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敌视网络民意:由“网上群体事件”说起

作者:祝振强   来源:一五一十部落

使用汉语的人,尤其是一些地方的官方,就是能变着法儿捣蒜、装蒜。本来是“百姓聚重闹事、打、砸、抢、烧”类事件,后来大概是觉着不妥,打击面太大,大多也是由于也先做下了亏心事,于是,一个似乎有些中性的词汇——“群体事件”出现了。

说是中性词汇,其实也不准确,君不见,哪一起“群体事件”背后,不是有“极少数别有用心者”挑唆、支使,致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从而引发“群体事件”的?就是说,这所谓“群体事件”,黑一半,白一半,且黑的方面居多。一旦事件性质认定,“群体事件”则极有可能被定性为“黑恶世间”。“群体事件”不过是一个缓冲的叫法,怎么定性,怎么处理,完全看以后的一张嘴了。

今天,笔者又发现继“群体事件”之后的一大发明,一个“网上群体事件”的说法,新鲜出路炉了——最新一期《了望》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应对“网上群体事件”:官员有点不适应》的文章。笔者耐着性子读完,惊诧于在互相联网蓬勃发展的今天,竟然可以如此立论、如此偏见、如此作为的观点。

具体说呢,笔者的收获、驳论如下。

首先,发现了竟有如此之多的各路神仙吃互联网、吃网络、吃网民这碗饭。如若不是记者不小心透露出了这样多的机密,就算我孤陋寡闻了。比如,这篇文章采访的官员,有“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新闻办网络新闻管理处处长”、“省公安网监主管干警”等等。应该说,各级政府组织对互联网进行必要的规范、组织、管理,这本身是一件好事情。问题是,如果不是单单对违法乱纪、丑恶破坏之类事情进行管理,而把矛头指向有自己独立思想、见解、对国家、民族的未来、前途抱有热情和希望的众多网民,或者说,对这样的占99%以上的网民抱有敌视、怀疑、不信任、不认同的态度,那么,这样多的人同吃这碗饭,恐怕就需要掂量掂量了!应该说,这碗饭是纳税人掏的钱,愿意掏钱管饭、对方却把自己视为敌人,有这样傻的掏钱人、纳税人的吗?笔者这样判断,不是毫无根据的。看看接受采访的人对网民、民众的口吻,即不难洞见其内心。

比如在谈到“在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涉腐’、‘涉富’、‘涉权’等三类事件”时,有官员和专家认为: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背景下,人们对于公权力如何参与社会利益的调整非常敏感,因此才会对这些网络事件如此关注。多元性是网络意见表达的突出特征,但是在涉及‘三公部门’的负面新闻时,往往看到的是一边倒的批判浪潮。”在这里,官员和专家颠倒了因果是非。是“三类事件”已经事实上超出了人们的忍耐极限,才引发了网民们的同仇敌忾,还是人们只对“公权力如何参与社会利益的调整非常敏感”?对“三公部门”的负面新闻,“一边倒的批判”难道不应该吗?对其维护、偏袒难道才是正确的方向?

其次,对网络民意之敌视、对网络监督之抵触,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终有所闻,终有所见。实际上,能发明出“网上群体事件”,一语即道破了为文者满脑子鲜明、明确的立足点及思想观念。在这篇报道中,官员、专家们对于既往的事例,进行了不无偏颇的归纳,并试图“理论化”。如有专家即煞有介事地对“网上群体性事件”新趋势进行了三点归纳:一是“现实与虚拟并存型网上群体性事件”;二是“现实诱发型网上群体性事件”;三是“现实诱发网内网外变异型群体性事件”。可悲的是,该专家的结论不是引向相关政府部门如何改进工作、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而是如何“对症下药”!

再次,呼吁介入、管理、打压、引导、全面占领的口吻和姿态,是站在旧有的冷战、专政思维的立场、角度看问题、看互联网、看网民、看民众,违背了互联网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及当今公民社会的发展趋势、潮流,是为一种倒退。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近期某些网群事件频发,暴露了基层党委政府对处置这类网群事件的手段薄弱,而这个薄弱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网上群体性事件缺乏清醒认识。受访的基层干部将处置‘网上群体性事件’的手段缺乏概括为‘三个进不去’:对网络,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公安、武警等国家强制力‘进不去’”。

试问:哪一起“网络群体事件”背后,不是暗含着极端、过分、已然令人忍无可忍的渎职、腐败行为?缺乏清醒认识、处置手段薄弱、三个进不去——不夸张地说,这位记者存在着对国家、政府大政方针误导的嫌疑!如果不是强力反腐败、如果一些领导干部不洁身自好、清正廉洁,那么,能有什么样的“清醒认识”?有会采取什么样的“处置方式”?如果“三个进不去”改成“三个进去”,能难免不走样?能不使业已进步的人权事业、民主进程极大地倒退?

还有,没有看到当今腐败盛行、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某些地方高发的态势,与中央提倡、要求的反腐败、民众监督背道而驰。在这篇文章中,一位专家提出:“网络高倍的‘放大器’、快速的‘传播器’等特点,互联网时代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在‘聚光灯’下。今后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特别增加‘互联网时代中,领导干部应当如何提高党性修养和执政能力’的内容,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网上热炒的多起涉公案例,总结出其中的规律和教训,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更加健康正确的财富观、权力观,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互联网上的公共形象”。

在这里,这为专家同样是把因果、主次的逻辑关系搞混了,是把屁股先就坐在了某一方,然后才站出来,献计支招。试问,如果不是互联网时代有“聚光灯”,领导干部就不需要“提高党性修养和执政能力”?就不需要“树立更加健康正确的财富观、权力观”了吗?再有,诸如上述做法,难道只是为了“维护好在互联网上的公共形象”吗?在这位专家的眼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领导干部当好公仆、以民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等等,又能排到第几位?

显然,这和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国家未来的设计、规划,对于政府工作人员的要求,是不相符的,至少是有着不小的距离的。

如果“网上群体事件”之说能够成立的话,那么,首当问一问,强烈的民愤、没有任何设计的众口一词,究竟所从何来?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从本质上,官、民本是一家,官由民出,官由民养,官由民决。官员本身,即为民之一分子。而,“网上群体事件”之说的提法、出发点、立脚点、落脚点,都在无形中,承认、强调、强化、激化官民对立,是为“堵”而非“疏”之策,极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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