省追捕。在看守所里呆了八天之后,才被“ 取保候审”,并被要求“保持沉默,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警方”。灵宝市委宣传部王部长对记者表示,王帅“败坏了政府名声”,所以要“ 教训一下”他。

  据调查,王帅在帖中反映的以租代征、非法占地都确有其事——既然没有捏造事实,“诽谤”从何谈起?诽谤是一种严重侵害人格权的犯罪行为,该罪的侵害对象必须是人,岂有“诽谤政府”之说?灵宝警方批准“ 取保候审”的理由是“证据不足”,其实这与“ 证据”根本没有关系,因为王帅的行为与诽谤扯不上一点干系,根本就不应该立案。对此,灵宝方面想必清楚得很,而“ 教训一下”的表态也说明所谓“涉嫌诽谤”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不管法律,不问是非,只是因为“ 不高兴”,他们就要“教训人”!可是,政府凭什么“ 教训”老百姓?警察难道是政府“教训”百姓的工具吗?公安机关以及所有政府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 教训”人民的,如果公民没有违法,政府就不能动用警力来“对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公仆岂有“ 教训”主人的道理?

  然而,政府“教训”百姓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而警察等国家机器成为“ 教训”的工具也不是一两次了。就在几天前,《中国青年报》就报道了江苏省响水县开办“上访者学习班”的事儿,一批又一批上访的群众被公安局等部门关进高墙大院,一关就是十几天甚至几个月。而在一个多月前,《南方周末》则报道了湖北省房县的所谓“ 法制培训班”,也是将众多上访群众强行关进全封闭的“培训基地”……“学习”也好,“培训”也罢,不都是为了“ 教训”老百姓吗?真是无法无天啊!

  在民主法治社会,警察应该是人民群众的“ 保护神”——既要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它也像是“ 双刃剑”,如果被滥用 ,给人们带来的就不是安全,而是恐惧。因此,民众必须“ 驯服”公权力,而不是反过来被“ 教训”。可是,谁来“ 驯服”那些被滥用的权力呢?房县的“培训班”被曝光后没有下文,响水县的“学习班”可能还没有下课……人们看到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难道百姓真的只能接受“教训”吗?(大众网-齐鲁晚报)

刘义昆:质疑政府行为不应是件危险的事

  河南灵宝市政府以违法以租代征方式“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失去土地。而村民所得到的补偿只是微薄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有涉及。上海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网上发帖,被灵宝市网警跨省抓捕。灵宝市委宣传部一位王部长说,“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 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4月8日《中国青年报》)

  又见“因言获罪”,又是诽谤!自2006年10月重庆发生“彭水诗案”以来,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陕西“志丹短信案”、山东“高唐网案”等多起公民因言获罪案件随后接连发生。看来,批评与质疑政府官员,确实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当地警方在8天后便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理由是“证据不足”。既然“证据不足”就说明王帅无罪,遗憾的是,宣传部王部长仍然理直气壮地称:“做事就要 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可见,当地政府部门并非没有预见王帅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但仍以诽谤罪将其关进了看守所,显然 只是为了教训教训他。这种将法律当做“教训”普通民众的官场作派让人不寒而栗。警方在放人之时,竟又以要求其家人“把果树砍了”作为交换条件,这种将司法 手段当做工具的执法方式也让人心生恐惧。

  从胡锦涛、温家宝到各级官员都在强调网络监督。当地官员却仍然认为“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王部长声称“有意见可以通过正 常渠道反映”。可现实是,王帅已多次向各级国土部门和相关纪检部门反映,“没有任何回音”。在这种情况下,“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似乎无可厚非。(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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