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炮轰杭州网管条例

作者:宋石男  来源:http://ssnly100.blog.163.com/blog/static/1156339200942102223929/

5月1日起,杭州实行新的互联网管理新条例,不但要求“网络论坛实行实名制”,并且“严禁恶意评论”。(新闻链接

著名先哲,中国政党的精神奶妈,德国友人卡尔・马克思对此评论道:

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ID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一 片灰色就是网络实名制所许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 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精神的最主要形式是欢乐、光明,但你们却要使阴暗成为精神的唯一合适的表现;精神只准穿着黑色的衣服,可是花丛中却 没有一枝黑色的花朵。

“严禁恶意评论”,这样一来,作者就成了最可怕的恐怖主义的牺牲品,遭到了涉嫌的制裁。追究倾向的条例,即没有规定 客观标准的条例,是恐怖主义的条例;在罗伯斯比尔执政时期,国家在危急情况下所制定的就是这样的条例,在罗马皇帝们在位时期,国家在腐败不堪的情况下所制 定的也是这样的条例。凡是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本身而以他的思想作为主要标准的条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实际认可。与其把我要留胡子的想法当作剪胡子的标准, 倒不如像那位俄国沙皇所做的那样,干脆让御用的哥萨克人把所有人的胡子统统剪掉。  

什么是“恶意评论”?只是由于我表现自己,只是由于我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这个范围。可是,追究倾向的条例不仅要惩罚我所做的,而且要惩罚我在行动以外所想的。所以,这种条例是对公民名誉的一种侮辱,是一种危害我的生存的法律。

追究思想的条例不是国家为它的公民颁布的条例,而是一个党派用来对付另一个党派的条例。追究倾向的条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是制造分裂的条例,不是促进统一的条例,而一切制造分裂的条例都是反动的;这不是规范,而是特权。在某个机关自诩为国家理性和国家道德的举世无双的独占者的社会中,在同人民根 本对立因而认为自己那一套爱国爱党的思想就是普遍而标准的思想的政府中,杭州网管的龌龊的良心却臆造了一套追究倾向的条例,报复的条例,来惩罚思想,其实 它不过是政府官员的思想。追究思想的法律是以无思想和不道德而追求实利的国家观为基础的。这些条例就是龌龊的良心的不自觉叫喊。

整治网络实名制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网络实名制,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可能指向恐怖主义与思想管制。而“严禁恶意评论”,本身就一种恶意。只有当人能够想他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他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才是非常幸福的时候。

在这个意义上,杭州网管条例,与马赛克一样,是阻碍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块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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