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名的“消失”

作者:贱人茅道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3e6270100e0ne.html

信息化时代,每个人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总会在网络上留下自己的印记,这也是一直争议不断的人肉搜索得以正常运行的技术支撑。

如今,我要说的是一个在互联网上完全检索不到,或者毋宁说是被刻意屏蔽的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人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2003年的“孙志刚案”。 2003317日,广州东圃黄村,一个27岁的湖北青年因未办暂住证而被收容,然后非正常死亡。《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顶着巨大的压力写成那篇在新闻界流传甚广的《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举国震动,民众长久以来对收容遣散制度的声讨达到巅峰。在压力之下,有关部门不得不废除盛行二十余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而以公民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上述恶法进行法律审查的首倡者便是如今这个“消失”的人名。那时,他是北京大学的法学博士。

当年年底,他联合几个朋友进一步组织成立了一个以法律研究和个案援助为主要内容的非营利性组织。因为尴尬的国情——在我国,民间组织或NGO是无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这个非营利性组织只能选择工商注册,以“公司”的面貌出现。这也是他以及他那个组织悲剧的开始。

2003年开始,他和他的朋友们采取温和理性的原则,为弱势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并参与各种公共议题。他们关注打工子弟学校被取缔问题,代理黑砖窑受害者国家赔偿,担任含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的诉讼委托,调查地方政府关押上访者的黑监狱,发起北京律师协会直选活动,并为邓玉娇等上访者提供法律援助……按理说,这样一个公众人物,本该在喧嚣的互联网上留下海量信息才是,情况却恰恰相反:自某日起,我们按照人肉搜索的常规操作模式——在各大搜索引擎输入他的名字——显示的搜索结果为零。对此,twitter上有人不无悲哀地说:在百度上搜索这个人的名字,显示无搜索选项,但看到网页左上角的提示就释然了。那个提示写的是:搜索结果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未予显示。

按《公益诉讼抑郁症》一文的报道(详见200986日 发行的《中国新闻周刊》),他和他的组织身陷“偷税漏税”的麻烦——他们接受的捐赠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很显然,他们遭遇了第二十二条军规:他们的组织是非 营利性组织,接受的捐赠是无需缴纳营业税和地税的;但同时,他们又是作为“公司”存在,捐赠款项也可以看作是营业收入,按规定,营业收入是要缴纳营业税和 地税的……他们的组织被查抄,他和他的工作人员被限制,随后被羁押,他的名字也在不久后被国内各搜索引擎显示无搜索结果

网友在第一时间发起募捐,短短几天时间便募集了80余万元。他的朋友们去缴纳罚款的时候,又遭遇了第二十二条军规:税务部门不接受罚款,因为无法人代表签字;而公安方面则以至今未缴纳罚款为由,拒不放人。身为法人代表的他,只得继续羁押,并在数日后被正式批捕,罪名仍是涉嫌偷税漏税。

逻辑如此荒谬,却又活生生的存在。或许这才是他的名字被“消失”的真实原因吧!

虽然他的名字被“消失”,但他仍不经意地出现在公众视野。最新一期出街的《时尚先生》做了一个“中国梦”的专题,他和其他五个民间NGO工作者穿上光亮的西装,在杂志上述说他们的“中国梦”。这个36岁的河南人的中国梦是这样的:

我希望我们是个自由、幸福的国家。每个人不需要违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一个简单而幸福的社会,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张扬,恶得到最大的抑制;诚实、信用、友爱、互助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没有那么多烦恼和愤怒,每一个人脸上是纯真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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