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姜瑜:不能通过互联网传播违反法律的信息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2009年1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1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会上有记者问:"大赦国际"称,北京奥运会期间该组织的网站在中国境内曾被解封,但最近又被屏蔽。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姜瑜回答说,中国政府对互联网实行积极开放和依法管理的政策,我们的互联网政策符合国际通行作法。目前,中国的互联网网站数量多达210万个,网民超过3亿,中国已成为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如果没有中国政府的积极培育,中国的互联网不可能如此迅速地发展。

  姜瑜强调,任何国家都对互联网实行依法管理。根据中国的法律,不能通过互联网传播违反法律的信息,如宣传邪教、鼓吹国家分裂等,"我想大家对这一点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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