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治网瘾”说到底是一起人权事件

作者:杨耕身  来源:http://yanggengshen.blog.sohu.com/120636178.html

有一个名词,几乎在全世界的语境当中,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并不愉快的想象,它是“精神病院”。“飞越疯人院”的影片表明了这一切,而中国一些地方将上访者不由分说地投进精神病院的现象,也加剧了这一印象。现在,进一步使其内涵得以丰富的做法,叫做电击治“网瘾”。

据媒体报道,山东临沂精神病医院(亦称戒网院)的副主任医师杨永信,运用其电击治“网瘾”的手段成功使近3000名青少年摆脱了网瘾,然而,他对患者的疑似不人道治疗手段等行为也引起了强烈争议。最大的争议集中在其使用的电击手段上,这是一种通过刺激性惩罚,令患者对其不良行为和刺激惩罚建立条件反射,以期消除不良行为的治疗方法。对此,网民多数直指其使用电击虐待患者毫无人道,“让人生不如死”。不少曾接受治疗的患者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网戒中心“和传销一样”,如同地狱。治疗过程中,有孩子明确表示感觉犹如“100万根针从脑袋穿过”。

日前,这一令患者“生不如死”的做法已被叫停。卫生部发出的通知称,“电击治疗网瘾”技术的安全性尚不确切,暂不宜应用于临床。

但从患者的感受及网友的反馈来说,我多么希望卫生部叫停电击疗法的依据,不仅是出于该技术安性能尚未解决的原因,还来自于《世界人权宣言》的庄重与尊严。该宣言严正表示,“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回览此前有关临沂戒网院的新闻,以及患者“生不如死”的感受,我们看到的正是一种“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以及非人格的做法。而实现这一切的手段,是强制。

首先是来自家长不由分说的强制。今年5月7日《中国青年报》这样写道:“家长们告诉记者,孩子们大多不愿意来,最终只能被绑来或骗来。”“最极端的是一位家长找了几位警察朋友,开警车把孩子送来的。”而这一情形被今年5月25日《南方人物周刊》描绘的更加详细:刘某始终记得那个星期日,父亲突然把门打开了,3个网戒中心的家长出现在门口。没有任何预兆地,刘某被他们从五楼的家里架走了,父母站在楼梯边看着,走到四楼时,刘某挣扎着要往下跳,被放倒了。接着他被塞到一个家长的车后座,两个家长一左一右挟持着他,车子很快开往网戒中心。

其次是治疗过程中不容置辩的强制。媒体报道称,戒网院已成为独立社会,“进去容易出去难。”在这里的病人可以被强行限制自由,也可以被接受电疗,这一切都是以治病为名义;病人就是那些刚刚成年,甚至没有成年的孩子们。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戒网院各中心往往是采用和家长签署协议,暂时得到盟友的监护权。其中“临沂方式最核心的地方就是电休克治疗”,正是这种惩戒让盟友们产生的恐惧达到了让他们听话的目的。同时,戒网院通过用集体主义的批判摧毁网瘾少年的自信,以达到管理的目的。——戒网院,已经呈现了集中营的特征。

这是关注临沂戒网院最需要看清的:强制是万恶之源,而不是电击。“网瘾”尽管被称为电子海洛英,甚至被定性为精神病之一种,但说到底,它只是一种网络依赖,并没有危害社会之行径及结果,并不有违法律,那么不论是家长,还是医生,有什么权力来强制这些有法律人格及人身权利的孩子去接受某种“酷刑”?当然,或有人认为,这种强制,这种酷刑,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所谓爱之深恨之切,“爱”的名义,使一切伤害大行其道,畅行无阻。但是如果“爱”总是要通过一种非人道的,权利剥夺式的,残忍而带有侮辱性的方式来实现,“爱”无疑将成为我们所有人不能承受之重。

不由得让人想起一部名叫《一桩死案》的电影。它讲述的是16岁的培根被父母送到戒毒营去接受所谓“严厉的爱”的教育,来帮助他戒除毒瘾。但野营过程中,受到监管人员惨无人道的虐待和侮辱,最终猝死。该片导演这样说道:“从上世纪中到现在,美国各个州有很多这样标榜‘ 严厉的爱’的戒毒营和管教学校,他们许诺家长给予有各种问题的孩子以爱的教育,但实际上,他们对孩子进行的是残酷的虐待和羞辱,很多孩子不堪折磨,或死亡或精神失常。由于学校封锁消息,这些侵犯人权的真相一直到近几年才陆续被社会曝光。”——“严厉的爱”,实则是一种骇人听闻的人权事件。

临沂戒网院“电击治网瘾”说到底正是一起人权事件。它得以高调存在,并一度名扬海内,令家长趋之若鹜,一掷千金,则是因为它打着“爱”与“拯救”的旗号。这从根本上表明,任何强制的,粗暴的,剥夺人的自由权利的爱,都需要得到最本能的警惕,都需要以人权的标尺来衡量。因为,相对于被视为洪水猛兽的“网瘾”,一个社会对人权的集体无意识,为害更为恶劣,流毒更为广泛。

或许,当我们的家庭、学校或社会,都开始习惯了从人权的角度来看待或处理人的事情,“网瘾”也就能够不治而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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