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与受益权 ―― 中国博客与美国博客最根本的区别

作者:五丈原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123ebb0100ew38.html

(设计台词:晚上写博好累哈~)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不讲人权的国度,其实不止人权,作为一个极权国家,其它领域权利也都难以幸免。这一点,单从博客领域的版权规定上就能看出来。

    下面分别列举一下中美博客提供商在注册前的版权声明,高下优劣,一望便知。

    中国博客的龌龊规定(还没有发现不龌龊的例外):

    网易:网易博客网站上所有的作品及资料,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均为网易公司所有,除非事先经网易公司合法授权,任何人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使用,否则网易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网易公司的一切损失。

    用户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视频、音频、 Flash等一切可借助信息网络传播的作品)上载、传送、输入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至网易博客的,无论该等作品属于用户原创或是用户得到著作权人授权转载,用 户的前述行为均即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授权网易公司以及网易网站对上载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免费使用权和收益权。

    这就意味着:
  1.你不能在自己的博客上放广告。
  2.如果网易有天要出版你的博客文章,根本不需要你批准,因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它知识产权都归网易所有。
    3.如果有天你想出版自己在网易博客写的文章,就必须先经过网易授权,因为这些资料归网易所有。

    QQ空间“QQ空间”的一切版权以及与“QQ空间”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是由腾讯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对于用户通过百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贴吧、知道、MP3、影视等)上传到百度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百度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太狠了),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百度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

    其它中国博客网站的相关内容99%雷同。意思很一致——你的就是我的!

    下面我们看看美国博客的相关条款,这里只举一个例子就够了:

    Livejournal(美国的顶尖博客网站):LiveJournal 宣布不对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拥有所有权与处置权。博主将保留全部已发布内容的版权、商标以及专利权……博主有权发布任何内容,除非涉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美国博客网站在版权问题上与中国简直有天壤之别,在美国博客上从来没有过“河蟹”的问题,就算你是违法了美国法律,被人举报到博客网站。该网站也不会主动给 你删除相关内容,而只是电话给予通知,限定一段改正的时间。这些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道德标准,而是一个正常健康的社会对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尊重的体现。 随着中国网民的迅猛增长,博客领域内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而我国的法治环境显然还没有对于这种潮流的到来做好充分的准备。

鉴 于强势集团对于社会正义的侵害,博客版权与受益权的问题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在中国国内得到妥善的解决。这也就意味着公民一些基本权利和利益还要持 续地忍受强势集团的蚕食。因此,对于比较注重自身版权、博文具有相当水平和含金量的博主,我的建议是要么自己建站,要么干脆到国外网站去开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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