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长假期间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转自:广州市文化局网站

穗公网监[2005]160号    

关于加强国庆长假期间
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广州地区各大互联单位:

  国庆节长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期间信息网络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在长假期间有一个良好的互联网络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网站要密切关注网 上信息动态,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做好备份删除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报告。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防止不实言论和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二、 落实措施,确保信息网安全

  有论坛和其他交互式栏目的网站,要加强网上信息巡查,切实做好信息的先审后发和关键字过滤;提供邮件服务的单位,要做好垃圾邮件封堵的过滤措施;提供短信息服务的单位,要切实落实群发限制等技术措施。

  三、 加强情况掌握,严格工作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影响社会稳定和信息安全的问题,一旦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要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严格报告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责任。

  四、 建立联系机制,畅通联系渠道

   各单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请各单位将"十・一"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需于9月28日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送 我分局。我分局的联系方式是:24小时报警电话:110、83116203,传真电话83118895,邮箱地址:hzm98@hotmail.com

二OO五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黄志明,联系电话:8311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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