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萍:我在成都的3天经历

作者:刘艳萍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4558100100emh9.html

1、8月11日下午7点多入住成都安逸158酒店。

2、12日早上凌晨3点半被踹开门,带到派出所。做笔录。等待。到下午5点多,其余人释放,我一个人被留下。他们走时叫我出去后联系。我担心。

3、晚上10,继续做笔录,主要围绕着我手机里发出的一条短信内容,他们说截获了一条发给家长的短信,关于谭案的,显示是我的号码。问发了多少为什么发发给谁什么意图谁指使。带回到值班屋继续等。我盼着到24小时到了,他们就没还有理由留我了。

4、终于等找凌晨4点半,已经拘留我满24小时,我提出立刻放走,但不归还我手机和u盘,说已经给我定好房间,明天希望我能继续配合。我不同意,要求出去,明天可以来配合问话。但被强行带到派出所旁边酒店1202房间,2个女警监视。

5、13日早上,又来5、6男警到宾馆,轮流监视电话线被切断。与家人及一切失去联系。数次强行外冲,都被带回,没有任何手续。下午1点被带回派出所,一 直问话、做笔录。告知我后果很严重,很多遇难学生家长聚集现场喊冤,包括孕妇,造成交通堵塞,秩序混乱。我听了心里很高兴,但这不能证明是短信造成的。一 直到14日凌晨1点半,告知我可以出去,这时我已经被非法拘禁45小时。做出500元行政处罚,罪名是散布谎言,扰乱公共秩序。我在意见书上写上:本人未 虚构事实,没有违法行为。并归还了我的手机等物品,扣押了《5.12地震遇难学生名册》,但没给我回执。我拿到手机,知道孩子爸和律师已经在13日下午到 成都了。

6、14日凌晨2点多,我和孩子爸爸以及徐等打车到宾馆,并知道了艾vv先生13日带领刘晓原、浦志强律师从北京飞到成都,大闹成都公安局,不禁大乐。大家这两天都没有睡觉,着急等我,一一拥抱,感动中。14日下午我坐飞机回到我父母家中。

自由真好!随后我再把公安机关的处罚单上传给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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