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教授细数“绿坝通知”五大法律障碍

作者:田享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刚准备推出,热议不断,昨天有律师向工业与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申请信息公开和听证,而今天CBN获悉,又有两名教授致函国务院和国家反垄断委员会,认为工信部6月9日发布的《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特建议予以撤销。

CBN记者了解到,两名教授分别为著名媒介法专家魏永征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知名律师周泽。


五大法律障碍

在建议书中,两名教授首先对工信部的行为在法律上遇到的五点障碍进行了分析。其一,涉嫌变相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而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通知要求计算机厂家在计算机出厂前预装由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虽然无需计算机厂家支付软件使用费,但因软件使用费系由国家支付,而且只能使用一年(“通知”不提一年之后继续使用,用户是否还得交钱),实际上是变相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

其二,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因为《反垄断法》第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分别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开发、生产与“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类似的软件产品的企业之间,相互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目前金山等安全软件都可以提供类似功能,甚至微软 vista系统也预置了相关功能。要求计算机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可能限制和排除其他同类软件经营者与“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经营者的竞争。这涉嫌违背《反垄断法》第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其三,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计算机作为一类产品,对其产品质量,国家有着具体的标准。在计算机产品质量标准中,并无安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规定。要求计算机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实际上是在计算机质量国家标准之外,另行提出了新的标准,对生产者强加了《产品质量法》之外的产品责任和义务,没有法律依据。

其四,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绿坝-花季护航”软件作为商品,是否使用,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要求计算机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行为涉嫌剥夺消费者(包括直接的消费者计算机厂家及间接的消费者计算机用户)对类似软件商品的选择权。

其五,涉嫌违背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原则。《民法通则》第三条、第四条分别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分别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提供者与计算机厂家及电脑用户之间,完全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彼此之间有交易的自由,相互缔结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要求计算机厂家计算机出厂前预装由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绿坝-花季护航”,实际上是工业与信息化部强行为计算机厂家与“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提供者设定权利义务,违背了订立合同的自愿原则。同时,也使作为合同当事人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提供者与计算机厂家之间,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不良信息”不明确

除了在法律问题要求国务院和反垄断委员会对之予以审查外,两名教授还分析了“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使用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工信部发布通知称,要求计算机厂家在计算机出厂前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目的是“避免互联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然而,在两教授看来,对什么信息是“不良信息”,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目前法律均无明确界定,相应软件的推广使用是否会将计算机用户真正需要的非“不良消息”一并过滤掉,令人忧虑。

而且,“避免互联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只需要在青少年使用或可能使用的电脑上安装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对所有计算机上安装“过滤不良信息”的软件。需知,青少年都是有监护人的,他们如果有可以过滤“不良信息”的软件就可以不考虑使用。

另据媒体报道,一些杀毒软件也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推广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类似功能。其中目前国内杀毒软件市场上前两名金山毒霸和瑞星杀毒软件都在其个人防火墙软件中内置了“家长保护”的操作模块除杀毒软件之外,类似天网等防火墙软件也提供类似功能。与绿坝提供类似保护功能的第三方软件从2007 年已开始在互联网上出现,通过各软件下载平台均能下载到以共享或免费形式出现的类似软件。比较知名的有网络爸爸、紫电无忧家长等。上述软件的功能与“绿坝 ”和法国的“家长监督器”大同小异。

除上述共享或免费软件之外,来自国内外三大PC厂商联想、戴尔和惠普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自有品牌的家用电脑中,之前也有大部分预装了类似功能的软件。

基于上述报道的信息,两名教授认为,如果有关计算机厂商生产的计算机已经安装了其他功能与“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类似的软件,不应该再要求这些厂家删除原来的软件,重新安装“绿坝-花季护航”。

担忧绿坝成垄断

“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生产商之一的金惠公司总经理张晨民说,“电脑厂商必须提供这一软件,但用户完全可以随意卸载。”如果每一台电脑上都安装上“ 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然后却一一被最终用户卸载了,或者大量地被卸载了,或者每个最终用户都关闭不用,那意味着国家购买软件使用权的大量资金打水漂了。

另外,媒体还报道称,“绿坝-花季护航”软件虽然是由计算机厂家免费安装,但免费使用的期限是一年。两名教授继续担忧,一年后如果继续收费,将由谁来交费?无论是由国家继续买单还是由消费者自己买单,软件提供者都是坐地收银,而且使后来者更无法与之竞争,终而形成垄断。

当然,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副司长陈英也已经通过媒体表示,工信部正计划以后每年都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绿色上网软件,凡是技术先进、过滤不良网站效果好的软件都可以参与竞争。不过,两名教授还是认为,在“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已经先行一年在所有计算机中装载,其他软件要与之竞争并确保得以使用,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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